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司法执行和司法决定,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5、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7、负责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8、承办其他应由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03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7.2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5.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1.5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56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电子扫描和科技法庭容灾服务器项目、24小时法院建设项目、信访办公室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款纳入预算批复数。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034.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63.35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0.56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余331.56万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电子扫描和科技法庭容灾服务器项目、24小时法院建设项目、信访办公室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款纳入本年度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034.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63.35万元,占87.77%;教育支出5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1万元,占4.36%;卫生健康支出99万元,占3.26%;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4.4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5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40.56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74.62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换装经费、“六专四室”“建设、人民陪审员及调解员经费、执法(执行)用车购置经费等;运行维护专项支出201.87万元,主要用于三级网络等保建设、电子档案扫描、消防安全工程改造、政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等;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164.07万元,主要用于24小时法院建设、大门改造及信访办公室建设、电子档案和科技法庭容灾服务器、看守所远程提讯项目、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建设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45.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2.12万元,上升30.12 %,主要是保障本院日常行政运转和审判执行业务的开展需要。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持平,主要是保障本院审判执行业务的正常开展需要。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35人,内容为本院法警业务技能培训集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3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万元,项目支出440.5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