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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识别评审结果(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评审结果(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程序)3.1 本程序由系统督导部制订、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3.职责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2.2 厂界以内且为本公司管辖的区域。

1.目的

1.1 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以及整个公司产品的生命周期内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

1.2 确保重要环境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和改进;

1.3 为建立环境目标、指标,实施运行控制和改善环境行为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

2.2 厂界以内且为本公司管辖的区域。

3.职责

3.1 本程序由系统督导部制订、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2 系统督导部:

3.2.1 负责组建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小组;

3.2.2 对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进行环境因素识别;

3.2.3 负责组织对已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3 研发部:

3.4.1 负责新建项目、新技术、新工艺等开发、应用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并进行控制.

3.5 设备课:

3.5.1 负责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方案进行控制;

3.5.2 负责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方案进行控制。

3.6 资材部:

3.6.1 负责采购和存储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并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方案进行控制。

3.6.2 负责剧毒化学品管理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并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方案进行控制。

3.7 各职能部门:配合系统督导部识别各自部门的环境因素。

3.8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批准。

4.标准应用与定义

4.1 标准引用

4.1.1 IATF16949:2016(覆盖 ISO9001:2015)标准之条款:6.1.2.1;

4.1.2 ISO14001:2015 标准之条款:6.1.2。

4.2 定义

4.2.1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aspect]: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4.2.2 重要环境因素[Important environmental aspects]: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4.2.3 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 impact]: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有害或有益的变化,即环境因素对环境的作用,造成的变化。

5.程序

5.1 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对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所产生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以及对公司生产的产品在使用中、使用后处理等过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5.2 环境因素识别的对象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5.2.1 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

5.2.2 日常办公用品;

5.2.3 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固体废物));

5.2.4 机械设备运转所产生的噪音;

5.2.5 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的泄漏;

5.2.6 电能、水能以及其他相关能源。

5.3 环境因素识别时机

5.3.1 环境因素识别一般为 1 次/年,一般情况不超过 12 个月;

5.3.2 如下特殊情况,系统督导部应及时组建环境因素识别小组,进行环境因素识别;

5.3.2.1 新建(Newly)、扩建(Extention)、改建(Reconstruction)较大型项目前;

5.3.2.2 新的产品品种、类别投产前;

5.3.2.3 管理者代表认为需要时。

5.3.3 如下特殊情况,系统督导部应及时进行环境因素识别:

5.3.3.1 改造、更新、添置生产、监测设备前;

5.3.3.2 改造、更新、添置小型生产配套设施前;

5.3.3.3 大型活动流程、工艺流程、服务流程更新前;

5.3.3.4 相关方就环境问题处罚、抱怨、投诉时;

5.3.3.5 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更新、增加时。

5.4 环境因素识别方式可包括:

5.4.1 物料平衡法;

5.4.2 产品生命周期法;

5.4.3 问卷调查法;

5.4.4 现场实地观察法;

5.4.5 统计、分析历史资料、记录法;

5.4.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照法;

5.4.7 检测和测量法。

5.5 环境影响分类:

5.5.1 大气污染/大气排放;

5.5.2 水体污染/水体排放;

5.5.3 土壤污染;

5.5.4 噪音污染;

5.5.5 能源消耗/能源使用;

5.5.6 资源消耗/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5.5.7 固体废弃物;

5.5.8 其他/能量释放/当地其它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

5.6 环境因素识别三种状态:

5.6.1 正常(在日常的生产条件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5.6.2 异常(在开/关机、停机检修等可以预见的情况下生产的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的问题);

5.6.3 紧急(指突然所出现的事件且问题非常严重或是人力不可抗拒的)。

5.7 环境因素识别三时态:

5.7.1 过去(过去发生的,现在虽不会发生,但环境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或未来);

5.7.2 现在(现在发生的,并且对现在或未来产生环境影响);

5.7.3 未来(现在尚未发生,但未来可能发生的,并对未来产生环境影响)。

5.8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流程:

5.8.1 系统督导部负责组建环境因素识别小组,以准备进行环境因素识别;

5.8.2 以部门为单位,环境因素识别小组成员负责识别环境因素并填制 RF-MP02-06-01【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

5.8.3 识别完毕,交系统督导部负责进行信息汇总,将汇总后的环境因素在RF-MP02-06-01【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进行评价(评价方法采用打分法,见下文),根据打分结果,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5.8.4 系统督导部负责将已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在 RF-MP03-02-01【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方案】,并将其呈管理者代表审核;

5.8.5 系统督导部负责针对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制定目标、指标和控制措施,详见 MP03-02《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程序》。

5.9 重要环境因素打分评价方式:

5.9.1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环境因素均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5.9.2 对于其他环境因素,运用打分法以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

5.9.3 常用环境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打分方法如下:

5.9.3.1 评估方法说明

总分 T=L A F S I

公式中:T 为环境因素得分(Total score of environmental factors);

L 法规符合性(Legislative compliance);

A 社区关注度(Community Attention)

F 发生频次(Frequency of occurrence);

S 影响范围(Scope of impact);

I 影响度(Influences)。

5.9.3.2 评估方法评分标准参见附件一;

5.9.4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按评估法计算:

5.9.4.1 当 L=5 或 A=5 或 S=5 或 I=5,或总分 T≥14 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10 重要环境因素直接确定

5.10.1 符合以下情形时,可以直接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10.1.1 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固体废物(含危险废弃物)、噪声、交通工具尾气;

5.10.1.2 能源损耗方面:电力使用;

5.10.1.3 资源消耗方面:水资源的使用、纸张的使用、燃油的使用;

5.10.1.4 生态环境和或应急管理主管部门的通知、现场出具的整改要求涉及的环境因素;

5.10.1.5 相关方(主要指客户和社区)抱怨和或要求改善的环境因素,且经 5.9,结果符合或接近符合重要环境因素。

5.11 识别时机周期外的对策

5.11.1 按本程序 5.3.1(当且仅当本条款)所指,周期性识别、评价结束后的其它环境因素和或环境影响的管理;

5.11.2 这些周期外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此,5.3.2~5.3.3;

5.11.3 按前款 5.11.2 所指内容,由系统督导部进行应急的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将此结果记录于 RF-MP02-06-02【相关方环境影响台账】;

5.11.4 在 RF-MP02-06-02【相关方环境影响台账】上尤其应清晰记载:受理人、相关方、提出日期、纠正期限;

5.11.5 在 5.11.4 的基础上完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活动;

5.11.6 在前款基础上编制 RF-MP03-02-01【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方案】并进行管理,需要时编制 RF-MP03-02-02【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

5.11.7 前款 5.11.6 之记录直至下个周期性识别和评价时,作为输入。

5.12 再识别、再评价和再确认

5.12.1 每年按规定周期进行再识别、再评价和再确认;

5.12.2 再识别、再评价和再确认时,将此前的相关记录作为主要的输入部分,需要时在现场进行辅助的再识别、再评价和再确认活动;

5.12.3 在再识别、再评价和再确认时,之前的文件无任何增删、变更时,在原文件上进行再签署即可,视为最新版本加以使用;

5.12.4 再识别、再评价和再确认按本程序之 5.2~5.10 重复执行即可。

6.相关文件

MP03-02 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程序

SP03-02 新、改、扩建项目控制程序

7.记录

RF-MP02-06-01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表

RF-MP03-02-01 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方案

RF-MP02-06-02 相关方环境影响台账

RF-MP03-02-02 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

环境因素识别评审结果(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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