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暂停综合征的快速解决方法(阻塞型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诊疗方法)
呼吸暂停综合征的快速解决方法(阻塞型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诊疗方法)睡眠过程中口鼻呼吸气流消失或明显减弱(较基线幅度下降≥90%),持续时间≥10 s。1.睡眠呼吸暂停(SA):同时由于长期以来这方面的科学普及工作做得不够广泛和深入,以至许多人错误地认为打鼾不是病,不需要进行系统的检查和治疗,甚至错误地认为打鼾是"健康有福"的标志,相关的卫生管理部门对于本病也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必要的重视。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及群众对本病的认识,提高本病的诊治水平,特别是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的诊治水平,我们在《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2011年修订版)》的基础上,组织了国内部分呼吸病学专家,并邀请部分基层工作的呼吸科医生共同讨论、制定了OSAHS诊治指南基层版。OSAHS相关术语定义一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obstructive sleep apnea hypopnea syndrome,OSAHS)是指患者在睡眠过程中反复出现呼吸暂停和低通气。临床上可表现为打鼾,且鼾声不规律,患者自觉憋气,甚至反复被憋醒,常伴有夜尿增多,晨起头痛、头晕和口咽干燥等一系列症候群。
由于夜间反复出现大脑皮层的觉醒和觉醒反应,正常睡眠结构和节律被破坏,睡眠效率明显降低,白天出现嗜睡,记忆力下降,严重者出现认知功能下降,行为异常。夜间反复发生的呼吸暂停和低通气造成慢性间歇低氧,二氧化碳潴留,交感神经兴奋性升高,全身炎症反应以及氧化应激反应增强,抗氧化能力不足,从而引发或加重心脑血管疾病及代谢紊乱,尤其是2型糖尿病和胰岛素抵抗。
目前普遍认为OSAHS是一种全身性疾病,同时又是引起猝死、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的OSAHS患病率大约在4%左右,实际患病率可能会更高一些,随着超重和肥胖人群的不断增多,本病的患病率还会相应升高。
虽然OSAHS在我国城乡基层单位是一种常见病,然而由于本病的诊断需要特殊的设备––多导睡眠仪(PSG),治疗中又需要无创通气技术,因而目前只有大、中城市三级医院或部分二级医院可以对本病进行规范的诊断和治疗,致使大量患者得不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给人民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同时由于长期以来这方面的科学普及工作做得不够广泛和深入,以至许多人错误地认为打鼾不是病,不需要进行系统的检查和治疗,甚至错误地认为打鼾是"健康有福"的标志,相关的卫生管理部门对于本病也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必要的重视。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及群众对本病的认识,提高本病的诊治水平,特别是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的诊治水平,我们在《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2011年修订版)》的基础上,组织了国内部分呼吸病学专家,并邀请部分基层工作的呼吸科医生共同讨论、制定了OSAHS诊治指南基层版。
OSAHS相关术语定义一
1.睡眠呼吸暂停(SA):
睡眠过程中口鼻呼吸气流消失或明显减弱(较基线幅度下降≥90%),持续时间≥10 s。
2.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SA):
指口鼻气流消失,胸腹式呼吸仍然存在。系因上气道阻塞而出现呼吸暂停,但是中枢神经系统呼吸驱动功能正常,继续发出呼吸运动指令兴奋呼吸肌,因此胸腹式呼吸运动仍存在。
3.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CSA):
口鼻气流与胸腹式呼吸同时消失。是由呼吸中枢神经功能调节异常引起,呼吸中枢神经不能发出有效指令,呼吸运动消失,口鼻气流停止。
4.混合性睡眠呼吸暂停(MSA):
指1次呼吸暂停过程中,开始口鼻气流与胸腹式呼吸同时消失,数秒或数十秒后出现胸腹式呼吸运动,仍无口鼻气流。即1次呼吸暂停过程中,先出现中枢性呼吸暂停,后出现阻塞性呼吸暂停。
5.低通气(hypopnea):
睡眠过程中口鼻气流较基线水平降低≥30%并伴血氧饱和度(SpO2)下降≥4%,持续时间≥10 s;或者是口鼻气流较基线水平降低≥50%并伴SpO2下降≥3%,持续时间≥10 s。
6.微觉醒:
非快速眼球运动(NREM)睡眠过程中持续3 s以上的脑电图(EEG)频率改变,包括θ波、α波频率>16 Hz的脑电波(不包括纺锤波)。
7.睡眠片断:
反复觉醒导致的睡眠不连续。
8.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pnea hypopnea index,AHI):
睡眠中平均每小时呼吸暂停与低通气的次数之和。
9.OSAHS:
每夜7 h睡眠过程中呼吸暂停及低通气反复发作30次以上,或AHI≥5次/h。呼吸暂停事件以阻塞性为主,伴打鼾、睡眠呼吸暂停、白天嗜睡等症状。
10.复杂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complex sleep apnea syndrome,CompSAS):
OSAHS患者在持续正压通气(CPAP)治疗过程中,当达到最佳治疗水平时,阻塞性呼吸事件清除,但出现了中枢性呼吸暂停指数(CAI)≥5次/h,或以潮式呼吸(CSR)为主。
主要危险因素二
1.肥胖:体质量超过标准体质量的20%或以上,即体质量指数(BMI)≥28 kg/m2。
2.年龄:成年后随年龄增长患病率增加;女性绝经期后患病者增多,有资料显示70岁以后患病率趋于稳定。
3.性别:女性绝经前发病率显著低于男性。
4.上气道解剖异常:包括鼻腔阻塞(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息肉及鼻部肿瘤等)、Ⅱ度以上扁桃体肥大、软腭松弛、悬雍垂过长或过粗、咽腔狭窄、咽部肿瘤、咽腔黏膜肥厚、舌体肥大、舌根后坠、下颌后缩及小颌畸形等。
5.具有OSAHS家族史。
6.长期大量饮酒和/或服用镇静、催眠或肌肉松弛类药物。
7.长期吸烟可加重OSA。
8.其他相关疾病:包括甲状腺功能低下、肢端肥大症、心功能不全、脑卒中、胃食管反流及神经肌肉疾病等。
临床特点三
夜间睡眠过程中打鼾且鼾声不规律,呼吸及睡眠节律紊乱,反复出现呼吸暂停及觉醒,或患者自觉憋气,夜尿增多,晨起头痛,口干,白天嗜睡明显,记忆力下降,严重者可出现心理、智力、行为异常;并可能合并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特别是以慢–快心律失常为主)、心力衰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卒中、2型糖尿病及胰岛素抵抗、肾功能损害以及非酒精性肝损害等,并可有进行性体质量增加。
体检及常规检查项目四
1.身高,体质量,BMI。
2.体格检查:包括血压(睡前和醒后血压)、颈围、评定颌面形态(重点观察有无下颌后缩、下颌畸形)、鼻腔、咽喉部的检查(特别注意有无悬雍垂肥大、扁桃体肿大及其程度)、舌体肥大及腺样体肥大,心、肺、脑、神经系统检查等。
3.血常规检查:特别是红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HCT)、红细胞平均体积(MCV)、红细胞平均血红蛋白浓度(MCHC)。
4.动脉血气分析(必要时)。
5.X线头影测量(包括咽喉部测量)及X线胸片(必要时)。
6.心电图。
7.病因或高危因素的常规检查。
8.可能发生的合并症的相应检查。
9.部分患者应检查甲状腺功能。
主要实验室检测方法五
1.PSG监测:
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此项检查。整夜PSG监测是诊断OSAHS的标准手段,包括:脑电图(多采用C4A1、C3A2、01A2和02A1导联),二导眼电图(EOG),下颌颏肌电图(EMG),心电图,口、鼻呼吸气流和胸腹呼吸运动,动脉氧饱和度,体位,鼾声,胫前肌肌电图等。正规一般需要监测整夜不少于7 h的睡眠。
2.初筛便携式诊断仪(portable monitoring PM)检查:
也称家庭睡眠监测(home sleeptesting,HST)或睡眠中心外睡眠监测(out of center sleep testing,OCTS),是能够同时记录、分析多项睡眠生理数据,并方便移动至睡眠室外(医院病房、急诊室、患者家中)进行睡眠医学研究和睡眠疾病诊断的技术。相对于实验室标准PSG,其或监测导联较少,或无需技术员职守,是更为简便、实用的检查方法。详见附录1。
3.嗜睡程度的评价:
嗜睡的主观评价主要有Epworth嗜睡量表(Epworth sleepiness scale,ESS)和斯坦福嗜睡量表(Stanford sleepiness scale,SSS),现多采用ESS嗜睡量表(表1)。
诊断六
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工作不受专业分科的限制,每天接诊的患者可能患有各种疾病,其中就包括了OSAHS。所以在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对于OSAHS的诊断既有责任,又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关键是医务人员对于本病要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警觉性。建议临床工作中凡是遇到以下情况时均应想到本病:高度肥胖、颈部粗短、小颌畸形和下颌后缩、咽腔狭窄或扁桃体中度以上肥大、悬雍垂粗大、严重或顽固性鼻腔阻塞、睡眠过程中反复出现中、重度打鼾并有呼吸暂停、晨起口干、白天嗜睡和难以解释的疲劳、难治性高血压、夜间心绞痛、不明原因的心律失常、顽固性心力衰竭、难治性糖尿病和胰岛素抵抗、卒中、夜间癫痫发作、老年痴呆及认知功能障碍、不明原因的肾功能损害、性功能障碍、遗尿、妊娠高血压、子痫、不明原因的非酒精性肝损害、儿童身高和智力发育障碍、顽固性慢性咳嗽及咽炎、不明原因的肺动脉高压和肺心病、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及血液黏滞度增高、难治性哮喘、不明原因的白天低氧血症以及呼吸衰竭等。
1.诊断标准:
主要根据病史、体征和PM监测或PSG监测结果。临床有典型的夜间睡眠打鼾伴呼吸暂停、日间嗜睡(ESS评分≥9分)等症状,查体发现咽腔狭窄、扁桃体肿大、悬雍垂粗大、腺样体增生,AHI>5次/h者可诊断OSAHS;对于日间嗜睡不明显(ESS评分<9分)者,AHI≥10次/h,或AHI≥5次/h同时存在认知功能障碍、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失眠等1项或1项以上OSAHS合并症者也可确诊。
2.OSAHS病情分度:
应当充分考虑临床症状、合并症情况、AHI及夜间SpO2等实验室指标,根据AHI和夜间最低SpO2将OSAHS分为轻、中、重度,其中以AHI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夜间最低SpO2作为参考。见表2。
由于临床上有些OSAHS患者的AHI增高和最低SpO2降低程度并不平行,目前推荐以AHI为标准对OSAHS病情程度评判,注明低氧血症情况。例如:AHI为25次/h,最低SpO2为88%,则报告为"中度OSAHS合并轻度低氧血症" 。即使PSG指标判断病情程度较轻,如合并高血压、缺血性心脏病、卒中及2型糖尿病等相关疾病,也应积极治疗。
3.临床诊断时应明确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发生情况,OSAHS可能引起以下病变或问题:
①引起或加重高血压(夜间及晨起高血压);
②冠心病、夜间心绞痛及心肌梗死;
③夜间发生严重心律失常、室性早搏、心动过速、窦性停搏、窦房传导阻滞及房室传导阻滞;
④2型糖尿病及胰岛素抵抗;
⑤夜间反复发作左心衰竭;
⑥脑血栓、脑出血;
⑦癫痫发作;
⑧痴呆症;
⑨精神异常:焦虑、抑郁、语言混乱、行为怪异、性格变化、幻视及幻听;
⑩肺动脉高压、重叠综合征[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 OSA]及肺源性心脏病;
⑪呼吸衰竭;
⑫夜间发作的支气管哮喘;
⑬继发性红细胞增多及血液黏滞度增高;
⑭遗尿;
⑮性功能障碍:阳痿及性欲减退;
⑯胃食管反流;
⑰神经衰弱;
⑱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先兆子痫;
⑲肾功能损害;
⑳肝功能损害;
肥胖加重;
重大交通事故。
4.简易诊断方法和标准:
用于基层缺乏专门诊断仪器的单位,主要根据病史、体检、SpO2监测等,其诊断标准如下:
①至少具有2项主要危险因素,尤其是表现为肥胖、颈粗短或有小颌或下颌后缩、咽腔狭窄或有扁桃体Ⅱ度肥大、悬雍垂肥大、或甲状腺功能低下、肢端肥大症或神经系统明显异常;
②中、重度打鼾(打鼾程度的评价见表3)、夜间呼吸不规律或有屏气和憋醒(观察时间应不少于15 min);
③夜间睡眠节律紊乱,特别是频繁觉醒;
④白天嗜睡(ESS评分>9分);
⑤SpO2监测趋势图可见典型变化、氧减饱和指数(ODI)>10次/h;
⑥引起1个或1个以上重要器官损害。符合以上6条者即可做出初步诊断,有条件的单位可进一步进行PSG或PM监测。
转自中华医学会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