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对第一次暗恋的女人有多难忘(一个花心女的自白)
男人对第一次暗恋的女人有多难忘(一个花心女的自白)这给了我巨大的满足感。我发现周围的优秀男性突然多了起来。从前上学时,我并不是个受欢迎的女孩,相貌平平、身材一般,成绩也一般。但毕业之后,似乎一下子进入了新世界。大概是因为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子很受欢迎吧。
这是一个喜欢存备胎的人的忠告,描述自己曾经在那些疯狂岁月里做过的疯狂事儿。
我叫李梦欣,今年23岁,性别女,刚刚大学毕业一年,目前在一家科技公司做行政工作。
听起来我的工作还挺光鲜亮丽的,但实际上我目前背着十万块的债务,每天只能拼命工作,就是为了还债。
之所以背这些债,不怪别人,只怪我自作孽。
从前上学时,我并不是个受欢迎的女孩,相貌平平、身材一般,成绩也一般。
但毕业之后,似乎一下子进入了新世界。
大概是因为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子很受欢迎吧。
我发现周围的优秀男性突然多了起来。
这给了我巨大的满足感。
从小我就没有享受过众星捧月的感觉,所以当我感受到男人们炙热的眼光时,我不想拒绝。
在刚进入公司的时候,我就勾搭上了一个小奶狗。
小奶狗名叫安国,比我小一岁,和我同一天进入公司,我们理所当然地一起吃饭、上下班、打游戏。
其实是我先对安国动心的,第一次看到他,那白白净净的模样就像是未经世事的少年。
我对安国很主动。先开口要了他的微信,每天晚上粘着他聊天。
一来二去就问出了他没有女朋友,我心花怒放,决定和安国好好玩一玩。
我开始制造上班路上的偶遇,每天早早到公司附近,看到安国一出现,我就假装巧遇。
每次下班晚了我就向安国撒娇,让他送我回家。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安国竟从不觉得厌烦,反而好像乐在其中,我觉得,他对我也有意思。
后来,他过生日,我送了一盒巧克力给他,问他知不知道巧克力是什么意思,他说知道,并且巧克力已经吃掉了。
要知道,巧克力就是代表喜欢一个人,女孩子如果送男孩子巧克力,那就是赤裸裸的表白。
就这样,我们顺利发展成为暧昧关系。
在安国眼里,他认为我是他的恋人,但在我眼里,他只是备胎之一。
我只有有事儿的时候才想起他,没事儿的时候我一般不会找他。
他倒也很配合,我不找他的时候,他从不打扰我。
至于为什么要勾搭他,因为他实在太可爱了。
就像《不要嘲笑我们的性》里面的松山研一一样,我就像是那个不知廉耻的美术老师,理直气壮地说,那么可爱的人,怎么可以不睡一下?
这时候,一个富二代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他叫董琛,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
他爸是开矿的,他自己则没有正经工作,自己买了几家店铺在经营,第一次见他,他开着一辆黄色的法拉利。
我没想到他会喜欢我,可他的确喜欢上了我。
他通过朋友要到了我的微信,说要请我吃饭。
我当然不会拒绝,对于有钱人的生活,谁会不向往呢?
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平时只花十分钟化妆的我,硬是在梳妆台前坐了两个小时,化了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桃花妆,拿出了我最贵的衣服和包包,才去赴约。
你们知道Pipette法国餐厅吗?那是深圳最贵的餐厅之一,他带我去了那里吃饭,我感觉自己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
他和我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仅仅一顿饭就花了五千块。
饭后他开车带我兜风,那是我第一次坐法拉利,我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
当天晚上我们就在一起了。
我也不是传统的人,性和爱分得比较开。
第二天,他开车送我回公司,路上没有遇到安国。
那之后,我同时感受这两个男人给我的爱情,在公司安国对我嘘寒问暖,下了班,董琛带我享受人生。
我索性不回家了,直接住到了董琛家里,我突然明白了那些拜金女为什么对豪门趋之若鹜,当董琛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给我买下那些名牌包包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爱。
这种爱,是小奶狗给不了我的。
我开始在微博上疯狂炫耀我的名牌包包、名牌衣服,我的粉丝竟然也短时间内增加了不少,我俨然成了一位时尚博主。
原来有钱这么好,有钱,连陌生人都会跪舔你。
在众多跪舔我的人里,有一个来自加拿大的留学生,名叫Jake。
从定位看,他离我距离很近,就在我家附近的大学城,我每条微博下面,他都会留言点赞,每天雷打不动私信跟我说晚安。
有时候,我也会回复他。他见我回复了,也会继续找话题和我聊,神奇的是,他比小奶狗和富二代都有趣。
他绝对是我遇到的最有趣的灵魂,没有之一。
我什么都跟他讲,包括小奶狗和富二代的故事,他很喜欢听,还会发表一些好玩的评论。
他就像个贴心大暖男一样,像男闺蜜一样的存在。
我们两个聊得很投机的时候,他提出想见我,于是我们就奔现了。
见我第一眼,他的眼神里有光,于是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
Jake知道有两个人在追求我,但他没有放弃,而是直接告诉我,他愿意做备胎。
就这样,短短半年,我就有了三个备胎。
选择他们任何一个,我想都可以过得很幸福,可是我不知道怎么选。
安国有好看的皮囊,董琛有富裕的金钱,Jake有有趣的灵魂。
我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失去。
大概正是因为我的贪婪,所以如今才落到如此田地。
日子本来一直安稳地过着,直到圣诞节那天。
圣诞节那天,他们三个同时约我,我不可能都去。最后我选了和董琛去威斯汀酒店吃饭。
我没想到安国会跟踪我,大概他早已发觉我对他的态度有些冷漠了吧。
我和董琛正在甜甜蜜蜜吃饭的时候,他突然冲了过来,一拳打在了董琛脸上,两个人扭打在了一起。
我吓懵了。这剧情也太狗血了。简直就像肥皂剧一样。
但却是真实发生在我身上……
他们两个打得难舍难分,餐厅里所有的客人都过来围观,最后有人报了警。
我人生中最丢人的时刻,恐怕就是这一天。
在警察局里,我们三个人坐在一起,气愤尴尬得让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警察问我们什么关系,安国抢先说,我是她男朋友。
我不敢看他们两个脸上的表情,我感觉董琛正用想杀人的眼神看着我。
但他没有杀了我……从警察局离开后,他让我搬出他家。
我就这样,带着他买给我的所有奢侈品离开了。
那段时间,我很痛苦,不敢去公司面对安国,也不敢再联络董琛,我只好一直找Jake诉苦。
他陪我整夜整夜喝酒消愁。
我感到他才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他提议和我一起去旅行,暂时忘掉烦恼。
我同意了。但他说,他是学生,没有那么多钱。
我说,没关系啊,我有啊,我请你。
我变卖了所有的奢侈品,和他坐上了去欧洲的飞机,来了一个半个月的欧洲深度游。
我那时候就该意识到,这个人不靠谱的。
可我太傻了,我是如此信任他。
那十五天里,我们在欧洲最高档的酒店住宿,买最贵的纪念品,他一毛钱都没有花过。
玩嗨了总要回归现实,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身无分文,信用卡上还欠了十万。
再去找Jake的时候,他已经失踪了。是的,他失踪了。
我去找了他的同学才知道,原来他今年就毕业了,领了毕业证直接就回国了。
一切联系方式都联系不到他了。
他骗了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那个呼风唤雨的人,谁知道原来别人也不傻,人人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有句话说,玩物丧志,玩人丧德。
这不正是说的我么……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个烂人。
在玩弄别人的时候,却不知道别人也在玩弄我。
再回到公司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安国。
安国没有再给我机会,他和公司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了,高调地宣布了恋爱,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我们的事。
也对,我这种人,活该被绿,况且,也是我先绿别人的。
如今的我,为了早点还完信用卡,没日没夜地工作,面对公司同事们的各种流言蜚语和冷眼,我只能选择性忽略。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层次越高的人对待感情越专一!
因为善于处理自己的欲望,因而不会把“找备胎”这种肤浅的价值观当作得意的谈资,他们更愿意与某个人一起扛起生活的风雨,因为时间要用来做正经事。
所以,左顾右盼并不说明你抢手,花心,是因为层次太低。
有一种啪啪打脸的感觉。
这一年,真的过得很累,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再这么傻,我会好好地,找一个真心对我好的人,和他手牵手走完这一辈子。
我再也不想找备胎了。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失去的金钱倒是其次,最遗憾的是那些曾经真心对我的人,再也回不来了。
今天把我的故事写出来,是为了奉劝那些和我一样还没长大的人,宁缺毋滥吧,别自己毁了自己。
余生,我会用一切去弥补曾经失去的。
(本故事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