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人社公益性岗位(光明人才看过来)
海门人社公益性岗位(光明人才看过来)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2022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0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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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4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招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17: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电子版填写完整,表上须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附件2);
②《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附件3,可编辑版);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tzb@szgm.gov.cn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 考生姓名”(如GMTZB20221001 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0755-88211163,联系人:卢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0月10日。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70分,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市内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出示“粤康码”的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备查。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逾期到场、证件不齐等原因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年10月10日
(扫码获取附件)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般类岗位专干补充公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上发布了《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161317.html)。原招聘人数为4名,现将招聘人数修改为5名。除上述调整的内容外,其他事项仍按原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补充公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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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公开选聘博士人才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10月公开选聘博士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规定的选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职位条件;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二)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学位
岗位的最低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最低学位为博士。
2.关于年龄、工作年限
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
8.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邮箱(邮箱地址:kcjbgs@szgm.gov.cn),联系人:袁先生,0755-88210479。
3.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附件3);
(2)《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附件4);
(3)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6)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
(7)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岗位特点,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按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适岗能力测试人选;若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适岗能力测试人选。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进入考试(适岗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适岗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测试形式及组织
测试由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组织,测试的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3.测试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选聘。对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测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适岗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光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递补
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和体检、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递补。
(九)有关待遇
所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有关待遇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按规定配合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试当天,需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核酸检测24小时阴性证明、行程卡等材料,入场前测量体温,并进行手部消毒,入场需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就座保持间隔,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4.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考生咨询电话:0755-88210479。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10日
(扫码获取附件)
03
社区专职工作者
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10月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92名,从事社区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参见《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相应学位);
7.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6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
8.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3日16:00。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网站(http://www.szkscp.com.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报名资料拍照上传到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相应工作时间段工作合同或工资单、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
(4)岗位有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5)岗位有要求深圳户籍的,须提供户口页;
(6)属我市复退军人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报名材料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审查不通过,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2.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并结合岗位要求进行,通过后方有资格参加笔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拟聘人数10倍),将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是否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是否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经历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应届生和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4.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一)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9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地点: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22年11月4日前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拟聘用名额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拟聘用名额。考生于2022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见面试通知书。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我市复退军人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各街道另行通知,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各街道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街道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和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由各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由各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不接受组织安排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相应街道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试用期
各街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10月15日。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7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及报名网站: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报名网站:http://www.szkscp.com.cn
(五)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2。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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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