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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透了人性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人性在绝境中的自我超越)

看透了人性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人性在绝境中的自我超越)看到最后淘金者与病狼搏斗,他喝下了狼的血,那一刻,我相信比任何劝你热爱生命的话语都更加有力量。语言的魅力,艺术的魅力,故事的魅力,经典的魅力,在这一刻绽放了。《热爱生命》告诉这个世界,人的意志力是超越生命和死亡的,人在自然之中渺小也强大,有巨大的潜能和力量。《热爱生命》不是像印象中的写法,呼吁人们如何热爱生命,也不是在说活着的世界如何有意义,如何精彩;而是把镜头直接对准一个淘金者,把失去朋友的恐慌,极度的寒冷,极度的饥饿,极度的身体剧痛,极度的疲劳等一切磨难都加在他身上,他却靠着无比坚强的意志力活了下去,最后被拯救。这一切都没能让他停止一件事情,就是阅读。不光当童工的时候就喜欢阅读,就是出去航行的时候也不忘读书,这使得他第一次写作散文时,就获得了第一名。这让我想起另一位美国作家——海明威,一生如此传奇!杰克·伦敦一生著作也算颇丰,但比较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热爱生命》。这本书是列宁夫人在病榻

看透了人性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人性在绝境中的自我超越)(1)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下文所说的《热爱生命》,既不是食指的低语,也不是汪国真的远方,而是杰克·伦敦的《love of life》。

先简单说下杰克·伦敦(Jack London)这个人。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出生于旧金山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做童工挣钱,经历了时间百态,航海技术了得,曾经帮助很多淘金者掌舵出海。后来因服用大量吗啡死亡。

用我们的现在的话来讲,杰克·伦敦是个十足社会混混,打架酗酒,出海与蚝贼为伍,可是他又胆识过人,13岁就只身穿越过旧金山湾,后来还开始环游世界。

这一切都没能让他停止一件事情,就是阅读。不光当童工的时候就喜欢阅读,就是出去航行的时候也不忘读书,这使得他第一次写作散文时,就获得了第一名。

这让我想起另一位美国作家——海明威,一生如此传奇!

杰克·伦敦一生著作也算颇丰,但比较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热爱生命》。这本书是列宁夫人在病榻前经常为列宁朗读的一本书,好像也入选了中学教材。

《热爱生命》不是像印象中的写法,呼吁人们如何热爱生命,也不是在说活着的世界如何有意义,如何精彩;而是把镜头直接对准一个淘金者,把失去朋友的恐慌,极度的寒冷,极度的饥饿,极度的身体剧痛,极度的疲劳等一切磨难都加在他身上,他却靠着无比坚强的意志力活了下去,最后被拯救。

看到最后淘金者与病狼搏斗,他喝下了狼的血,那一刻,我相信比任何劝你热爱生命的话语都更加有力量。语言的魅力,艺术的魅力,故事的魅力,经典的魅力,在这一刻绽放了。《热爱生命》告诉这个世界,人的意志力是超越生命和死亡的,人在自然之中渺小也强大,有巨大的潜能和力量。

一、逼近的死亡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对于淘金者来说,大任是啥?我倒觉得啥也不是,就像是上帝在说,你敢不敢挑战死亡(撒旦),赢了给你好吃的好喝的,一身荣华富贵。

可是,如果把这点用在这位淘金者身上未免错会了杰克·伦敦的本意。

这位淘金者在返途中,一开始就被同伴抛弃,他们背着金块,路过严寒的荒原沼泽等地,艰难地前行着。

我想可以从几个维度——心理情绪,身体形态,遇到的动物,食用的植物,天气,来分析这位淘金者如何一步步逼近死亡的。

一开始,这位淘金者就处在非常糟糕的心理情绪和环境中,失去同伴的,单独行动的恐慌,脚踝扭伤的疼痛。

失去同伴后他鼓起勇气开始重新上路,扭伤的脚踝泡在沼泽地,在追逐松鸡的时候又被石头划伤,寒冷的天气又夹杂着雨雪,分明的天际线带来黄昏与黑夜,但是这时候他已经忘记了疼痛,他遇到了一个更可怕的敌人——饥饿。

他靠着吃沼泽地上面的浆果、灯芯草维持生命,冷了就用铁罐烧热水喝下,遇到面前跑过的驯鹿就幻想着自己的手枪里还有一颗子弹。

因为已经极度疲劳,抓不着松鸡,抓鲦鱼又不小心掉到水坑里,湿了个大半身,胃部已经饿到麻木,头昏眼花,甚至产生幻觉——梦见大餐。

饥饿的因素可能会导致他慢性死亡,如果抓到一些鲦鱼,吃一些刚孵出来的松鸡仔也能勉强生存下去;可是在大自然中,互相觅食的动物比比皆是,更重要的是有很多极具攻击性的动物,比如棕熊和野狼。

本来就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淘金者遇到棕熊的时候只能强壮镇定,站起身来,棕熊也不明白这个两腿站立的动物到底有多少攻击性,试探着边走了;遇到三三两两的野狼,只能祈祷它们没注意到他。

勇气已经被恐惧吞噬,可恐惧又滋生出新的勇气来,淘金者就这样一直在荒原前行着,即使是爬。

如果有素描描绘他在荒原沼泽上的行径,我想一开始一定是直立行走的,后来腰弯了,再后来勉强能站起来,最后完全是在地上爬行了。最后他与病狼的生死搏斗,喝下狼血的那一刻他是再也不想动了。

看透了人性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人性在绝境中的自我超越)(2)

淘金者与病狼搏斗

二、绝境中的自我超越

为什么最后偏偏是头狼?而且是一头狼,一头饿狼,一头病狼!

狼一种极具攻击性的动物,尤其是在受到挑衅和捕食的时候,而淘金者要面对的这头狼,是和他自己一样,饥肠辘辘,他们在对方眼里,皆是食物。

“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这样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推着垂死的躯壳,互相猎取对方的生命”

病狼想等着淘金者先死,就能轻松地用牙齿刺进他的皮肤;可是淘金者心里想着: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还好,自己被咬死也就算了,但是一想到这只狼不断咳嗽,发喘,令人作呕,自己绝对不能忍受。

狼耐心地等着,人也耐心地等着!

慢慢地淘金者精疲力竭了,躺在地上处在半梦半醒中,狼来了。它舔舐着他的手臂,淘金者用尽力气和病狼搏斗了起来,压在病狼身上,用嘴咬断了病狼的脖子,嘴里满是狼毛。

为什么这里要把淘金者和一头病狼放在一起呢?我觉得,他们是一样的,在大自然面前,在自然法则面前,他们都是一样的,物竞天择。

还有一点,为什么淘金者胜利了?因为淘金者代表着人类,代表着人性在面对巨大灾难前的韧性和意志力。

综合来看,病狼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淘金者自己,这里安排淘金者战胜病狼实际上实现的是一种自我的超越。前面的折磨当然也是超越,最后遇见病狼这里便象征着最后一次的超越。

人在苦难面前是能够自我拯救完成超越的!

看透了人性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人性在绝境中的自我超越)(3)

三、希望、金钱、生命

小说一开头就不断提到一个“小棍子地”和地窖,那里藏着他空枪需要的子弹,那里有他打猎钓鱼所需的渔网、钓钩和钓丝,那里还有他同伴的等候。就这样他一直怀着这样的希望,坚持向前走。

后来胃也麻木了,身体极度虚弱,几乎就快死了。

同时他又发现海边有一条大船,起初以为是幻觉,但是后来慢慢确定了,他又怀着希望慢慢朝那个方向爬。

直到他发现同伴比尔的尸体,旁边还有一堆金块和金粉。

此时,他也不奢望能马上达到船上,也没有丧失同伴的悲痛,已没了热情和好奇。他不再痛苦了,胃和神经都麻木了,他已经极度疲倦,只是内在的生命在逼着他前进,他的生命绝不肯死!

如果前两次是靠着希望活下去的,那么最后这里可以说是靠着希望的惯性活下去的,这种惯性让他的生命却不轻易屈服。

有趣的是,在发现同伴的尸骨的时候,他没有一点伤心,反而哈哈大笑,笑比尔连死都带着那个鹿皮口袋,这口袋里满是金块和金粉。

他自己却在一路上给自己减负,最开始是两条毛毯,白铁罐子,67根火柴,一支枪,一把猎刀,一只手表,一顶帽子和一个鹿皮口袋。慢慢地,火柴被分成三份,被他藏在路边的岩石下,手表帽子猎刀都不要了,最重要的是鹿皮口袋里的金块他也慢慢丢掉了,知道最后只剩下半条毯子,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19世纪末美国工业时代,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富人渴望得到更多财富,穷人梦想着也能靠金钱进入上流社会,于是,淘金者诞生了。不计其数的淘金者涌入阿拉斯加,他们希望迅速积累财富过上富足的生活。

在这里生命和金钱的关系形成了矛盾的对立,如果背负金块前行,必然会加重身体负担,很可能就像比尔一样把自己累死。但是,放弃金块,却能让自己轻装前行,更有可能活下来。

这里的选择是明显的,即使是在现代人的面前,依然会认同杰克·伦敦的观点:生命大于金钱!生命需要希望!

现世,金钱被奉若神明,人们努力奋斗只为了更好的生活,金钱只是工具,人们在追求工具方法的却忘了本心。如果适当减少鹿皮口袋的重量,我们会不会轻松些呢?

整部小说充满着语言的张力,杰克·伦敦雄健、粗犷的笔触把淘金者的求生之路描绘地如临眼前,加之自己有深切的体会,其中文字传达的真实感非一般作家想象可及。

从整个时间维度来看,生命的魅力在于它的有限性;从宇宙万物来看,生命的魅力在于它很渺小。明白了自身的有限才会去追求无限,明白了自身的渺小,才会去创造奇迹,塑造伟大,这是我明白的热爱生命之由。

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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