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工作汇报(平谷区检察院打造)
区检察院工作汇报(平谷区检察院打造)在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下,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1 1>2”的叠加效应更加凸显。此前,该院开展了古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辖区内古树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向主责行政主管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为解决执法困境、共享执法信息提供了有利条件,推动形成了协同治理的合力。最终,该专项活动持续推动区财政拨付林木资源调查费用530万元,古树名木管护费用50万元,古树得到了更好的保护。自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9件,立案7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2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5件,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余万元、清理垃圾10000余吨、恢复被毁林地2000余平方米、保护耕地20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000余万元。在大生态检察格局中,对于公益诉讼部门来说,只有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三面环山的京东北部,峥嵘的森林、碧绿的湖水、飘香的桃花……一幅美丽的自然画卷在平谷这片土地上徐徐展开。生态是平谷区的立区之本,近年来,平谷区成功创建北京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为全市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平谷大桃成为国庆礼桃、疫情防控保持“零病例”,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平谷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深入践行“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思路,找准检察履职服务“生态平谷”发展的着力点,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1 2 N”生态检察路径,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在污水现场调查核实(资料图)。
1: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生态立区、绿色发展”一条主线,探索“生态检察”平谷特色
平谷区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功能定位为“生态涵养区”“首都东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肩负着建设首都生态屏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该院以服务保障区域“生态立区、绿色发展”为主线,坚持综合运用刑事诉讼、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手段,不断建立健全“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治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探索开展具有平谷特色的“1 2 N”生态检察工作模式。
2:坚持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双轮驱动,为区域生态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泃河作为平谷区的母亲河,水生动植物种类丰富,一到夏天碧水如洗,草长莺飞,环境十分优美。去年夏季一天深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泃河沿线进行巡查时,发现吴向平(化名)正在使用自制电鱼工具捕鱼。时值疫情期间,该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接到该线索后立即远程指导执法人员取证固证,后经综合执法人员的鉴定,审查认定吴向平的行为已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二天一早,检察官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区公安分局,当天该案件就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经该院依法审查起诉,吴向平被判处有罪判决。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如此顺畅,得益于该院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绿色直通车”。他们在建立了北京市首个行政执法机关全网覆盖的区级行刑衔接平台基础上,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重点单位搭建了“一对一”协作模式,形成了案件介入、监督移送、移送、立案的绿色通道,做到了有案必移、有案必立。日前,区政府已出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享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行刑衔接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区检察院依托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该院的优势,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利用“绿色直通车”,已经形成具有平谷特色的大生态检察格局。
在大生态检察格局中,对于公益诉讼部门来说,只有同频共振才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从公益保护的大局出发,树立“大生态”意识,和行政机关始终在这一共识下开展合作。据了解,他们已经通过多种手段构建了有力的外部保障机制: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北京市平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共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格局;先后与区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加强环境公益诉讼信息沟通机制的意见》,与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办案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会签信息共享协作的会议纪要。
在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下,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1 1>2”的叠加效应更加凸显。此前,该院开展了古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辖区内古树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向主责行政主管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为解决执法困境、共享执法信息提供了有利条件,推动形成了协同治理的合力。最终,该专项活动持续推动区财政拨付林木资源调查费用530万元,古树名木管护费用50万元,古树得到了更好的保护。自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9件,立案7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2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5件,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余万元、清理垃圾10000余吨、恢复被毁林地2000余平方米、保护耕地20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000余万元。
区检察院与区农业农村局到违法捕鱼现场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资料图)。
N:通过打击、监督、修复等多点齐发,筑牢首都东部绿色检察屏障
保护好平谷的绿水青山,摆在检察官面前的还有一个个接连不断的挑战。由于区域内山体较多,前几年非法采矿成为破坏区域生态环境的一大顽疾。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专案组,办案检察官回忆起傅勇(化名)等五人非法采矿破坏生态资源案时感慨万千,“八年来,傅勇盗挖团伙在区域内多地、长期、有组织的实施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国家矿产、林木资源损失人民币共计1260余万元,生态公益林破坏、水土流失等一系列问题也需要去解决。”检察官们“治山”,但不只盯着眼前的山。于是,在对被告人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该院还对傅勇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非法采矿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失,后经法院判决要求傅勇赔偿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费用230余万元,真正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傅勇(化名)等人非法采矿破坏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资料图)。
打击一次犯罪,办理一起案件,就要修复一个问题。该案作为北京市提起的首例破坏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功办理后,检察官立即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制定了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案件查处联动机制。以此为契机,该院启动了为期三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区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梳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处罚职权及涉刑罪名,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涉刑职权信息手册》,确保涉刑必移。在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的配合下,行业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源头治理手段进一步升级、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进一步清晰、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但是,在检察官看来,将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也只是完成了自己的“上游责任”,预防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同样意义重大。渔业损害赔偿修复活动中5000余尾1000多斤鱼苗放入泃河,既是对受损公益的修复,也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已执行完毕的280余万元水土保持治理费以及生态价值损失和植被恢复费,不仅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惩罚,震慑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效果也得到充分彰显;249棵补种的生态公益林前检察官立起的“树木补栽地块”蓝色牌子,实则是给群众拉起的一道“红色警戒线”——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在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在守好‘生态立区’这一圆心的同时,共识的半径越长,保护生态的同心圆才能越画越大”,据检察官介绍,该院多措并举,凝聚了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以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为契机详细介绍“公益诉讼检察”,到区政协机关开展行刑衔接、公益诉讼检察专题讲座,依托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培训班面向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检察开放日、检察联络员入驻乡镇等形式开展绿色普法……一系列做法营造了保护生态的良好法治氛围。知识渊博的文史大家、业务精湛的环保专家、消息灵通的乡镇生态检察联络员……一众力量纷纷参与生态检察工作。伴随着区委区政府的高位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的高度配合、社会各方的高昂热情,平谷区生态检察“联盟”不断充实、壮大。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良好的生态需求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的五年,我们在生态检察领域交出了一份‘绿色答卷’,未来的五年,全力建设高大尚平谷,让平谷良好的生态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还有许多问题等待着我们去解答”,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正以奋进的姿态努力迈好“十四五”时期生态检察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