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测氧测爆仪的使用操作要点(测氧测爆仪器你船配备了吗)
便携式测氧测爆仪的使用操作要点(测氧测爆仪器你船配备了吗)第VI章 货物装运 SOLAS公约 Part 02法律依据梳理
煤炭运输中释放甲烷在所难免,为了更好地把控货舱氧气浓度,船舶测氧测爆仪器的配备必不可少。
Part 01
煤炭为什么会释放甲烷
煤炭是具有孔隙一裂隙二元结构的吸附体,其内部吸附着大量煤化作用过程中形成的甲烷气体,从地下开采出来后,由于压力和温度等条件的变化,在整个加工和运输过程吸附的甲烷会从煤炭释放出来,直至达到新的平衡。
Part 02
法律依据梳理
SOLAS公约
第VI章 货物装运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1 在运输可能释放有毒或易燃气体或可能在货物处所中造成氧气耗尽的散装货物时,应备有测量空气中这类气体或氧气浓度的适当仪器,及其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这种仪器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 主管机关应采取措施,确保船员在上述仪器使用方面受到培训。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
(IMSBC规则)
第VI章货物的装运
A部分一般规定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1 在运输可能释放有毒或易燃气体或可能在货物处所中造成氧气耗尽的固体散装货物时,须备有测量空气中这类气体或氧气浓度的适当仪器,及其详细使用说明书。这种仪器须令主管机关满意。
2 主管机关须采取措施,确保船员在上述仪器使用方面受到培训。
第VII章危险货物的装运
A-1部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装运
第3节人员与船舶安全
3.2.3 很多固体散装货物容易在货物处所或液体舱内造成缺氧。这类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大多数植物和林木制品、黑色金属、硫金属矿和货煤等。
3.2.5 在运输易散发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和(或)易造成货物处所缺氧的散货时,须配备可测量货物处所内气体或氧气浓度的合适仪器。
3.4.2 某些货物可能放出大量的可燃气体,足以构成火灾或爆炸危险。若货物的这一性质列明在本规则货物明细表中或者托运人提供货物信息中,则货物处所须根据需要进行有效通风。须使用适当气体探测器对货物处所内的空气进行监测。须充分注意通风和监测货物处所的毗邻封闭处所中的空气。
附录3 固体散物的特性
煤特性和特点
煤会产生可燃气体甲烷。甲烷含量在5%至16%的甲烷/空气混合气体即为可爆气体,能被火花或明火点燃,例如电火花、摩擦火花、燃着的火柴或香烟。甲烷比空气轻,因此会积存于货物处所或其它封闭处所上方。如果货物处所舱壁不气密,则甲烷可渗入邻近货物处所内。
对所有种类的这些货物的一般要求
1.船舶须适当配备有关仪器设备,以便不进入货物处所即可测得空气中的甲烷浓度。
2. 须对每个货舱内货物上方空间气体中的甲烷、氧气和一氧化碳的含量进行定期监测。
3.如果离港24小时之后测得的甲烷含量处于可接受的较低水平,则须关闭通风口并须监测货物处所中的气体。如果离港24小时之后测得的甲烷含量不是处于可接受的较低水平,须维持表面通风,只有监测气体的适当时段除外,并须监测货物处所中的气体。在甲烷含量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之前,须遵循这一程序。在两种情况下,均须每天进行甲烷含量的测量。
4. 船长须确保定时监测物料间、木工间、通道、轴隧等围闭处所中的甲烷、氧气和一氧化碳的含量。这些处所须充分通风。
5.运输该货物的船上须配备一部能测定甲烷、氧气和一氧化碳含量的仪器。该仪器须装有吸气管、软管和一节防火花的金属管,以便能从舱内方形空间采集出具有代表性的气样。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船舶载运可能释放有毒气体、易燃气体或者造成货物处所缺氧的固体散装货物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气体测量仪器及其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定期测量货物处所气体浓度,并记录测量结果。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船舶未配备气体测量仪器或者未对货物处所气体浓度进行测量的。
船舶载运易释放甲烷煤炭安全技术要求
6.2.2 应定期检测货舱内货物上方空间甲烷和氧气浓度 并做好记录,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天两次。
6.2.3 当甲烷浓度低于爆炸下限(LEL)20%时,应关闭通风开口。当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下限(LEL)20%时,应保持表面自然通风。
Part 03
测氧测爆仪器
船用便携式气体检测器
红外线气体检测器
Part 04
海事层面监管措施
1.托运方是否提供相关材料
向船长询问是否收到托运方提供的货物特性的材料、装载及运输该货物的、推荐的安全装卸程序,货物合同中是否列明水分含量、含硫量及尺寸,是否特别说明是否会释放甲烷或自热。
2.货舱通道与电机设备间相通的情况
检查船舶是否存在货舱通道与电机设备间相通的情况。如有,应严格完善相应制度并落实货舱通道、电机操作间、密闭空间的操作要求,及时关闭。排除电机间易燃易爆气体后,再操作电机。
3.现场检查测氧测爆仪器、检测记录
是否配备正确测氧测爆仪器,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测,检测方式、区域,仪器是否正确操作,使用记录表是否如实记录。
备注:以上相关资料来源于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1122-201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