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协议和婚内协议(你还不知道婚后能签订)
忠诚协议和婚内协议(你还不知道婚后能签订)【小律释法】小佳与大树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后,小佳觉得,大树此人不靠谱。于是与大树商议,两人订立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夫妻一方出轨,不要争吵,不要打闹,出轨一方向另一方赔偿30万。两人婚后第五年,大树果然出轨,与其情人小梁有长达半年的婚外情同居史。看着妻子小佳,大树内心每日都备受煎熬,决心与小梁断绝这一场会令人不齿的感情,回归家庭。但是看着年轻貌美的小梁,忆起她半年前义无反顾跟着自己,心中不免悲痛,于是从自己的私房钱中拿出10万给予小梁当做分手费。小佳一直密切掌握着大树藏匿私房钱的位置,大树取出10万后,小佳立马得知并顺藤摸瓜查出大树与小梁的婚外情。由此,小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了完整的忠诚协议原件,并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以1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大树对小梁的赠与。那么小佳与大叔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法院会支持小佳的诉讼请求吗?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究竟效力如何?婚外情分手
【导读】
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究竟效力如何?婚外情分手费是否有效?
近日,明星王力宏与妻子李靓蕾离婚,李靓蕾控诉王力宏长期存在作风问题引发热议,与此同时,婚姻生活也成为了一个热点,大家纷纷讨论通过婚内财产协议、忠诚协议等对财产、夫妻间忠诚义务等进行约定的可行性。
【案情简介】
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究竟效力如何?婚外情分手费是否有效?
近日,明星王力宏与妻子李靓蕾离婚,李靓蕾控诉王力宏长期存在作风问题引发热议,与此同时,婚姻生活也成为了一个热点,大家纷纷讨论通过婚内财产协议、忠诚协议等对财产、夫妻间忠诚义务等进行约定的可行性。
【法院判决】
小佳与大树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后,小佳觉得,大树此人不靠谱。于是与大树商议,两人订立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夫妻一方出轨,不要争吵,不要打闹,出轨一方向另一方赔偿30万。两人婚后第五年,大树果然出轨,与其情人小梁有长达半年的婚外情同居史。看着妻子小佳,大树内心每日都备受煎熬,决心与小梁断绝这一场会令人不齿的感情,回归家庭。但是看着年轻貌美的小梁,忆起她半年前义无反顾跟着自己,心中不免悲痛,于是从自己的私房钱中拿出10万给予小梁当做分手费。小佳一直密切掌握着大树藏匿私房钱的位置,大树取出10万后,小佳立马得知并顺藤摸瓜查出大树与小梁的婚外情。由此,小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了完整的忠诚协议原件,并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以1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大树对小梁的赠与。那么小佳与大叔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法院会支持小佳的诉讼请求吗?
【小律释法】
关于忠诚协议的效力,一直都有争议。民法通说观点认为,忠诚协议为维持夫妻婚姻关系提供向心力,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有效,但约定的赔偿数额应当与有过错配偶一方的薪资水平等相适应,且关于有过错配偶一方“净身出户”、剥夺孩子抚养权等的约定无效;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主张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小贴士】
本文中的“分手费”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的补偿金。配偶与婚外异性约定分手费,对其处理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有观点认为婚外情约定的分手费属于自然之债,虽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但如果一方履行的话,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有的观点认为婚外情给予的分手费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对于已经给付的分手费应当予以返还给承诺人,否则会助长第三者插足婚姻家庭,给社会带来不良风气之诱导。司法实践中,更多的适用于后一个观点,婚外情“分手费”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已经给付的应当返还承诺人,未履行的以要求承诺人继续履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分手费未履行前,一方主张另一方给付分手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履行,履行一方主张返还分手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给付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其侵犯无过错配偶一方的权益,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可以主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