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和胡适对比(胡适与鲁迅的是非恩怨)
鲁迅和胡适对比(胡适与鲁迅的是非恩怨)现代作家中,有很多都是这样的人生模式:父亲去世了,母亲和儿子相互拥有。老舍和母亲,郁达夫和母亲,茅盾和母亲,当然也包括鲁迅和母亲。胡适的父亲叫胡传,早先是个落魄秀才,靠做点小生意谋生。后来因张爱玲祖父的举荐,进入官场,最后官至台湾台东知州。但娶胡适母亲做姨太太时,胡传已经很老了。在胡适三岁时,他就告别人世,留下遗嘱,要儿子将来从文,做读书人。胡适的母亲当时只有二十出头,在那个封建大家庭中,孤儿寡母,互相拉扯,儿子就是母亲的命。所以,不管什么人的话胡适都可以不听,但一定要听母亲的。风吹浮世,那个草木皆兵的年代已经远去,他们也相继走下神坛。褪去种种外衣、金粉黑漆,我们看到的,唯有两个真人。一、 他们其实很相似他们都很早失去父亲,经历家庭变故。
放眼整个民国,大师有很多。
但有两个被相继封了神。
一个是鲁迅。伟人给他下过定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被推上神坛的他,只言片语,就能致人死地。
一个是胡适。虽在大陆被骂,但在海峡那边,也是一尊巨神。老蒋亲笔挽联云:“新文化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新思想的师表。”
风吹浮世,那个草木皆兵的年代已经远去,他们也相继走下神坛。褪去种种外衣、金粉黑漆,我们看到的,唯有两个真人。
一、 他们其实很相似
他们都很早失去父亲,经历家庭变故。
胡适的父亲叫胡传,早先是个落魄秀才,靠做点小生意谋生。后来因张爱玲祖父的举荐,进入官场,最后官至台湾台东知州。但娶胡适母亲做姨太太时,胡传已经很老了。在胡适三岁时,他就告别人世,留下遗嘱,要儿子将来从文,做读书人。胡适的母亲当时只有二十出头,在那个封建大家庭中,孤儿寡母,互相拉扯,儿子就是母亲的命。所以,不管什么人的话胡适都可以不听,但一定要听母亲的。
现代作家中,有很多都是这样的人生模式:父亲去世了,母亲和儿子相互拥有。老舍和母亲,郁达夫和母亲,茅盾和母亲,当然也包括鲁迅和母亲。
鲁迅人生的转折点是十三岁。这一年,祖父出事,父亲生病。祖父出什么事?鲁迅的回忆里语焉不详,一般认为是科场舞弊。科场舞弊在当时是死罪,即使是社会腐化堕落到极致的清朝末年。祖父一出事,鲁迅的父亲就被革去秀才,然后生病,三年后死去。
这三年,对鲁迅一生产生了重大影响。他每天去买药,把家里的好东西拿去当铺换钱。后来他说,当从小康家庭堕入困境时,最容易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他们过早失去父亲,不仅对他们的人生,对中国现代文学也造成深刻影响。现代文学作品里几乎找不到好的父亲形象。找来找去,好像只有朱自清那个爬铁路月台的老爸。但我们也只记住了一个好父亲的背影。曹禺的戏剧里面写出的父亲都是周朴园那个德性;巴金《家》里的高老太爷,也是个反面角色。这些作家写的父亲,要么去世,要么很坏,但他们笔下的母亲都是好的,鲁迅甚至把自己的姓,都用了母亲的。
母亲被作家恨的,或者说爱恨交加的,好像只有一个张爱玲,她真是一个特例。
中国文学作品里缺乏好的父亲形象,是一个很大的麻烦,这是后来大家才意识到的。
没了父亲的胡适和鲁迅,都走了一条少年的励志之路,都考取了公费留学。
鲁迅留学日本七年,后来弃医从文。这是他继家庭变故,人生的再一次重大转折,被写入了中国现代文学史。这次转折,源于在课间看了一段幻灯片,鲁迅在《呐喊·自序》里有详细的描写。幻灯片讲日俄战争期间,一个中国人被当做俄罗斯人的间谍,被日本人杀头,围了很多看客。被杀的是中国人,围观的同样也是中国人,可大家都很麻木。这让鲁迅非常震动,精神没了,身体强壮有什么用?一样被砍头。他决定弃医学文。
胡适是考到美国的康奈尔大学读农科。按规定,美国赞助的留学生,要读实用的农科、机械和造船。后来,胡适经历一次苹果测验,学生要按形状、大小、颜色和口味区分三十多种不同的苹果,贴上标签。这次测验于他的意义,跟鲁迅看幻灯片一样重要。别的同学很快贴好了,胡适搞了半天,也没办法区分开来,他没这方面的天分。他开始反省了,自己该不该做这个事情?他的志向是“但得百十人,故国可重造”。于是,他就从康奈尔大学转到哥伦比亚大学,学哲学去了。
所以,新文化运动要感谢两样东西,一样是幻灯片,一样是苹果。
二、他们其实很不同
人的性格有地域性。陈独秀有安庆古城人的倔;朱自清长在扬州,下笔成文不乏水乡灵气;福建人林语堂,自有南方人的活络;鲁迅生在绍兴,身上就沾了师爷的刁辣;胡适是徽州人,骨子里有徽商与生俱来的圆融。
胡适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
鲁迅的坏脾气也是出了名的。
胡适文章放到那一代人中,并不算大好,但见识一流,保留着世事如麻中的清醒,做人如此,知学亦如此。董桥说胡适学问领略偏浅。学问浅未必,文辞浅倒有一些。
文辞浅当是胡适的一种自觉追求。他为了推行白话文,是做了一点牺牲的。他其实缺乏艺术天才,但为了证明白话也能写诗,他写了一个《尝试集》,其中最有名的恐怕就是“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远。”
这诗句要是放在现在,还真拿不出手,但在上世纪初,他是开了一个文化先河。胡适虽然没给中国诗歌做出多大成就,却为汉语改革立下了汗马功劳。
鲁迅文章好,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一部《野草》,绝对的天才之作;小说《风波》、《阿Q正传》、《狂人日记》也是出类拔萃的好。
读鲁迅的文章,读到痛快处会让人感谢他的坏脾气,感谢他的偏激,感谢他的尖刻。
他横扫文坛,以匹夫之勇,横眉冷对千夫所指。
他深刻,并不是说他想法深奥。鲁迅的思想不深奥,但敏锐。打个比方,就像琴弦。同样的一个音节,拨别的弦,震动幅度小,但是拨鲁迅这根弦,震动幅度特别大。
就拿他的痛苦来说吧。社会黑暗,人民愚昧,知识分子看了都痛心。胡适很痛心,周作人也很痛心,大家都很痛心。但是不一样,鲁迅表达出的痛苦感,比他们强烈得多。那不像观念上的苦闷,更像生理上的痛苦。
比如鲁迅说“吃人”。好多作家其实也会这么说:这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周作人对“吃人”这个话题就很感兴趣,还专门写过一篇食人考。但是看了周作人的文章以后,会觉得那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社会批判。而对鲁迅来说,“吃人”可不是什么社会批判,而是血淋淋的真实,是锐利的牙齿,狼藉的血肉,是萦绕在心灵深处的咒诅。
这就是胡适和鲁迅的一个本质区别。他们的很多观念是接近的,但是胡适永远不能理解鲁迅为什么如此偏激,而鲁迅也永远不能理解,面对尖牙和血肉,胡适怎么可以这么不偏激?
三、他们其实是朋友
胡适与鲁迅的交往,始于1918年。
在新文化运动发起时,他们走到一起,并肩战斗,有过战友的情谊。
鲁迅应该感谢胡适。正是胡适与陈独秀共同开创的白话文运动,才成就了他的丰功伟业。
早在1909年,鲁迅与周作人联手翻译出版了一本《域外小说集》,试图以此扣响文坛的大门。但《域外小说集》十年之内仅卖出二十本,平均一年销两本,与同时期林纾的畅销,形成鲜明的对照。
鲁迅在1932年写的《自选集・自序》中承认,他写白话小说,是为了响应“文学革命”的潮流,是胡适提倡白话文运动,才使“无声的中国”,成为“有声的中国”,将一个“临死境”的文化“复活”过来。
而胡适,对鲁迅始终真挚。
1929年8月末,两人已经拜拜,鲁迅甚至对他冷嘲热讽,胡适在给周作人的信里,仍有一段很有感情的话:“生平对于君家昆弟,只有最诚意的敬爱,种种疏远和人事变迁,此意始终不减分毫。相去虽远,相期至深。此次来书情意殷厚,果符平日的愿望,欢喜之至,至于悲酸。此是真情,想能见信。”
鲁迅逝世后,许广平为出版《鲁迅全集》四处奔走。很多人袖手旁观,看孤儿寡母的惨窘,最后许广平只好求助胡适,胡适二话不说,鼎力相助。
鲁迅常说自家兄弟昏。果然他去世没多久,他那个昏头昏脑的兄弟周作人就落水。胡适先是苦口婆心劝说,后来又不遗余力对这条“落水狗”进行搭救。
一向痛打“落水狗”的鲁迅,如果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文人之间的相轻和相重,往往跟时局矛盾捆绑在一起,搅做一团,让人不堪重负。胡适身上浓浓的人情味,让这些是非恩怨都烟消云散,唯剩下各自生命的温度。
1962年胡适在台湾去世,周作人在极端困难条件下,写了一篇回忆胡适的文章,当时,胡适在大陆已被批,更是晚年回到台湾而死,说他一句好话说不定就惹祸上门。
周作人没讲一句好话,而是细数了在胡适帮助下出了几本书,几篇文,得了多少钱,分毛清楚。而且特别说起,拿某笔钱,买了坟地,埋了母亲、女儿,念念不忘。
周作人隐晦的文字深藏的苦心,令人潸然泪下。他什么都明白,什么都记得。他无话能说。
这时,鲁迅离开已经有二十六个年头了。
作者:甘草子,不小资,不文艺,不妖娆,不风情,恬淡自守,性如草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