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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云国与丁则良(王十朋的初心与底气)

虞云国与丁则良(王十朋的初心与底气)还在困顿场屋时,王十朋就已自我觉悟:既然身为士大夫,就决不能“知进而不知退”(《舫斋记》)。即便一再下第,他始终坚持独立人格,“权门迹不到,颜巷自安贫”(《至乐斋读书》);欣慰自己“犹胜炙手辈,奔走趋公厅”(《和韩诗·和答张彻寄曹梦良并序》)。在仕宦与名节之间,他坚守住了底线:“我岂不欲仕,时命不吾与,曷不枉尺求,权门正旁午。非道吾弗由,兹心已先许。”(《畋亩十首》)惟其如此,尽管半生蹭蹬科场,王十朋却坚信“富贵有天命,安贫士之常”,表示即便难学孔子,也将效慕颜渊:“居九夷而不陋者,夫子也,予不敢学。居陋巷而能乐者,颜回也,窃有慕焉。”(《和韩诗·和县斋有怀四十韵》并序)进入宋代以后,“孔颜乐处”与“孔颜之乐”日渐提升为一个经典话题。对崇奉新儒学的士大夫来说,这一话题崇尚的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最根本的还是一种价值观念。而在王十朋看来,同时也是构成君子之道的要素之一。他指出:在人格修养中,王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虞云国

虞云国与丁则良(王十朋的初心与底气)(1)

王十朋像(王氏后裔传承)

借着宋元南戏《荆钗记》的敷演,王十朋才得以在民间声名远播。那出戏里虽也写了王十朋拒绝万俟丞相(借指万俟卨)逼赘的反抗斗争,但主要表彰他忠于爱情的形象,藉以传达底层民众的价值判断,认定他无愧是正人君子。

在宋代历史上,王十朋并不是范仲淹、司马光、李纲、文天祥那样一等的大人物,但其生前身后却都被视为士大夫官僚的优秀代表。在其生前,无论士大夫,还是轿夫走卒,都已纷纷美誉“天下之望,今有王公”,连朱熹也认为,“今人物渺然,如明公者仅可一二数”(朱熹《与王龟龄》)。王十朋去世之际,大儒张栻说他“大节元无玷,中心本不欺”,“忠言关国计,清节暎廷绅”(《故太子詹事王公挽诗》),将其视为士君子的典范。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王十朋高中状元,走上仕途,这年他已经四十七岁。学界有人把宋代称为科举社会,且不论这一提法是否妥当,就家族发展与维系而言,让家族子弟以科考取官无疑是最佳选择,唯有如此,贫寒庶族才得以由此起家,官僚大族方可能赖此传世。王十朋出身农户,其前八世都无仕宦记录。十七岁起,他正式从师攻读经学诗文,决心走科举入仕之路;二十九岁那年初试失利;其后,他边聚徒讲学,边苦读备考,历经十五年屡败屡战,才得以金榜题名,足见其科第之路走得并不顺畅。

应该指出的是,近三十年的寒窗苦读,王十朋并不只是将其当作猎取功名的敲门砖,而是始终把读书求道放在首位:“读书不知道,言语徒自工。求道匪云远,近在义命中。吾儒有仲尼,道德无比崇。”(《畋亩十首》。下引王十朋诗文皆据四部丛刊本《梅溪王先生文集》)在他看来,读书求道必须目标明确:“学者求道,如客在途,不有所止,将安归乎。大学之道,在于知止。意诚心正,乃悟斯理。”(《止庵铭》)王十朋所说的“求道”,与北宋中叶开始形成的新儒学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包括了士大夫人格修养的自我完善。在他看来,自我修养不仅指学识文章,更重要的是思想道德,即所谓“性情乃良田,学问为耘锄”(《和韩诗·和符读书城南示孟甲孟乙》)。

在人格修养中,王十朋尤其强调忠孝气节。随着士大夫阶层在宋代的崛起,传统的忠义观注入了更多的时代内涵,名节观念日渐获得朝野士大夫的认同。这种气节观包涵着三个层面:一是对外敌表现为民族大义;二是对君主的规谏表现为以言抗争的精神;三是对权势表现为独立不阿的操守。如果说,王十朋宣示“古者父母雠,义不共戴天”揭明的是第一层面,那么“一朝出干禄,得失战胸宇。曲意阿有司,谀言狥人主,贪荣无百年,贻谤有千古,丈夫宜自贵,清议重刀斧”(《畋亩十首》),则充分强调了后两个层面。

还在困顿场屋时,王十朋就已自我觉悟:既然身为士大夫,就决不能“知进而不知退”(《舫斋记》)。即便一再下第,他始终坚持独立人格,“权门迹不到,颜巷自安贫”(《至乐斋读书》);欣慰自己“犹胜炙手辈,奔走趋公厅”(《和韩诗·和答张彻寄曹梦良并序》)。在仕宦与名节之间,他坚守住了底线:“我岂不欲仕,时命不吾与,曷不枉尺求,权门正旁午。非道吾弗由,兹心已先许。”(《畋亩十首》)惟其如此,尽管半生蹭蹬科场,王十朋却坚信“富贵有天命,安贫士之常”,表示即便难学孔子,也将效慕颜渊:“居九夷而不陋者,夫子也,予不敢学。居陋巷而能乐者,颜回也,窃有慕焉。”(《和韩诗·和县斋有怀四十韵》并序)进入宋代以后,“孔颜乐处”与“孔颜之乐”日渐提升为一个经典话题。对崇奉新儒学的士大夫来说,这一话题崇尚的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最根本的还是一种价值观念。而在王十朋看来,同时也是构成君子之道的要素之一。他指出:

君子之道有三。其未达也,修其所为;用其既达也,行其所当用;不幸而不遇,则处其所不用。修其所为,用则能尽已;行其所当用,则能尽人;处其所不用,则能尽天。(《君子能为可用论》)

在王十朋的心目中,君子“不幸而不遇,则处其所不用,则能尽天”,毋宁说是对“孔颜乐处”的学理性感悟,在科举入仕之前,他也确实已修养成为这样的有道君子。他在同一文章里自述其志道:

君子之学,求于为己而已,初无心于求用也。学既足乎已用,自藏于中,可以安人,可以安百姓;无所施而不可用者,君子因其可用之资,遇其当可用之时,著其能为用之效。至若人之不我用也,君子必归之于天,而有所不顾恤焉。

这段君子之道,再结合前引他说的“非道吾弗由,兹心已先许”,不啻是王十朋身居草莱走向庙堂前的初心。

王十朋大魁天下那年,恰是秦桧死后的首次进士考试。他在廷试策里“指陈时事,鲠亮切直”,抨击“有司以国家名器为媚权臣之具”,矛头直指已故权相秦桧,并鲠直建言宋高宗,应“正身以为本,任贤以为助,博采兼听以收其效”(《宋史·王十朋传》)。宋高宗在秦桧死后,打出“更化”的旗号,标榜“躬揽权纲,更新政事”,亲擢王十朋为状元,表扬他的对策“议论纯正”(汪应辰《文定集·王公墓志铭》)。

赐第之际,王十朋也不免对皇帝感恩戴德:“太平天子崇儒术,寒贱书生荷作成。”(《丁丑二月二十一日集英殿赐第》)但同时更多的是戒励自己:“益坚儒业,恪守官箴,勉来事之可为,慕古人而有作。”(《及第谢宰相》)他还与同榜进士互勉:“致身许国宜相勉,莫学平津但取容。”(《游天竺赠同年》)表示决不像西汉平津侯公孙弘那样曲学阿世。王十朋的第一任职务是绍兴府佥判,宋高宗说意在让他“知民事”;到任以后,他在官府廨舍上悬榜“民事堂”,声言“它时上问苍生事,愿竭孤忠慷慨论”(《民事堂并序》),意思说,将来皇帝问起苍生疾苦,我一定竭尽孤忠,慷慨论事。入仕之初,王十朋自以为“遇其当可用之时,著其能为用之效”,就定下了立朝为官的底线与原则,竭尽孤忠,致身许国,坚持儒业,关心民事,仿效先贤,恪守官箴。

虞云国与丁则良(王十朋的初心与底气)(2)

宋高宗表面上虽声称“更化”,但对外依旧固守自己与秦桧联手打造的“和议体制”,对内则君权独揽,继续任用秦桧余党。王十朋却“以必复土疆、必雪雠耻为己任,其所言者莫非修德行政任贤讨军之实”(朱熹《王梅溪文集序》)。轮对之际,王十朋不仅呼吁宋高宗对外起用忠义人才,切实加强战备,“以寝敌谋,以图恢复”;而且非议朝政:“今权虽归于陛下,政复出自多门,是一桧死百桧生。”(《宋史·王十朋传》)对王十朋的直言,宋高宗外示包容,内心却是讨厌他的,这从最终打发他出朝归里,提举宫观闲职,就足以说明一切。然而,对自己“游宦三年两度归”的结局,王十朋却坦然以诗明志道:

去年此日对清光,

圣德能容一介狂,

言略施行非不遇,

身虽疏外亦何妨。(《十月朔日偶书》)

他用一个“狂”字来自评犯颜直言,秉持的还是在《君子能为可用论》里论述的君子之道:“行其所当用,则能尽人;处其所不用,则能尽天。”王十朋初入仕途的四五年间,恰是宋高宗在位的最后几年。尽管这位“中兴圣主”有意宣扬“十朋乃朕亲擢”,意在笼络,但王十朋不仅从不“谀言狥人主”,反而总是敢言直谏。至于对汤思退那类受到重用的得势大臣,他更是“权门炙手非吾事”,宁可“只合丘园作散人”(《剪拂花木戏成二绝》)。即便宋孝宗即位,召他出任侍御史,他依旧“历诋奸幸,直言无隐”(《宋史·王十朋传》)。隆兴北伐失利,他坚决反对撤罢主战派领袖张浚,未被宋孝宗采纳,便决意自劾去国,宁可再次出京还乡,拒绝了权吏部侍郎的任命。由此可见,王十朋出仕以后,以君子之道言其所当言,行其所当行,确实做到了保持大节,坚守初心。惟其如此,尽管其位未至执政,但正色立朝的节概政声却让当世时贤都肃然起敬,称颂他“在朝廷,则以犯颜纳谏为忠,仕州县,则以勤事爱民为职”(朱熹《王梅溪文集序》)。王十朋的所作所为,正如刘子健分析中国君主官僚政治的本质时所指出:

一方面是一个不幸的事实一一这些有理想的知识分子官员总是寡不敌众;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他们所处的政治地位使他们能够为了国家社稷的利益坚持斗争。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虽然出身低微,但始终忠实于自己的社会阶层,常常置个人的安危于不顾,坚持遵循儒家思想的原则效力于国家。(《宋初改革家:范仲淹》)

就在出朝乡居的隆兴二年(1164),王十朋对学士大夫应该如何权衡考量进取科第与退保名节的关系,有过一番深刻的思考:

学者方未第,志在乎得耳。得则喜,失则非,故以登科为化龙,为折桂,春风得意,看花走马,昼锦还乡,世俗相歆,艳曰:仙子,天上归也。是特布衣之士诧一第以为天香耳。若夫学士大夫所谓香者,则不然。以不负居职,以不欺事君,以清白立身,姓名不污干进之书,足迹不至权贵之门,进退以道,穷达知命,节贯岁寒,而流芳后世,斯可谓之香。

他的取舍是坚定而明确的:“科第之香,孰如名节之香。”(《天香亭记》)对一个正直的官僚士大夫来说,在名节与仕途之间必须作选择时,名节应该置于首位,为此去国还乡也在所不惜。在名节的底线上,王十朋初心不改,言行一致,确是难能可贵的。

王十朋之所以能顾惜名节而不屑爵禄,一再辞官还乡,出朝归里,以孔颜乐处为最终抉择,完全有赖于经济保障与物质基础作为后盾。早在出仕之前,他对如何才能达到“天下之至乐”的境界就有过论说:

一箪食,一瓢饮,颜回之乐也。宅一廛,田一区,扬雄之乐也。是固无心于轩冕,亦不放志于山林,得乎内而乐乎道也。吾今游心于一斋之内,适意乎黄巻之中,师颜回,友扬雄,游于斯,息于斯,天下之至乐也。(《至乐斋赋》)

箪食瓢饮的颜回之乐,是“孔颜乐处”倡导的一种精神归宿,但王十朋把扬雄拥有“宅一廛,田一区”的家产,作为这种最后归宿的经济基础,却是饶有深意的。在他看来,“师颜回”是必须坚持的价值底线,“友扬雄”则构成固守底线的物质前提。唯有这样,才有足够的底气去履践孔子与颜渊所主张的“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才能不违初心,“进退以道”,不汲汲于轩冕爵禄而傲然辞官,飘然出朝。

据《云谷杂记》,司马光为相时,经常询问士大夫“私计足否”,被问者怪讶,司马光解释说:“倘衣食不足,安肯为朝廷而轻去就耶?”周煇在《清波杂志》里也曾援引某位巨公的话说:“人生不可无田,有则仕宦出处自如,可以行志,不仕则仰事俯育,粗了伏腊,不致丧失气节。”倘将前引王十朋的见解与这些涉及恒产与气节关系的士大夫议论参证对勘,无疑有助于探寻他们坚持初心的底气究竟何在。

据王十朋自述:“吾家之西北原有田二顷,盖先业也。”(《代笠亭记》)他有诗自道家计说:“苍头稍知耕,赤脚颇能酿。有田俱种秫,我日坐亭上。”(《率饮亭二十绝》)王家二百亩地种的都是“秫”(即糯稻),其家既有为其耕作的“苍头”(佃农),也有为其酿酒的“赤脚”(雇工)。根据田亩数,王家似应归入宋代乡村上户中的二三等户。除此之外,他家还有房产与庄园,庄园有湖边庄与郭庄,王十朋分别有诗《题湖边庄》与《题郭庄路》,郭庄则是新辟的别业。

在传统农业社会里,一定量的耕田是整个家族的财富之源。王家兄弟三人,王十朋居长。其父死后,三兄弟对家产有过大致的分割,但仍采取家族经营的方式。王十朋自称“拙于治生,每以田园劳二弟”,自惭“田园劳尔辈,愧是素餐人”(《用前韵酬昌龄弟》)。南宋江南饶有田产的乡绅家族为求发展,往往会在耕与读上自我协调,适当分工:让在科举取士上更具潜力的子弟读书习儒,让在营生治产上较为擅长的子弟操持家计。

正是有了这份“有田聊代禄”的殷实家业,在科场奏捷前的二十余年间,王十朋才得以心无旁骛地攻读儒学,辗转科场;在走入庙堂后的立朝论政期间,仍能不改初心地敢言直谏,尽忠谋国。正如王十朋在《题湖边庄》诗里所吟咏的,他有着足以安身立命的优越退路:“他年待挂衣冠后,乘兴扁舟取次居。”宋孝宗初期,王十朋在侍御史任上自劾辞官归乡里居时,有诗《家食遇歉,有饭不足之忧,妻孥相勉以固穷,因录其语》说:

去岁官台省,侥幸食君禄。

有口不三缄,月奏知几牍。

圣主倘不容,宁免远窜逐。

归来固已幸,富贵非尔福。

东皋二顷田,得雨尚可谷。

表明先人留下、兄弟经营的“东皋二顷田”,足以让他维持孔颜乐处的生活底线。

虞云国与丁则良(王十朋的初心与底气)(3)

王十朋《宠示帖》

王十朋经由科举从在野乡绅变为在朝士绅,但支持其士大夫价值系统与人格养成的家族基础、经济前提依然完好地保存着。正是有赖于“薄有田园归去休”(《送蔡倅》),尽管南宋政治生态明显逆转,但王十朋这样有志的士大夫仍有可能持守新儒学提倡的君子之道,一展其“正大之学,忠愤之气,爱君忧国之诚,仁民爱物之念”(王闻礼《梅溪王先生文集跋》)。

像王十朋这样由科第出仕的宋代士大夫,出于“以天下为己任”的自我担当,总是企望“遇其当可用之时,著其能为用之效”。只有当现实政治再度“处其所不用”时,他们才会进退以道,穷达知命,重新回归孔颜乐处,“处困穷而为圣人乐天之事”(《君子能为可用论》)。好在他们不仅仅在精神人格上已经修炼成这样的底气,在物质生活上也具备这样的退路。

还应该指出,尽管南宋政治生态明显逆转,但经济制度却未有颠覆性的改弦更张,以耕地为主体的士大夫合法家产仍获得保护。即便秦桧专政的黑暗年代,在打击与迫害异见政敌时,也未见有后来明清专制帝国所做的那样,借助国家强力籍没科举官僚私有家产的极端措施。而只要士大夫官僚独立拥有的生存资源未遭专制权力的彻底摧毁,王十朋那样坚守名节、不改初心的士大夫就仍能保有孔颜乐处的最后一片净土。

虞云国新著《从钱塘到中州:虞云国说宋朝》即将由中华书局出版

责任编辑:黄晓峰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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