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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杀妻案告破(一场英国式的谋杀)

辛普森杀妻案告破(一场英国式的谋杀)珂拉出身于德国和波兰裔移民家庭。她很有抱负,不甘受出身的局限,17岁便闯荡纽约学习歌剧。可惜她实在天赋有限,只好以结婚为出路,嫁给了年长13岁的眼科和耳科大夫克里彭。克里彭夫妇都是美国人。克里彭大夫曾经有过一次婚姻,第一任妻子因中风去世,留下两岁大的儿子。两年后的1894年他娶了不得志的歌剧演员珂拉,把儿子寄养到父母家。案发谋杀案的凶手是一位医生,名叫霍利·克里彭(Hawley Crippen),他杀死妻子后分尸,将部分遗体残骸埋在家里的地下室地板下,对外谎称妻子失踪,后被判处绞刑。“克里彭医生”已成为谋杀的代名词,在英国犯罪史上的知名度仅次于“开膛手杰克”。英国杜莎夫人蜡像馆里有他的蜡像,号称“冷面恶魔”。1910年6月,一对姓纳什的夫妻到伦敦苏格兰场报案,说他们的朋友,歌舞演员珂拉·克里彭(Cora Crippen)自2月以来就不见了踪影,可是2月份他们在一个舞会上见到珂拉的丈夫克里彭

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20年第34期,原文标题《克里彭杀妻案,一场英国式的谋杀》,严禁私自转载,侵权必究

“克里彭医生”已成为谋杀的代名词,在英国犯罪史上的知名度仅次于“开膛手杰克”。

文/李孟苏

辛普森杀妻案告破(一场英国式的谋杀)(1)

1910年,霍利· 克里彭和情人在法庭接受审判

案发

谋杀案的凶手是一位医生,名叫霍利·克里彭(Hawley Crippen),他杀死妻子后分尸,将部分遗体残骸埋在家里的地下室地板下,对外谎称妻子失踪,后被判处绞刑。“克里彭医生”已成为谋杀的代名词,在英国犯罪史上的知名度仅次于“开膛手杰克”。英国杜莎夫人蜡像馆里有他的蜡像,号称“冷面恶魔”。

1910年6月,一对姓纳什的夫妻到伦敦苏格兰场报案,说他们的朋友,歌舞演员珂拉·克里彭(Cora Crippen)自2月以来就不见了踪影,可是2月份他们在一个舞会上见到珂拉的丈夫克里彭医生,一位年轻女子陪着他,那女子戴着珂拉的珠宝。更令人生疑的是,不久这个名叫埃塞尔·勒内夫的女子就住进了克里彭家。纳什夫妇请求苏格兰场调查珂拉的下落。报案后,纳什夫妇前往美国,返回英国之后,又来克里彭家打听珂拉的情况。克里彭大夫说,妻子已经搬回美国,在美国因病去世了。

克里彭夫妇都是美国人。克里彭大夫曾经有过一次婚姻,第一任妻子因中风去世,留下两岁大的儿子。两年后的1894年他娶了不得志的歌剧演员珂拉,把儿子寄养到父母家。

珂拉出身于德国和波兰裔移民家庭。她很有抱负,不甘受出身的局限,17岁便闯荡纽约学习歌剧。可惜她实在天赋有限,只好以结婚为出路,嫁给了年长13岁的眼科和耳科大夫克里彭。

婚后珂拉抱怨丈夫的薪水不足以支持她期待的奢华生活,鼓动丈夫辞去医生工作,去了一家销售专利药物的公司,1897年又怂恿丈夫到伦敦淘金。克里彭的美国医生资格不能在英国执业,只好继续做药品经销商,同时打理珂拉的演出经纪事务。因为在妻子的事情上花了太多精力,他被解雇,继而到一个聋人治疗中心担任经理。

珂拉在伦敦却如鱼得水。她取了艺名,做了歌舞演员,结识了一票圈中好姐妹好兄弟,过着浮夸的生活,常常得意洋洋地炫耀她又新泡上了哪个小鲜肉,毫不顾及丈夫的感受和尊严。她自作主张把家里多余的房间租出去,吩咐克里彭大夫为租客做饭、打扫卫生,房租收入被她花在了时装和珠宝上。

1905年的某天,克里彭回到家,发现珂拉和年轻的男租客睡在床上。克里彭早和诊所的秘书埃塞尔·勒内夫有了柏拉图之恋,为了报复妻子,他和埃塞尔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1910年1月31日晚上,克里彭夫妇在家里宴请珂拉的朋友马丁内蒂夫妻。席间,珂拉和克里彭大夫吵了起来,连朋友也顾不上招呼。此后整个晚上倒也相安无事。客人们在2月1日凌晨1点离开。没料到,这是朋友们最后一次看到活着的珂拉。两天后,珂拉工作的歌舞厅女演员工会收到珂拉写来的辞职信,说她要回美国照顾生病的亲人,却不是珂拉的笔迹。然后,就是纳什夫妇看到的珂拉的珠宝出现在陌生女子身上。

辛普森杀妻案告破(一场英国式的谋杀)(2)

1910年,克里彭的情人埃塞尔·勒内夫的父母离开庭审现场

逃亡

从2月开始,不断有珂拉的朋友去苏格兰场提出他们的怀疑。苏格兰场的警探也觉得疑云重重,7月8日,探长沃尔特·迪尤(Walter Dew)到克里彭家询问相关情况。

面对探长,克里彭医生换了个说辞。他说,珂拉实际上是跟在歌舞团相好的情人私奔了。之所以说她死了,是因为要做丈夫的承认戴绿帽子实在太难堪。迪尤探长搜查了房子,没有发现什么疑点,离开之前,他告诉克里彭,警察第二天再来。

迪尤此时倾向于相信克里彭大夫的话,准备按一般离家出走处理此事。克里彭却慌了手脚。第二天,他剃掉了很有特点的胡子,让情人埃塞尔剪短头发,乔装成小男孩,二人假称父子,逃到了布鲁塞尔,准备从那里上船去加拿大。

7月9日,警察再次登门,发现人去屋空。他们先是搜查花园,翻了个底朝天,一无所获。13日,在搜查地下室时,发现地板砖块是松动的,撬开地砖,警察们看到了一些被切成小块的人类躯干,还有头发、内脏,外面裹着一件旧的男士睡衣,埋在熟石灰中。但是没有头和四肢,没有骨头,也没有性器官。后来据法医鉴定,遗体残骸都是用“外科技术”切除的。

苏格兰场向欧洲各码头发出了通缉令,通报了克里彭和情人“谋杀和分尸”的案情。这对绝命鸳鸯上了驶往蒙特利尔的船,被看到通缉令的船长认了出来。他们的举止太亲昵了,实在不像父子。而且克里彭给埃塞尔的男子衣服太小,她穿的时候不得不把裤子剪开,再用别针别起来。种种怪异之举,让人不得不注意到他们。

1909年,欧洲、北美的船只普遍装上了无线电通信设备。船长通过刚启用不久的马可尼电报机向苏格兰场汇报了这一对嫌犯的情况。迪尤和警探们登上一艘更快的船,在克里彭二人抵达蒙特利尔时逮捕了他们,押送回英国。据说,克里彭医生在被捕时对迪尤探长说:“我没有什么后悔的。已经太焦虑了。”

克里彭医生成为全球进入通信时代后,第一个运用无线电报抓捕到的逃犯。他和情人在逃亡途中的一举一动,都被船长记录下来,每天定时通过电报发送到《蒙特利尔星报》和伦敦《每日邮报》编辑部,进行“直播”。他们还未被捕,就已名扬天下。乔治·奥威尔说,他们飞越大西洋的逃亡,是“没有一个小说家敢大胆设想的插曲”。

辛普森杀妻案告破(一场英国式的谋杀)(3)

霍利· 克里彭

审判

审判进行了5天。

对克里彭的定罪,依靠了法医伯纳德·斯皮尔斯伯里(Bernard Spilsbury)提供的尸检证据。斯皮尔斯伯里是现代法医病理学的奠基人,被喻为“现代法医之父”。当时,法医学还是门新兴科学。而这起案件也是斯皮尔斯伯里做的第一个法医鉴定,他在尸检报告上写下了以下信息:

遗骸于1910年7月13日被发现;胸部和腹部内的器官被切除;发现了4大块皮肤和肌肉,其中一块来自下腹部,上面有4英寸长的疤痕;遗骸无法确定性别;在遗骸中发现了2.7格令(称量药物的重量单位,约等于0.18克)东莨菪碱;尸体上发现了毛发,大约6英寸长;睡衣上有“琼斯兄弟(霍洛威)有限公司”的标签;未见尸体的头、四肢和骨头。

审判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地下室发现的那些人体残骸是珂拉的遗体吗?珂拉曾经做过卵巢切除手术,尸体上的疤痕确认是她刀口愈合的疤痕,认定遗体属于珂拉。结案后,遗骸被埋在某个公墓,其余的部分一直没有找到。

克里彭的律师声称,尸体不属于珂拉,是在夫妻俩搬进房子之前就被放在那里的。检方认为,克里彭夫妇1905年搬进这所房子,1910年尸体被发现,5年多却没有意识到一具腐烂的尸体浅浅地埋在地下室,这不合常理。

遗骸套着的睡衣,品牌标签上有“琼斯兄弟(霍洛威)有限公司”的字样。公司的一名员工向法庭证实,“琼斯兄弟”1906年才成立,也就是克里彭夫妇搬入这所房子的第二年。这说明,不管是谁把遗体埋在地下室,都不会早于克里彭夫妇住进来的时间。

而克里彭在审判过程中几乎没有流露出丝毫悔恨,始终面无表情,显得很冷血。他拒绝让埃塞尔为他作证,也拒绝强调妻子的不忠、脾气暴躁和酗酒,还拒不交代尸体的其余部分哪去了。这让陪审团、公众相信他就是残忍的凶手。最后有人问他有什么话要说,他回答:“我仍然维护我的清白。”

陪审团仅用了27分钟的审议,便判定克里彭有罪。法官宣布对他实行绞刑。

几天后埃塞尔受审,罪名是从犯。她很幸运,请了位才华横溢的好律师、未来的大法官F.E.史密斯(Frederick Edward Smith)为自己辩护,加上克里彭大夫的开脱,她被判无罪。

1910年11月23日上午9点,48岁的克里彭在伦敦本顿维尔监狱被绞死。行刑前几天,他企图用眼镜上的碎玻璃自杀,未遂。除了给狱卒找的这点麻烦,狱卒说他“很安静,长了一张猴子脸,除了问时间之外从不说话。他一天问20次时间”。

争议

关于这桩谋杀案,隔段时间就有争议泛起。头、骨头、四肢一直没有找到,因此残尸不能完全证明是珂拉的。如果尸体不是珂拉的,那么她又在哪儿呢?自1910年2月1日后,她就杳无音讯。

美国法医毒理学家约翰·特雷斯特尔(John Trestrail)曾参与联邦调查局数百起毒死案件的侦察,编写过美国法医毒理学的标准教材。他研究克里彭案件数十年,认为此案最反常的一点在于,克里彭医生既然下毒毒死了被害者,为什么还要肢解她的尸体?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投毒案犯。

“投毒案有一个规律,凶手之所以选择毒药来行凶,是中毒死亡很容易伪装成自然死亡或意外事故,这样谋杀者就可以得到官方的死亡证明。既如此,肢解尸体纯属多此一举。克里彭案件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个受害者被肢解的案例。”

分尸是不是符合克里彭大夫平时“胆小”的性格?更关键的是,他的动机是什么?处理尸体难度最大的是头、四肢和每一根骨头,既然克里彭不辞辛劳地成功肢解了妻子的尸体,并且处理掉了头颅、骨头等,为什么还要留下容易腐败的那部分,埋在一定会被发现的自家地板下呢?克里彭夫妇常常在家招待客人,难道客人没有闻到腐烂的气味吗?犯罪小说作家雷蒙德·钱德勒也对克里彭大夫的做法深感疑惑,连连说克里彭愚蠢。

特雷斯特尔对克里彭被控使用的毒药也有怀疑。东莨菪碱是一种普通的镇静剂,在中毒案件中非常罕见。而法医毒理学在1910年仍然处于创立阶段,很多理论并不成熟,特雷斯特尔认为检方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追踪下去。

1910年审判时,当时英国法律界坐头号交椅的大律师爱德华·马歇尔·霍尔(Edward Marshall Hall)也曾认为,克里彭可能是因为妻子的滥交,对她用了东莨菪碱作为性抑制剂,但是药物过量,意外地导致她死亡。克里彭大夫原本要请霍尔大律师为自己辩护,因为他的初级律师和霍尔在价格上没有谈拢,找了一个没有经验的新手。

第三个疑点是遗体皮肤上的疤痕。美国著名法医大卫·弗兰(David Foran)在《法医学杂志》2011年1月刊上发表论文,讲述了他和团队的研究结果。他的研究小组检查了斯皮尔斯伯里留下的遗骸腹部病理切片,在“疤痕组织”中发现了不应该出现在疤痕中的毛囊。疤痕组织里是不会有毛囊的,而这块皮肤上表面有可见的毛囊,说明“手术疤痕”只是自然的褶皱,不过是一层皮肤而已。当年克里彭的辩护律师用了这一医学理论,未被采纳。

新的结论

约翰·特雷斯特尔和大卫·弗兰有个共同的兴趣,那就是喜欢对一些历史上的疑案刨根问底。为了印证自己的怀疑,他们决定重新调查这起著名的谋杀案。

2002年,特雷斯特尔请系谱学家贝丝·威尔斯(Beth Wills)寻找珂拉·克里彭的亲属。珂拉没有子女,威尔斯用了5年时间调查她的出生、婚姻、官方人口普查和移民记录,找到了她同母异父妹妹的孙女,取得两份口腔黏膜拭子样本,送到了弗兰的实验室,进行DNA鉴定。

弗兰是美国法医科学院院士,密歇根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综合生物学系的教授,主管一间法医生物学实验室。据大卫·弗兰发表在美国《科学家》杂志2007年11月刊的文章,可以得知鉴定的过程。

研究小组花了两年时间进行DNA比对,最终发现,珂拉的女性亲属DNA与克里彭家地下室的样本没有血缘关系;DNA显示,埋在地下室的那具残缺的尸体为男性。

特雷斯特尔和弗兰宣布,尸体不是珂拉,克里彭案是冤案。

弗兰告诉《太阳报》,他认为案子中的尸体是当年苏格兰场的探长迪尤作的伪证。迪尤有作伪证的时机和动机。

迪尤多次去过克里彭的家,都是他一个人。如果尸体早就在地下室,但他似乎并没有闻到尸体腐烂的味道,从未进行过常规的搜查,直到克里彭逃走他才发现尸体。

这或许说明遗骸是迪尤从别处移过来的,弗兰说:“如果你只能拿到男性尸体,就需要去除一切能证明是男性的组织,包括骨骼、头骨和性器官。”珂拉身材矮小,那么能够显示她身高的四肢也必须被切除。

弗兰推测,迪尤搞假证物的动机,在于他急于给嫌疑人定罪。据说他在调查克里彭医生期间与嫌疑人建立了友谊,似乎非常同情克里彭,有人指责他有悖于警察的职业精神。其次,迪尤曾参与了开膛手杰克系列凶杀案的侦破,这个案子至今仍是悬案,成为苏格兰场记录上的污点。所以当克里彭案件曝光后,不管是上级还是公众,都给迪尤施加压力,要求他迅速破案。迪尤退休后,控告几家报纸诽谤他对克里彭案的不当处理,都胜诉了。他成立了一家私人侦探所,成为新闻界经常咨询的犯罪专家,于1947年去世。

特雷斯特尔和弗兰的研究结果被反对者认为没有说服力。批评者的一个观点是,珂拉没有出生证明,所以无法证明其与“亲属”之间的联系。

克里彭的情人埃塞尔把姓氏改成纳尔逊,去了北美,后来回到英国,嫁给一位会计。丈夫从来不知道妻子过往的历史。她于1967年在伦敦郊区去世,享年85岁。1981年,几家英国报纸报道说,某贵族声称1930年在澳大利亚见过埃塞尔,她说珂拉是被克里彭杀死的,因为珂拉患上梅毒点爆了克里彭的愤怒。

不管真相如何,不论克里彭医生是否担得起“英国犯罪史上第二臭名昭著的杀人犯”的名声,这桩案件一百多年被反复炒来炒去,其实揭露了一个犯罪规律。奥威尔总结道,“大多数发生谋杀案的家庭都极为相像”,英国式谋杀多数为隐晦的家庭毒杀案,它们是“一个稳定的社会的产物,在这种社会里,到处都左右一切的伪善至少能保证,像谋杀那样严重的犯罪应该有强烈的感情作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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