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一般都吃什么肉(从吃屎到切小弟弟)
古人一般都吃什么肉(从吃屎到切小弟弟)当然这事也非绝对,譬如晋文公没登上国君之前,还是公子重耳的时候就带着一票人满世界蹭车蹭喝,他的车就只有两匹马,因为另外两匹让他们一伙人给宰杀吃肉了。好吧,我承认扯远了,把话题拉回来。 曹商受宋王命令,出使秦国,前往秦国的时候 已得到宋王赠与的数辆车子 秦王见了他十分高兴 又加赠他车辆一百乘。当时无论出行还是打仗都是用马拉车来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周朝时礼仪制度非常完善,根据《周礼·春官·巾车》所载,赏车通常为常车,也叫祥车,即当时所谓的木路车,用来封赏,通由两匹马拉为一乘,有大事时才可以驾四马;(见《仪礼车马考》,台北中华书局1986年版)而大夫以上则以四马车为常用车。 我刚工作的时候,有个同事喜欢骂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你真是个舔腚货。”当然这还是那几年的事,这几年身边经常骂人的朋友却把这句话里的一个字换掉了。 其实无论换不换,这句话的意思其实也很明确,就是拍马屁,或者说是拍马屁的平方
今天本朱(本人姓朱,简称本朱)和大家聊聊拍马屁的话题,口味可能略有些重,请正在或准备吃饭的朋友先吃完再看。 对,这是个关于职场的内容,不是历史,最起码不纯是历史。下面我们正式开始了,第一个登场的人物叫做——
1
舔腚的曹商
我刚工作的时候,有个同事喜欢骂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你真是个舔腚货。”当然这还是那几年的事,这几年身边经常骂人的朋友却把这句话里的一个字换掉了。
其实无论换不换,这句话的意思其实也很明确,就是拍马屁,或者说是拍马屁的平方。因为拍马屁用手,拍完最多洗干净也就是了;而舔腚是用口,由唾液为载体直达脾胃,就不那么好清理了。不知道发明这句话的人是多恨这个马屁精,从这两个字的定位就可以看出那浸透纸背的愤怒。
而这个字的最初出处是《庄子》,没错,是那个逍遥游的庄子。原来春秋时期,在今天河南商丘附近有个宋国,就是那个想做霸主最后闹出笑话的宋襄公所在的那个宋国。当然我们今天说的这个故事距离宋襄公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其中有个庄子认识的人叫曹商,可谓有史记载的第一个大马屁精。
曹商受宋王命令,出使秦国,前往秦国的时候 已得到宋王赠与的数辆车子 秦王见了他十分高兴 又加赠他车辆一百乘。当时无论出行还是打仗都是用马拉车来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周朝时礼仪制度非常完善,根据《周礼·春官·巾车》所载,赏车通常为常车,也叫祥车,即当时所谓的木路车,用来封赏,通由两匹马拉为一乘,有大事时才可以驾四马;(见《仪礼车马考》,台北中华书局1986年版)而大夫以上则以四马车为常用车。
当然这事也非绝对,譬如晋文公没登上国君之前,还是公子重耳的时候就带着一票人满世界蹭车蹭喝,他的车就只有两匹马,因为另外两匹让他们一伙人给宰杀吃肉了。好吧,我承认扯远了,把话题拉回来。
曹商见到庄子有些洋洋得意,他知道庄子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一向是罗锅上山——前(钱)紧,所以就对庄子说:“像你这么有本事的人,还住这破房子,穿这种破衣服,吃这破饭菜,一看就是营养不良,还得靠自己织草鞋度日。你看我老曹,没你有本事,但去国外转一圈回来就发个大财,算得上我的过人之处吧?”
庄子向来看不起这人,见他趾高气扬,就有点生气,就说道:“我听说秦王有病召请医生 能治冻伤的药,可以让士兵手不冻伤手,就赏车一乘;舔痔疮的人可得车五乘 治疗越下作 所获得的车辆就越多。你难道给秦王舔治过痔疮吗 为何得的车辆那么多呢?”( 见《庄子·列御寇》)
曹商的反应后来没说,但从记载上看两人没有产生冲突。因为如果是庄子污蔑他,他最少得辩驳几句吧?如此看来庄子所言非虚,这哥们定是舔得秦王受用,赏车一百乘。
可这一百乘车值多少钱呢?据《史子·孔子世家》记载,孔子一帮人周游列国,鲁国国君才送孔子一乘车两匹马,后有又去郑国时有个鲁国贵族季孙氏给了他1000钟粮食。1000钟是多少?接近90吨,因为先秦的粮食是小米,所以按现在的小米收购价格不足2元计算,价值约合现在35万元左右。
问题是这个人是个鲁国贵族,他给孔子的东西价值应该不能高于国君吧?按这样算一乘车两匹马大于35万元;我们按这个逻辑计算,100乘车最少是3500万元。
当然,这个答案也许不太准确,我们可以在准确率上打个对折,也就是说给你1750万人民币,让你给领导做一次曹商之事,你干不干?
2
吃屎的越王勾践
说到越王勾践,大家首先能想到的是什么?卧薪尝胆还是那把1965年出土的宝剑?其实在复国这件事上,传说中勾践做的事情相当多。
据《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第七》记载,越王勾践三年,也就是公元前494年,吴越争霸,越败,勾践被俘于吴国梅里。当时他的处境非常危险,好在勾践及时装怂,甘愿给吴王当孙子,最终卧薪尝胆,打败了吴国。所谓“三千越甲吞吴”,成就一段佳话。
嗯,好的说完了,我说点不那么好的。原文如下:“适遇吴王之便,太宰U奉U恶以出,逢户中。越王因拜:“请尝大王之溲,以决吉凶。”即以手取其便与恶而尝之。因入曰:“下囚臣勾践贺于大王,王之疾至己巳日有瘳,至三月壬申病愈。” 吴王曰:“何以知之?”越王曰:“下臣尝事师,闻粪者顺榖味,逆时气者死,顺时气者生。今者臣窃尝大王之粪,其恶味苦且楚酸。是味也,应春夏之气。臣以是知之。”
大概意思是勾践尝了吴王的夫差的大便,说大王的粪便里有谷气,大王就要痊愈了。后来夫差也很感动,最终放了勾践,才有了开始的故事。
好吧,说到这儿我们该讨论下这件事的真实性了。首先这个事的来历是《吴越春秋》,这部书是彻头彻尾的野史,成书于东汉。现在史学界公认的春秋正史中《左传》、《史记》《吴语》中对此都不仅无任何记载,甚至没有勾践入越的记录。
最早记载勾践入吴的其实是《越语》一书,但此书却是个人创作,按历史学家顾颉刚老师的分析,《越语》的真实性低于《吴语》,仅可做参考之用。所以《越语》中记载的关于勾践入吴的内容并没有被《史记》采用。
综上所述,勾践入吴最早是《越语》记载的,而勾践赏粪更是不靠谱,是《吴越春秋》记载的。这两本书的可信度本身不高,而且情节非常曲折丰富,人物形象鲜明而富有个性,根本就像是文学创作。再加上近年来影响作品的渲染,让人感觉似乎真煞有其事一样。事实上最靠近历史的解释就是:无论是勾践赏粪还是卧薪尝胆,都是假的。
3
切自己命根的竖刁
在春秋的历史上,其实竖刁的出现更早一点。这哥们真名叫貂,竖刁是后世对他的蔑称。他出生在贵族家庭,长得很好看,就像个小鲜肉,按当时的制度,从小被送进宫去伺候君王。
后来竖刁长大,情窦初开的时候接制度就得离开齐桓公了,否则在宫里出了问题可麻烦大了。问题是这哥们却不想走。其实说起来也不难猜想,他从小就和齐桓公在一块儿,所有的资源和人脉都是围绕齐桓公建立的,这时候离开就等于让他重新开始。就像种了好多年果树,眼瞅着要摘果了却被告诉你要离开果园一样,多丧气的事。况且他这个人极度适应宫里的生活。
于是竖刁趁大人不在家,拿把剪子就把自己的命根给剪下来了,休息了一段时间之后自告奋勇地返回了齐桓公身边,深得君王信任。
竖刁的事见于《左传》,可信度很高。管仲临终时对齐桓公说:“人爱自身是常情,爱谁都比不上爱自己。而竖刁却有悖人情,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而通过自宫来取悦君王,怎么能指望他忠君爱国呢?时间长了肯定会做乱,还是开除他得了。”
可是齐桓公没听管仲的话,还说竖刁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最终被饿死在宫中。齐桓公死时自觉无脸见管仲,自己把自己脸蒙住,羞愧而终。竖刁本人的下场也不怎么样,最被终齐桓公儿子公子昭的手下乱刀砍死,也所谓罪有应得。
4
把儿子献给君王吃的易牙
易牙是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厨师,因善于烹饪,对后世影响很大。元明之际韩奕的烹饪书籍《易牙遗意》,明代周履靖撰写的《续易牙遗意》,都冠以易牙的名字,可以看出对易牙的推崇。厨师以易牙作为其祖师,台湾高雄还有一座易牙庙,将他作为厨师之祖供奉。
易牙做的食物酸碱适度,咸淡适中,味道极美。易牙因此成为善于烹调美味的厨师代表,《荀子·大略》:“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师旷。”在当时,谈及烹调,人们都赞美易牙水平最高;谈及音乐,则赞美师旷水平最高。战国时期,易牙的声誉在饮食界已经达到高峰。
有一次齐桓公和易牙吹牛,聊起吃的东西来时,齐桓公说天底下除了人肉啥都吃过,也不知道人肉是什么味,倒是有点遗憾。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齐桓公当时的确是随便说说,并没有让易牙杀人的意思,可这哥们却把这话记在了心里。
拍马屁拍到这份上也的确不容易,就像《三国演义》里给刘备杀妻的刘安一样,易牙回家就把自己四岁的儿子杀了炖成肉汤。可问题是刘安杀妻正史无载,只是《三国演义》里的杜撰,而易牙杀子却是史载真事。
试想齐桓公当时正在风头上,春秋五爸(划掉)五霸之首,想取得他的信任怎么也得下得血本吧?可是天下能做到易牙这份上也真算少有了。
《管子》与《淮南子》认为易牙所烹的是他的长子。《管子·小称》:“夫易牙以调和事公,公曰惟烝婴儿之未尝,于是烝其首子而献之公。”
虽然《管子》《淮南子》言“首子”,可《韩非子》里却则作“子首”,其义为孩子的头。《韩非子·十过》:“夫易牙为君主味,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韩非子·难一》:“易牙为君主味,君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意思是易牙烹饪孩子的头献给桓公吃。
无论怎么说,易牙杀子这事是铁板钉钉的事。中国古代厨师在内宫,容易接近君主,其才能容易为君主所了解,从而得到重用。商代有个伊尹,以其杰出的烹调技艺,得到商汤的赏识与任用。伊尹希望得到商汤任用,乃借助做庖厨的机会,与商汤接近,最终因其烹调技艺,获得商汤的好感,最终商汤发现其才能,而重用伊尹,伊尹成为商汤时期的开国名臣。
易牙也因其高超的烹调技艺而得到齐桓公的赏识,因而从政。此人怀有极级的个人野心,心狠手辣,不以国家利益为念,而惟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就如管仲临终时说所:“一个连自己儿子都可以豁出去的人,怎么能指望他忠于君主呢?”
最后待齐桓公病重时把他关在宫内的正是易牙和竖刁,最终饿死他的也是这两个人。而易牙本人则仗着厨艺精湛,逃到鲁国做了厨师,深受鲁王喜爱。晚年隐居在彭城(今江苏徐州一带),据说如今很多地方依然有据传是易牙发明的美食。
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位,明代给首辅万安洗下身的门生倪进贤也非常有名,他听说万安阳痿,特意找了秘方给万安,据说是“洗之复起”,很快就升了御史,被称之为“洗鸟御史”。此事载于明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虽说是私人笔记,却受评很高,有一定的可信度。
说到这儿历史上几位比较有名的重口味马屁精都已经介绍到了,不知道诸位有何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