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被处分领导(退休厅官不服从隔离被处分)
近期被处分领导(退休厅官不服从隔离被处分)今年2月13日,网上曝出陈北洋一家三口感染新冠肺炎,拒不配合社区人员,执意居家隔离的事件,引发争议。陈北洋原为湖北省司法厅巡视员,本已退休。刚刚,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9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履职履责不力典型问题。湖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陈北洋在列。据通报,陈北洋在本人及其家人确诊新冠肺炎后,不服从集中隔离、入院治疗等措施,甚至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影响恶劣。此外,陈北洋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故被纪委监委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并被降为一级调研员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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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陈北洋被处分
留党察看 降低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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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9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履职履责不力典型问题。湖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陈北洋在列。
据通报,陈北洋在本人及其家人确诊新冠肺炎后,不服从集中隔离、入院治疗等措施,甚至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影响恶劣。
此外,陈北洋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故被纪委监委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并被降为一级调研员退休待遇。
陈北洋原为湖北省司法厅巡视员,本已退休。
今年2月13日,网上曝出陈北洋一家三口感染新冠肺炎,拒不配合社区人员,执意居家隔离的事件,引发争议。
据报道,2月3日,核酸检测显示,陈北洋一家三口均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因当时医疗资源有限,陈北洋三人采取暂时居家隔离。
从2月4日后,陈北洋与其妻儿三人陆续搬至茶港社区的桃山村小区,该小区是无感染病例小区,陈北洋三人搬入引起该小区居民的恐慌。
茶港社区曾多次下发通知,对陈北洋三人采取隔离限制出行措施,并通知居民做好自我防护,但仍有居民发现陈北洋家人外出。
陈北洋所在社区相关负责人从得知他患病开始,就一直劝说他们隔离入院,但其自称病情有所好转,拒绝送医隔离。
视频截图
2月15日,湖北省司法厅回应称,目前正在处理此事,纪检部门已介入。
湖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则表示,陈北洋是省管干部,省纪委监委会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绝对不会放任不管”。
以下为通报全文:
1.省司法厅原巡视员陈北洋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和防控工作规定,在本人及其家人确诊新冠肺炎后,不服从集中隔离、入院治疗等措施,并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影响恶劣。其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陈北洋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并降为一级调研员退休待遇;对其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由相关主管部门依规处理。
2.武汉市洪山区副区长王在桥严重失职失责,导致该区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集中隔离、大量确诊患者未被及时收治、部分确诊患者送医救治过程中长时间滞留,影响恶劣,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3.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勇利未按规定要求带头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对本单位部分党员干部未深入社区等问题不抓不管,并提供虚假情况应付检查,受到免职处理并被党纪立案审查。
4.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司洪对所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管控措施不力,导致多人感染新冠肺炎。司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5.武汉市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张德芳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汉,并隐瞒外出去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孝感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冯艳在从武汉归来、明显感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多次违反防控工作规定参与聚餐活动,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而导致多人被隔离观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公安县夹竹园派出所原所长黎建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外出聚餐,殴打小区防控工作人员,影响恶劣,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为科员,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8.汉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田华、仙女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组织委员梁利容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导致派往社区工作的部分干部作风不实并对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田华受到诫勉处理,梁利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国胜违反防控工作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同意延长居民外出采购物资时间,引发群众聚集性事件,影响恶劣。吴国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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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胡"口罩,市委书记被免市长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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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1.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新闻链接:
2月6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大理市暂扣口罩一事回应社会关切。大理市市长杜淑敢在发布会上表示,大理市对此事诚恳道歉,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妥善处理好被征用口罩的善后工作。
“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我们诚恳地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地反思与检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我们请社会各方给予谅解,将对暂扣的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还。”大理市市长杜淑敢说。
2月6日,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回应扣留口罩一事:
2020年1月25日,大理市确诊第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大理市紧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时值春节,大理市又地处滇西交通枢纽,大量往来人员滞留,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加之,大理市没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一时无法到位,疫情防控物资极度紧缺,已无法满足应对疫情防控的基本需求,一线防控人员防护工作存在极大隐患。特别是疑似病例增加,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单一,许多工作区域连基本的物资保证都没有。为解燃眉之急,大理市在货物检查中对随车手续不全的口罩进行了暂扣,对全部暂扣的598箱口罩进行有偿应急征用。并将暂扣的口罩分配到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公安、交警、交通、小区保安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我们诚恳的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的反思与检讨,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恳请各方给予谅解。
为妥善处理好被征用口罩的善后工作,大理市成立了工作专班,主动与被征用主体进行沟通。一是对暂扣还未使用的口罩,能退回的将全部退回被征用主体,二是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通过沟通达成有偿征收协议的及时给予补偿,三是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被征收主体又需要口罩的,我们将尽快补齐后退回。目前,大部分被征用主体对此次有偿应急征用表示理解,已兑付征用补偿款99.03万元,补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同时,在接到《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质的函》后,大理市及时与重庆方进行沟通,已于2月5日达成共识,将对暂扣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还。
我们将吸取教训,全面排查,无论再急再难,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恳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对大理市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本月初,一张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卫健局发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下称《通知书》)引发网友关注。
《通知书》内容显示,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被“依法实施紧急征用”。《通知书》还称,被征用人应在收到补偿通知之日起1年内,向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应急补偿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受偿权利。另据媒体报道,大理市在扣下这批物资后,重庆方面曾发函索要,但由于口罩已经分发使用,无法追回。《通知书》落款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时间为2020年2月2日。
2月6日,云南省政府对此回应:该做法严重影响了兄弟省市防控疫情的工作和与兄弟省市人民的感情,现决定对大理市政府、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
白鹭洲知政(hxdbxw)综合:长安街知事、云南省纪检监委、新京报、上观新闻、中国青年报、央视新闻、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