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面查获108只野鸡(两小伙捕获了三只野鸡)
高速上面查获108只野鸡(两小伙捕获了三只野鸡)民警告诉刘某,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狩猎,两人也被卡口民警移交到管辖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警方提醒,捕食野生动物,不仅违法,而且是一种陋习,野生动物身上可能携带各种病菌、病毒,接触、食用都可能带来公安卫生隐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来源: 北青网
扬子晚报11月8日讯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张松) 两小伙为解馋,购买了一堆工具,捕获了三只野鸡,没想到他们摊上事了。11月9日,徐州警方公布一起案件,两名男子涉嫌非法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6日下午,徐州交警治安卡口大队东店子中队民警在206国道与乐业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减速。民警示意该车接受检查,司机停车犹豫片刻后,突然调头准备驶离,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
民警要求司机出示相关证件,并做了酒精测试,发现均无问题。然而,司机在被检查中神色慌张,言语中多次催促要离开。民警随后要求司机打开车后备厢,两人这下慌了神,不愿配合检查。在民警反复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后,司机才不情愿地开了后备厢。
在后备厢内,民警发现了6个夹子,一个电网,两个笼子。笼子内还装着3只色彩斑斓的野鸡。经初步判断,该野鸡学名为环颈雉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司机刘某称,他最近有些“嘴馋”,就购买了捕鸟工具。当天,他约了弟弟,来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附近村庄,找到了一处麦地,布下了捕鸟夹,经过一个上午蹲守,捕获了三只野鸡。
民警告诉刘某,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狩猎,两人也被卡口民警移交到管辖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警方提醒,捕食野生动物,不仅违法,而且是一种陋习,野生动物身上可能携带各种病菌、病毒,接触、食用都可能带来公安卫生隐患。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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