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纲应知应会是什么(实施两纲应知应会题)
两纲应知应会是什么(实施两纲应知应会题)(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前言答:实施周期为10年,时间是2011—2020年。三、两纲的框架结构有几部分内容?答:共六部分。
2020年是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的收官之年。为加大自治区实施两纲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妇女、儿童工作者、广大妇女、儿童和全社会广泛宣传两纲内容,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依据自治区两纲内容整理出应知应会题,供大家学习宣传、了解掌握。
一、什么是两纲?
答:两纲指《妇女发展纲要》(简称妇纲)和《儿童发展纲要》(简称儿纲)。目前自治区实施的两纲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简称两纲)。
二、目前,自治区两纲实施周期为几年?实施时间?
答:实施周期为10年,时间是2011—2020年。
三、两纲的框架结构有几部分内容?
答:共六部分。
(一)前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总目标
(四)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五)组织实施
(六)监测评估
四、儿纲中儿童的年龄界定是多少?
答:是指出生至未满18周岁的人口。
五、负责实施两纲的责任主体是哪个部门?
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协调发展。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1.依法保护原则。
2.儿童优先原则。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
5.儿童参与原则。
八、妇纲总目标是什么?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制建设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九、儿纲总目标是什么?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各族儿童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新疆的理想信念。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有哪些发展领域?各领域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有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七个领域,共66项目标任务,97条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权利,延长妇女预期寿命。
2.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0/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提高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管理率,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婚前医学检查率达50%以上。
4.妇女常见病检查率不断提高,妇女肿瘤发病率得到控制,提高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6.妇女贫血患病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在2010年的基数上降低1/3。
7.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8.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10.为残疾妇女提供康复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领域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坚持不懈地对各族妇女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内容在各级各类教学计划和培训课程中得到落实。
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
4.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5.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6.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开辟多形式的成人高等继续教育途径,不断扩大妇女受教育机会。
7.农牧区妇女劳动力90%以上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8.妇女科技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9.妇女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数量明显增加。
10.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控制在3%以下。
11.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内容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妇女与经济领域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充分就业。
2.男女同工同酬,缩小收入差距。
3.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5%以上。
4.男女非农就业率差距缩小,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5.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就业比例提高。
6.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不低于30%。
7.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8.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9.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使贫困妇女受益面达到100%。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四)妇女决策和管理领域主要目标:
1.每次届满换届,各级党委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要维持或高于上届;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各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
2.乡(镇)以上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分别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县级以上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至少分别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3.地(厅)、县(处)、乡(科)级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量在2010年的基数上逐步增加。
4.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均有1名以上女干部,其他工作部门县(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任职比例应逐步提高。
5.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
6.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比例达到35%以上,女职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并逐步提高。
7.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0%以上,村两委正职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并逐步提高。村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
8.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妇联主席100%进两委班子。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主要目标:
1.生育保险制度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制度,解决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的生育保障问题。
2.农村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4.城镇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5.城镇灵活就业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农村妇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持续提高。
6.妇女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继续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养老保险覆盖率逐年提高。
7.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8.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人数逐步增加,待遇水平逐年提高。
9.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普遍实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
10.提高妇女的养老服务水平,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六)妇女与环境领域主要目标: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重视表彰、奖励妇女中的先进分子,为妇女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5.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广泛深入地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和谐家庭建设。
6.开展托幼、养老家庭服务,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7.继续提高农村生活用水的安全性,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安全饮水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
8.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
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10.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七)妇女与法律领域主要目标:
1.不断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加大对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中的女性比例在2010年的基数上逐步提高。
4.预防和严厉打击强奸、拐卖(骗)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率。
6.保障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7.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8.保障妇女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伊州区妇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