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什么时候实行(末位淘汰制到底有什么用)
末位淘汰制什么时候实行(末位淘汰制到底有什么用)【3】有违法的风险。现代管理崇尚以人为本,以尊重人格、挖掘人的内在潜能为宗旨 努力通过创造一种宽松、信任的外在环境而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团队精神、责任感、创新性 人本思想注重长远效应 而非短期效应,而末位淘汰制则是注重短期效应的 并不是很在乎人的长远发展和潜力发挥。【2】精简机构,有效分流。企业在处于人员过剩的情况下不免会有人浮于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精简机构、有效分流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和直接的办法。通过末位淘汰制,对绩效落后的员工实施淘汰,这样既兼顾了公平,又实现了机构的缩减。【2】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很多单位都在扩末位淘汰制,说实话,这种机制对于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加大家的危机感,确实起到了很多积极的作用,但其负面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正面作用
【1】激励员工,避免人浮于事。
在任何公司的工作中,激励必不可少,末位淘汰制是一种强势管理,旨在给予员工一定的压力,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通过有力的竞争使整个公司处于一种积极上进的状态,克服了人浮于事的弊端,进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公司效益。
【2】精简机构,有效分流。
企业在处于人员过剩的情况下不免会有人浮于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精简机构、有效分流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和直接的办法。通过末位淘汰制,对绩效落后的员工实施淘汰,这样既兼顾了公平,又实现了机构的缩减。
【2】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现代管理崇尚以人为本,以尊重人格、挖掘人的内在潜能为宗旨 努力通过创造一种宽松、信任的外在环境而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团队精神、责任感、创新性 人本思想注重长远效应 而非短期效应,而末位淘汰制则是注重短期效应的 并不是很在乎人的长远发展和潜力发挥。
【3】有违法的风险。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 公司解聘员工必须按法律程序来办 一旦公司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了约束力 在合同期限未满前 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 都必须有法定的理由 而《劳动合同法》中,法定理由中并无“末位淘汰”这一项。末位淘汰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和公司对员工的考核“末位”是两个概念。因为 有的员工即使是“末位” 但其能力和表现都能胜任工作。就算不胜任某一项工作 企业还需要给员工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 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一味强制淘汰员工就有违法的风险。
【4】存在不科学性的因素。当今社会上各个公司的发展水平是不一致的,在同行业以同样的标准去评价员工 有的单位的末位可能是其他单位的首位或中上位 这正是“末位不末” 如果淘汰掉他们 即使招入新的员工 实际效果并不如以前 从这个角度说 末位淘汰制是欠科学的。相反 在总体水平不高的单位里 实际上“首位不首” 需要大刀阔斧的彻底更新换代 而此时末位淘汰制会起到保护这部分“首位不首”的人。因此说末位淘汰制有不科学的因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