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停牌怎么办(ST节能变更为)
st节能停牌怎么办(ST节能变更为)公告称,公司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报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告称,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告透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8月17日,*ST节能发布公告,公司自2022年8月18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节能”变更为“神雾节能”,股票代码仍为“000820”,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8月17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8月18日开市起复牌。
*ST节能公告截图
*ST节能在公告中披露了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告称,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透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另外,公司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报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称,公司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还披露了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 157 347.64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15 733 862.3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 990 216 791.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 236 318.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 775 378.06元。中审众环对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符合规定情形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1 573.3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破产重整以江苏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债权等额抵偿江苏院对债权人债务的方式解决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同时通过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的方式解决了违规担保问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认为触及“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已消除。
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截止目前, 公司因前期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被冻结的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已解除冻结。 因此,公司认为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已消除。
2022年4月29日,中审众环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公司触及“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2022年4月29日,中审众环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 但因江苏院于2021年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江苏 院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主要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已解除。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 明显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增强。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 司不存在第 9.3.1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3.7条和第9.8.5条规定,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 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披露,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8月17日停牌一天,自2022年8月18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节能”变更为“神雾节能”,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820”,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ST节能16日收报4.07元/股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