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功三项都接近上限值(最常犯的8个错误)
甲功三项都接近上限值(最常犯的8个错误)2011年ATA(美国甲状腺协会)指南首次提出妊娠期特异的TSH参考值:孕早期(T1期)0.1~2.5mIU/L;孕中期(T2期)0.2~3.0mIU/L;孕晚期(T3期)0.3~3.0mIU/L。如前所述,妊娠期受母体雌激素水平增高等生理变化的影响,致使孕妇的TSH会有轻微的下降,尤其在孕早期更为明显,因此,妊娠期与非妊娠期的甲功正常值范围有所不同。妊娠期女性体内某些激素的生理性变化可以影响甲状腺功能,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和雌激素(E)。在妊娠早期,hCG增高可刺激甲状腺素分泌,后者通过负反馈作用使TSH轻微下降(称为“亚临床甲亢”),到妊娠中后期TSH可逐渐恢复正常。雌激素(E)可使血清中甲状腺激素结合蛋白(TBG)的含量增加,因血液中99%的甲状腺激素都是和甲状腺结合蛋白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实验室测定的总甲状腺激素(TT3、TT4)水平可能会轻微升高,而游离甲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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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甲状腺疾病的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现已成为仅次于糖尿病的第二大内分泌疾病,而“甲功检查”已被列为一项常规的临床检查项目。
由于缺乏有关的专业知识,在阅读甲功报告时,许多基层医生只是机械地参照化验单上面所附的正常值范围下结论,由此常常导致临床误判。笔者汇总整理了临床常犯的8项错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错误一:把妊娠早期孕妇甲功轻度升高误认为是甲亢
妊娠期女性体内某些激素的生理性变化可以影响甲状腺功能,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和雌激素(E)。在妊娠早期,hCG增高可刺激甲状腺素分泌,后者通过负反馈作用使TSH轻微下降(称为“亚临床甲亢”),到妊娠中后期TSH可逐渐恢复正常。
雌激素(E)可使血清中甲状腺激素结合蛋白(TBG)的含量增加,因血液中99%的甲状腺激素都是和甲状腺结合蛋白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实验室测定的总甲状腺激素(TT3、TT4)水平可能会轻微升高,而游离甲状腺激素(FT3、FT4)通常保持正常。因此,在妊娠早期检查甲功时,若发现TSH轻微下降,TT3、TT4轻度升高,孕妈不必担心,因为这属于孕期正常的生理变化而不是甲亢。
错误二:误认为“妊娠期”与“非妊娠期”甲功正常值范围都一样
如前所述,妊娠期受母体雌激素水平增高等生理变化的影响,致使孕妇的TSH会有轻微的下降,尤其在孕早期更为明显,因此,妊娠期与非妊娠期的甲功正常值范围有所不同。
2011年ATA(美国甲状腺协会)指南首次提出妊娠期特异的TSH参考值:孕早期(T1期)0.1~2.5mIU/L;孕中期(T2期)0.2~3.0mIU/L;孕晚期(T3期)0.3~3.0mIU/L。
我国滕卫平教授的研究认为,ATA提出的妊娠期TSH正常值范围可能并不适合中国孕妇,建议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本地区妊娠期特异的TSH参考值,无条件获得妊娠特异性参考值的医院,可以采用我国《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提出的参考值,即TSH<4.0mIU/L。
由此可知,判断孕妇甲功正常与否,不能机械套用一般成人的参考区间,否则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错误三:套用“成人甲减”标准去筛查“新生儿甲减”
为早期发现“先天性甲减”,要求新生儿出生后必须常规做甲状腺功能筛查(采足底血测定TSH)。正常足月新生儿出生后30分钟TSH迅速上升至60~80mIU/L,24小时后下降至20mIU/L,出生后1周左右缓慢下降至6~10mIU/L。
而对新生儿先天性甲减筛查通常安排在出生后48h~72h进行,这时只要TSH不超过10mIU/L便可认为是正常的,如果不了解这一点,盲目套用成人甲减的诊断标准(TSH>5mIU/L),势必做出错误的判断。
错误四:诊断全凭“报告”,忽视鉴别诊断
在怀孕早期,有些孕妇在化验甲功时常常会发现FT4轻度升高、TSH轻度降低,临床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率地诊断为“Graves病”,还要想到“妊娠期HCG相关性甲亢(又叫妊娠甲亢综合征)”,其发生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产生增多有关,因为hCG与TSH的化学结构相似,同样也可促进甲状腺激素(TH)的分泌,使得FT4轻度升高、TSH轻度下降。
如果孕妇之前无甲亢病史,甲功检查仅有轻度的FT4升高及TSH降低,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阴性,而HCG水平显著升高,则基本可以确定是“妊娠期HCG相关性甲亢”,本病病程呈一过性,不需要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这跟“Graves甲亢”的治疗原则是不一样的。
错误五:只要甲状腺激素降低,便认定是“甲减”
一般说来,甲减时,往往都有甲状腺激素(如FT3、FT4)水平减低,但反过来,如果有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却未必一定就是甲减。
这是因为,老年人、严重营养不良以及晚期恶液质的患者在化验甲功时,也常常会有T3(或T3、T4)轻度下降,而TSH正常或轻度降低(这一点有别于“甲减”)、反T3(rT3)升高,临床称之为“低T3综合征”(也称“正常甲状腺性病态综合征”,ESS)。
需要指出的是,这不是甲减,而是机体为适应急危重症状态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如果把这种情况误当成“甲减”而给予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反而会适得其反,致使病情加重。
错误六:完全依赖“甲状腺自身抗体检查”来确定病因
甲状腺自身抗体(如TPOAb、TGAb等)主要见于各种“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AITD)”,而Graves甲亢、桥本氏甲状腺炎等均属于AITD的范畴。因此,在这些患者均可检出上述甲状腺自身抗体。
两者的区别在于:桥本氏甲状腺炎患者的TPOAb、TGAb滴度较高,而Graves甲亢患者尽管也能查出TPOAb、TGAb,但抗体水平相对较低。
由于甲状腺自身抗体在疾病诊断方面特异性不强,而且上述两种疾病的抗体滴度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因此,在临床诊断时,抗体滴度只能作为重要参考,有时还要结合甲功、摄碘131率或甲状腺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进行综合判断。
错误七:误认为甲状腺激素(TH)与促甲状腺激素(TSH)的变化始终同步甲状腺激素(TH,包括T3、T4)与促甲状腺激素(TSH)之间通过反馈调节最终实现“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动态平衡,但这需要一个长达数周的过程,在此期间,TSH与T3、T4之间的变化并不完全同步:一般来说,甲减用TH制剂替代治疗后,需要4~6周才能使血TSH恢复正常;而甲亢用ATD治疗后,需要2~6个月才能使血TSH恢复正常。
在此之前,血T3、T4与TSH的浓度会出现矛盾现象,T3、T4已正常,而TSH仍偏高(如甲减)或偏低(如甲亢),这种看上去似乎矛盾的结果,并非实验室检查结果不准确,而是因为两者之间达成平衡存在一个时间差的缘故,了解这一点对评价治疗效果及指导药物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甲亢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药物治疗后,FT3、FT4已降至正常,但由于TSH变化明显滞后,检测结果仍然偏低,这个阶段调整药物,就不能只看TSH,而应根据FT3、FT4水平结合临床症状作出决断。
错误八:对TSH临床应用的局限性认识不足
TSH是反映甲状腺功能最敏感的指标。当病人甲功出现异常时,TSH往往先于T3、T4发生改变,因此,测定TSH对诊断“亚临床甲亢”或“亚临床甲减”具有重要价值。然而,TSH在反映甲状腺功能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继发于垂体或下丘脑的中枢性甲功异常(如“中枢性甲亢”或“中枢性甲减”)则不宜将血清TSH作为评价甲状腺功能的指标。
总之,作为临床医生,必须了解甲功各项指标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在解读甲功报告时,一定要注意结合患者的病史及其他相关检查,加以综合分析判断,不能只是根据化验单所附的正常值范围就轻率地做出诊断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