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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事业单位自主权(河南最新通知放权)

河南省优化事业单位自主权(河南最新通知放权)答:近年来,我省在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的同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自2010年岗位管理制度在我省事业单位推行以来,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稳步转变,“岗位管理”和“合同用人”的制度目标基本实现。但在实际工作中,岗位设置动态调整落实不到位、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评(考)聘矛盾突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今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树立问题导向,充分检视查找岗位管理制度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该《通知》,就是力求通过改革激发事业单位用人主体能动性,通过完善政策简政放权,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用人机制,保障用人自主权的有效落实。《通知》本着“放权、搞活、有序”的原则,突出保障事业单

河南省优化事业单位自主权(河南最新通知放权)(1)

河南商报记者 崔文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措施,提升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创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通知》在提升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方面,明确了我省事业单位全面设置正高级岗位,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3-5个百分点,并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域内同类型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集中调控,统筹设置。

《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岗位管理有关政策,采取专业技术岗位“高岗低用”管理办法,拓展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权限。开辟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直通车”,对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和接收的政策性安置退役军人,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引进的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确定相应岗位。同时,进一步明确符合我省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兼职时不占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明确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5%,其中,对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贫困县事业单位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10%。同时,支持基层乡镇事业单位采取统筹合并设置、分单位设置等不同方式进行岗位设置。开辟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绿色通道,向基层倾斜,支持事业单位择优聘用长期服务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倾斜政策激发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活力。

《通知》提出多措并举创新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并大幅精简了省直单位岗位备案环节,下放有关权限,对推动网上业务办理和提升服务监管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也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问:印发《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省在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的同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自2010年岗位管理制度在我省事业单位推行以来,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稳步转变,“岗位管理”和“合同用人”的制度目标基本实现。但在实际工作中,岗位设置动态调整落实不到位、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评(考)聘矛盾突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今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树立问题导向,充分检视查找岗位管理制度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该《通知》,就是力求通过改革激发事业单位用人主体能动性,通过完善政策简政放权,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用人机制,保障用人自主权的有效落实。《通知》本着“放权、搞活、有序”的原则,突出保障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自主权,突出解决人才密集单位和重点群体的岗位管理矛盾问题,体现了重人才重基层的政策导向,对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问:《通知》有哪些岗位管理方面的创新政策措施?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层级岗位设置,拓展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明确了各行业事业单位全面设置正高级岗位,同时适度提升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等措施。二是树立问题和改革导向,优化重点群体和单位的岗位管理。明确了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部高岗低用管理办法,创新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开辟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直通车”,完善政策性安置人员、兼职人员、延长退休年龄专技人员等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单位自主权。明确了进一步精简备案环节,将省直部分岗位的人员备案手续办理下放到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时对各地简化备案手续,推进网上业务办理,多渠道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等提出要求。

问:《通知》对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基层单位岗位管理相关举措,支持基层人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提升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将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5%。其中贫困县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10%,大幅拓展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二是放宽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支持县(区)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统筹合并设置、分单位设置等不同形式进行岗位设置,促进制度有效运行。三是创新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允许县乡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管理和调整时,将累计在乡镇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已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四是开辟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绿色通道。支持基层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择优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县乡以下事业单位直接聘用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未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问:《通知》在简政放权、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方面有哪些实质性举措?

答:简政放权和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需要做好“放管服”工作的“加减法”。因此,该《通知》在豫人社〔2017〕60号文件明确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六个自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或下放了省直单位部分岗位的备案权限。即:除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和兼职人员外,省直属事业单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下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聘用,由用人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上述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直接聘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均不再审核盖章和即时岗位备案。同时,对省辖市精简岗位备案环节手续提出方向性要求。在做好精简放权的同时,《通知》提出多渠道提升服务监管水平。一方面是推进网上业务办理。加快构建涵盖事业单位多项人事功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用大数据信息技术等促进管理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减轻单位负担。另一方面是借鉴“双随机一公开”等办法,在放权的同时,做好岗位管理聘后监督、聘用合同管理等,促进事业单位健全完善与制度政策相适应的内部人事管理机制,指导事业单位有效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简政放权举措的落地和制度规范高效运行。

(编辑 吉倩倩 见习编辑 熊子文 实习生 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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