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猥亵后续(高铁上父亲以爱的名义)
高铁站猥亵后续(高铁上父亲以爱的名义)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请输入图片描述那么,如果罪名落实,该男子应该面对什么样的惩罚呢?如果仅仅是猥亵女童的话,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铁上父亲以爱的名义“猥亵”女儿,谁也不能置身事外】
最近,一则令人气愤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我们看到高铁上一个“父亲”抱着自己的女儿,抱着这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不时地亲吻着、抚摸做好着,甚至,将手伸进了小女孩的下身和背部。尽管小女孩发出了抗拒的声音,但这个男子丝毫没有住手的意思。有热心群众将其拍下,另外,视频中孩子的妈妈和外婆或者奶奶也在旁边,却熟视无睹。
对此,有人先是谨慎提出,这是“爱”,还是猥亵。实际上,从视频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猥亵女童。我们不知道这个男子是否是她的亲生父亲。但是,这种行为相当可怕,如此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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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罪名落实,该男子应该面对什么样的惩罚呢?如果仅仅是猥亵女童的话,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属于强奸的话,那么,将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更为可怕的是,小女孩的妈妈和外婆或者是奶奶都在旁边,却一样熟视无睹。为何呢?一般情况下,猥亵、强奸女童的,多是熟人作案。或许,从妈妈和外婆或者是奶奶的角度,爸爸是孩子的亲人,父亲还能害孩子不成?另外, 我们不知道该男子是否是养父,如果是养父的话,那么,似乎就很可怕了。
对此,我们要问,谁来为小女孩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呢?
毋庸置疑,第一位的,还是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父母。从法律上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着对孩子健康安全成长保驾护航的第一重任,责无旁贷。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警惕身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人。就本案来说,孩子的母亲理所应当有一颗警惕的心。
其次,孩子身边的人。孩子的爷爷奶奶,周边的邻居,甚至是幼儿园、学校的老师,都应该对身边的事上心。一旦发现,都应该站在为孩子好的角度,进行举报。
第三,法律应该为孩子的健康、快乐、安全成长保驾护航。法律因为被执行而又生命力,因为被执行而成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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