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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镇书香之家评选结果(关于评选2022年全省)

黄江镇书香之家评选结果(关于评选2022年全省)四、评选条件面向全省评选“书香社区”100个、“书香之家”200个、“阅读之星”400名。“书香社区”可以以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为单位参加评选;“阅读之星”中农民、青少年儿童占一定比例。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承办单位: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甘肃新媒体集团联办单位: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三、评选范围

黄江镇书香之家评选结果(关于评选2022年全省)(1)

黄江镇书香之家评选结果(关于评选2022年全省)(2)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2022年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的通知》(甘文旅厅办〔2022〕92号)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的贺信精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知晓度、参与度,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宣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书香陇原”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我省第一个“书香陇原·阅读月”期间开展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风尚,打造“书香陇原·阅读月”文化品牌,推进全民阅读深入人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

承办单位: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甘肃新媒体集团联办单位: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

三、评选范围

面向全省评选“书香社区”100个、“书香之家”200个、“阅读之星”400名。“书香社区”可以以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为单位参加评选;“阅读之星”中农民、青少年儿童占一定比例。

四、评选条件

(一)书香社区

参与书香社区评选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成员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连续两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

2.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把公共阅读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建有图书室、阅读书屋、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设施,有免费开放的保障措施;

3.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图书室、阅读书屋、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设施有与群众阅读需求数量相当的图书、报刊资源,有新书入藏和报刊登记记录,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参评材料:参选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填写《2022年全省“书香社区”申报表》 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10张的照片。

(二)书香之家

在符合以下第1条的基础上,能够满足第2条或第3条

情形的家庭,均可参选“书香之家”:

1.家庭成员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家庭成员热爱阅读,经常在公共图书馆借阅并有阅览记录,热心参与公共图书馆、所在单位或其他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活动;

3.家庭有一定数量的藏书,每年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家庭成员年均阅读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参评材料:填写《2022年全省“书香之家”申报表》(见

附件3) 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6张的照片。

(三)阅读之星

在符合以下第1条的基础上,能够满足第2条或第3条、第4条任何一条的个人,均可参选“阅读之星”: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平均每天能坚持阅读半小时以上;

3.持有所在地公共图书馆(省、市、县级均可)的借书证,经常到图书馆阅读,有一定数量的借阅记录;

4.积极参加各类阅读推广活动或全民阅读推广志愿服务活动。

参评材料:填写《2022年全省“阅读之星”申报表》(见附件4) 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6张的照片。

具体申报事项联系人:

他得珍

15109305611

请大家踊跃参加!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9月25日

东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6日

END

,让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而努力奋斗。

编 辑:马丽丽

马艳梅

邵龙杰

校 对:周继贤

审 核: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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