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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 指纹(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

人脸 指纹(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目前,个人生物信息的安全问题是不可控的。”曾辽原表示,人脸和其他生物特征数据间的一个巨大区别是,它们可以远距离起作用,这意味着我们在网上自拍或在街上走路时,都有可能不自觉交出了自己的个人生物信息。可以说,随着摄像头越来越普及,我们将真正进入“弱隐私”时代。如今,人脸、声纹、虹膜、指纹,甚至是步态都已经成为重要的个人身份信息,随着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生活中的广泛使用,极有可能成为个人隐私的泄露方式。“个人生物信息直接采集于人体、且是个人生理特性的直接体现并唯一对应……”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提交了一份《关于开展公民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立法的建议》,伊彤认为,个人生物信息与我们平时设定的密码不同,如果密码泄露,我们可以随即换一个密码;而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会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置于更大的不确定性中,进而引发一系列风险。对于此类“刷脸”操作模式带来的便利

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进步,人体的指纹、虹膜、面容、DNA等个人生物信息的获取、采集、存储和应用越发便利和普及。不少平台通过收集个人生物信息作为用户登录密钥,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甚至连支付也进入了“刷脸”时代。

人脸 指纹(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1)

据悉,“刷脸支付”的模式采用了人工智能、生物识别、大数据风控技术,使用户凭借“一张脸”就能轻松、高效、便利地完成支付。从2018年以来,“刷脸”支付在全国多地落地应用,有“刷脸”功能的自助收银机已在零售、餐饮、医疗等大型商业中得到广泛运用。

近日,记者在购物时看到,不少商店超市都开始试行“刷脸识别支付”的付款方式,于是现场体验了一把。按照流程,将购买的物品放在自助付款设备上,待屏幕显示已购买的商品信息,即可点击“刷脸支付”,记者将脸对准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后,再输入手机号码,几秒钟后即成功支付。记者经观察发现,虽然选择“刷脸支付”不用排队等候,但选择该付款方式的顾客并不多。

人脸 指纹(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2)

“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

对于此类“刷脸”操作模式带来的便利,不少用户给出“好评”称:“太厉害了,以后出门带张脸就行,门锁都靠脸部识别,吃饭都不用再带手机了”“刷脸比扫二维码方便多了,未来是人脸识别的时代,一脸走遍天下!”

但也不少用户表示担忧。一位网友称:“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只有密码在你的脑里。”另一位网友评论道:“当我们走到大街上,我的脸就已经被记录到数据库中了。”也有网友表示:“祈祷我的脸不要被坏人们利用。”

那么,“刷脸”技术是否成熟、安全是否有保障呢、隐私是否会被泄露呢?

“个人生物信息直接采集于人体、且是个人生理特性的直接体现并唯一对应……”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提交了一份《关于开展公民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立法的建议》,伊彤认为,个人生物信息与我们平时设定的密码不同,如果密码泄露,我们可以随即换一个密码;而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会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置于更大的不确定性中,进而引发一系列风险。

目前,个人生物信息的安全问题是不可控的。”曾辽原表示,人脸和其他生物特征数据间的一个巨大区别是,它们可以远距离起作用,这意味着我们在网上自拍或在街上走路时,都有可能不自觉交出了自己的个人生物信息。可以说,随着摄像头越来越普及,我们将真正进入“弱隐私”时代。如今,人脸、声纹、虹膜、指纹,甚至是步态都已经成为重要的个人身份信息,随着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生活中的广泛使用,极有可能成为个人隐私的泄露方式。

人脸 指纹(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3)

个人生物信息被滥用

据了解,当前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和国务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中,远未形成完整体系。伊彤代表称,我国行政机关和特定行业针对个人生物信息也有一些规定,如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刑事被告人的相关生物信息有保密义务,安保服务、征信行业对个人生物信息收集也有所规定,但这类规定的涵盖范围比较有限。

规范人脸识别,重点在于“滥用信息”的问题上。“获得人们同意的简单规则具有非常大的意义,而不应该滥用人脸识别技术。”曾辽原称,目前在如何规范人脸识别方面,美国的伊利诺伊州和德克萨斯州是有先例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私企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必须得到用户同意,但中国还没有制定相关法律。

人脸 指纹(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4)

期待立法发力

“为避免法律滞后对科技发展的不利影响,建议对个人生物信息权进行相关立法规划和研究,并注意与隐私权保护的区别与衔接,构建和完善符合中国实际的个人生物信息保护制度。”伊彤代表建议,政府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公权力与个人生物信息权的边界,并加强商业应用领域的市场管理、规制及法律救济。“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提前作出部署,以免产生问题后陷入被动。”

在个人生物信息保护方面,立法该如何发力呢?“首先,应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担负起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自觉维护所采集、储存的公民隐私数据安全。”曾辽原表示。同时他进一步指出,政府也应该有所作为,建立准入制度、评估制度等。“以人脸识别为例,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设定人脸识别技术的各类标准和公民隐私的保护标准,并加强商业应用领域的市场管理、规制及法律救济,从而推动人脸识别技术规范性地进入各行各业。”

“在个人生物信息被滥用环节中,我国立法大部分都是空白的,或是缺乏一些可操作性的条款。”而刘德良告诉记者,他正在起草一个专家建议稿,重点关注个人生物信息滥用的防治问题,即可以把个人信息分为几种类型,需要将那些滥用的个人信息厘清,针对每一个滥用的种类,分别从民事立法如侵权责任法,以及行政、刑事立法对它进行规制。他指出,“我们未来的立法,如果不从这个方面去努力,仍然试图按照传统的思路去保密、防止泄露,那么我们的问题永远得不到真正的解决。”

编辑:李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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