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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如何分配(分公司那些税事)

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如何分配(分公司那些税事)

在经济下行的当下,上市公司集团内部及跨地区设立的总分公司,为了节本降耗,提高资产的利用率,相互调拨资产已然成为了一种常态,那么问题来了,总、分公司之间及同一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之间调拨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没有发票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如何分配(分公司那些税事)(1)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及国税发[1998]第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总分公司之间调拨资产如果不是用于销售,则不征收增值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如果资产在总分公司之间进行转移,由于二者是一个共同的法人实体,资产的所有权属未发生变化,属于内部转移。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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