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倒霉的机器人(机器人发脾气砸东西)
史上最倒霉的机器人(机器人发脾气砸东西)但问题是不是到此就解决了呢?《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小胖”的生产商要承担“小胖”“打砸”致人伤害、物品损毁的赔偿责任。当然,作为“小胖”的发明者,也就是它的“爸爸”,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生了孩子不能不管了啊,是不是?据媒体报道,“小胖”是因为突然发生故障导致失控,才导致上述那一幕的出现。媒体称小胖机器人原为4-12岁儿童研发,主要用于教育目的。。。额(⊙o⊙)…真是那样的话,您家孩子是跆拳道高手或者浑身武装到牙齿才敢使用这样的机器人吧?好了,废话不多说。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是伴随着无数次的失败与尝试,机器人发生故障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发射火箭还有失败的呢。但机器人因为故障而毁物伤人,这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呢?聪明如你,机器人作为人工智能产品,在法律上并不具备人格属性,“小胖”自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是谁造的谁就承担
随着科技的进步,机器人不断给我们制造着惊喜。但在今天(11月18日)下午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简称“高交会”),一台名为“小胖”的机器人,却给我们带来了“惊吓”。报道称,“小胖”突然在没有指令的前提下自行打砸展台玻璃,最终导致部分展台破坏,更为严重的是,该机器人还砸伤了路人!网上曝出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受伤者已经被担架抬走。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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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小胖”是因为突然发生故障导致失控,才导致上述那一幕的出现。媒体称小胖机器人原为4-12岁儿童研发,主要用于教育目的。。。额(⊙o⊙)…真是那样的话,您家孩子是跆拳道高手或者浑身武装到牙齿才敢使用这样的机器人吧?
好了,废话不多说。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是伴随着无数次的失败与尝试,机器人发生故障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发射火箭还有失败的呢。但机器人因为故障而毁物伤人,这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聪明如你,机器人作为人工智能产品,在法律上并不具备人格属性,“小胖”自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是谁造的谁就承担责任呗。
《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小胖”的生产商要承担“小胖”“打砸”致人伤害、物品损毁的赔偿责任。当然,作为“小胖”的发明者,也就是它的“爸爸”,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生了孩子不能不管了啊,是不是?
但问题是不是到此就解决了呢?
并不是。
伤人事件发生后,“小胖”的“爸爸”——北京进化者机器人有限公司作出回应,称该起事件系“参展人员的手动误操作出现玻璃被撞倒的情况,并非小胖自主行走撞伤观众”,而刚才笔者分析所依据的“全国首例机器人伤人事件”的报道,北京进化者机器人有限公司认为是“有人蓄意为之”,并称“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正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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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正如北京进化者机器人有限公司回应的那样,是“参展人员的手动误操作出现玻璃被撞倒的情况,并非小胖自主行走撞伤观众”。那么,这种情况下,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确因参展人员手动误操作导致,那么,参展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小胖”的管理人或者高交会的组织者在这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