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故意扰民让提前退租退押金(帮办说法)
租客故意扰民让提前退租退押金(帮办说法)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有自己的苦衷。小梅掏出医疗诊断书,对自己连日来所遭受的夜半怪声和失眠折磨有苦难言,而王姐也很迷茫,不明白此类理由是否能够撤销合同,纠纷未解决前还慎重地将房屋空置至今。房东王姐则表示,对夜半怪声实不知情,绝无欺诈之意。王姐说,自己作为产权人,多年来一直居住在此,一年前才将房屋租给高考生小王。小王因去年高考延期甚至还延长了租期,都从未和她反映过楼上有声响。王姐称自己根本不知情,谈何隐瞒。小梅经多番询问,才得知楼上居住的是位独居老人,夜半怪声是源于老人夜晚的生活习惯,无法消除。小梅与房东王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才一周,刚搬进新家。思来想去,实在忍受不了的小梅还是向房东王姐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自己会即刻搬走,希望王姐能返还押金。但王姐却认为是小梅过于敏感,老房子难免隔音不佳。双方争执不下,小梅自行搬出房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王姐返还押金。审理中,小梅认为,房东王姐的租房行为存在
小梅(化名)对噪音异常敏感,在租房时特意询问居住环境问题,然而,搬入新租的房屋后,发现半夜楼上总有怪声,走访居委和邻居后才发现,楼上住着一名独居老人,夜半怪声是源于老人夜晚的生活习惯。
小梅实在无法忍受,只好和房东王姐(化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王姐并没有返还押金,双方争执不下,小梅自行搬出房屋后,起诉到上海静安法院。
租房时,租客提出确保房屋安静等特别要求,之后能否以房屋不符合该特别要求为由解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房东和租客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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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老人夜半发出怪声
大学刚毕业的小梅刚搬入新租的房屋,却总在半夜听到各种怪声,这声音出自楼上,时而像敲击地板发出的“哆哆哆”,时而像桌椅挪动的噪音,时而又像电视机的播放声,本就对声音较为敏感的小梅,被这断断续续、时响时静的怪声吵得睁眼到了天明。
失眠的小梅,第二天一早只能向房东王姐求助。王姐安慰小梅道,之前这个房屋的租客小王是要高考的学生,都能安心复习完成高考,从未提及过夜半怪声,这种现象应属偶然,劝慰小梅安心入眠。怎料之后数日,每日凌晨两、三点,夜半怪声总会出现,时有时无,直至天明。
小梅经多番询问,才得知楼上居住的是位独居老人,夜半怪声是源于老人夜晚的生活习惯,无法消除。
房客无奈解约起诉讨押金
小梅与房东王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才一周,刚搬进新家。思来想去,实在忍受不了的小梅还是向房东王姐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自己会即刻搬走,希望王姐能返还押金。但王姐却认为是小梅过于敏感,老房子难免隔音不佳。双方争执不下,小梅自行搬出房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王姐返还押金。
审理中,小梅认为,房东王姐的租房行为存在欺诈,要求撤销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押金。为此,小梅提供了大量的视频、音频,还走访了楼上的邻居和所在居委会,证明夜半怪声众所周知。小梅还提及,签署租赁合同前,她特意询问房屋是否安静,但王姐只谈房屋靠近马路,对楼上情况只字未提。
房东王姐则表示,对夜半怪声实不知情,绝无欺诈之意。王姐说,自己作为产权人,多年来一直居住在此,一年前才将房屋租给高考生小王。小王因去年高考延期甚至还延长了租期,都从未和她反映过楼上有声响。王姐称自己根本不知情,谈何隐瞒。
法官调解下房东退还押金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有自己的苦衷。小梅掏出医疗诊断书,对自己连日来所遭受的夜半怪声和失眠折磨有苦难言,而王姐也很迷茫,不明白此类理由是否能够撤销合同,纠纷未解决前还慎重地将房屋空置至今。
租客在租赁房屋时,可事先言明对房屋居住环境、饲养宠物、使用某项特定设施设备等的特殊要求,这属于双方的特别约定。当足以证明房屋不符合该特别约定时,即意味着房屋不具有适租性,租赁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租客得此具有解除权。而对于房东而言,若明知不符合租客的特别要求,却在租赁时不告知情况,则可能构成恶意隐瞒。
本案中,小梅意识到自己对声音的敏感,特意在租房前向房东王姐详细询问环境情况。但入住后发现,该房屋对小梅来说不具有适租性,因此小梅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而考虑到声音的敏感程度因人而异,法院仅凭小梅的视频、录音、邻居和居委会人员证词等难以认定房东王姐存在恶意隐瞒的欺诈行为。
最终,在法院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打开了心结,王姐当场向小梅返还了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