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解决办法(原民办原代课教师)
原民办代课教师解决办法(原民办原代课教师)眼下,这些被清退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是原民办、代课教师,他们大都抵近花甲或已经过了花甲之年。由于前半生奉献在艰苦的中小学讲台上,已经身患各种疾病;又由于工资待遇很低,养家都难。虽然清退后历经艰难,出尽血汗,还是没有摆脱家庭经济的困境。这些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克服困难,坚守岗位,不计报酬,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发挥了教育教学主力军的作用,对扫除农村文盲、普及文化知识、培养农村建设人才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随着教人【1992】(41号)《关于进一步改善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教育部有了计划内和计划外民办教师的说法。于是,各省市便有了它们计划内民办教师的“界定年限”,即民办教师任教的截止日期。据多位网友反馈并对证,这个“截止日期”很多地方都集中在1985年年底前后,(“江西省1980年以前为民办教师,之后任教为代课教师、甘肃省1984年底、“河南1985年任教也
民办教师的清退,他们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没有了这一历史的称谓;一些民办教师的“返聘”任教和又重新招录的“临时任教人员”,惯以代课教师相称。现在,我们听到的、看到的都是原民办教师、原代课教师的话题。可以说这是新时代对这个群体的历史概念的定位称呼。
中国基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这些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所做出的贡献不可小觑。是他们的坚守和努力,才撑起了农村教育的一片蓝天。原民办教师、原代课教师也是“最可爱的人”,值得尊敬和感恩。
60-70年代,每一个村都有一所村属小学,有些偏远的地方分设教学点,乡上有一所中学。在农村小学里,有90%以上都是“亦教亦农”的民办教师。而这些民办教师都是本村初中或高中毕业生。当时他们挣得是工分,按工分年底分生产队的口粮。后来也有了一点补贴,一般来说小学的每月3元到5元,中学的8元――10元。
80年代中期,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儿童急剧增多,教师更加短缺,县教育部门又在高中毕业生中招录高考落榜生,进行短期培训后走上了中小学教学的岗位。他们的工资由起初的每月17元增加到30元,再到40元。这个工资一直到他们被清退再也没有增加过。
随着教人【1992】(41号)《关于进一步改善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教育部有了计划内和计划外民办教师的说法。于是,各省市便有了它们计划内民办教师的“界定年限”,即民办教师任教的截止日期。
据多位网友反馈并对证,这个“截止日期”很多地方都集中在1985年年底前后,(“江西省1980年以前为民办教师,之后任教为代课教师、甘肃省1984年底、“河南1985年任教也是计划外”、山东枣庄1985年10月、山西1986年年初)。@头条用户293866…的网友留言“浙江省民办教师截止1978年年底,而这个政策是1982年定的”、网友@“随缘情”留言“民办教师我们红河州延续到1998年年底”。
正因为不同的“任教截止日期”的规定,各地区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差别大、人数多寡。从全国来看,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有资料显示,到2006年全国共清退民办及代课教师约44.8万人。
这些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克服困难,坚守岗位,不计报酬,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发挥了教育教学主力军的作用,对扫除农村文盲、普及文化知识、培养农村建设人才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眼下,这些被清退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是原民办、代课教师,他们大都抵近花甲或已经过了花甲之年。由于前半生奉献在艰苦的中小学讲台上,已经身患各种疾病;又由于工资待遇很低,养家都难。虽然清退后历经艰难,出尽血汗,还是没有摆脱家庭经济的困境。
随着教人【2011】(8号)《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颁布,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问题又重新提到了日程上。
现在全国好多地方都建立了民办教师养老金补助制度,即以教龄形式发放的教龄补贴。
由于受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及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同,有每一年教龄补助8元的、10元的、也有20元的。原民办、原代课教师享受的养老补助,的确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也不能与物价上涨的因素相适应。根本无法保障他们基本的养老生活需求。
随着我国民生工程的推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教师法》的修订,希望原民办、原代课教师问题再次受到关注,从提高教师教龄津贴至100元为起点,逐步制定和出台原民办、原代课教师全国统一的解决方案,让他们的心灵得到安慰,不遗憾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