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成本计量题讲解(第三章第一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计量题讲解(第三章第一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2)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存货;1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视同 ”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 人工费等作为受托企业存货核算);【点拨与提示】(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属于工程物资,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下列项目属于企业存货
一、存货的性质与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点拨与提示】
(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属于工程物资,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下列项目属于企业存货
1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视同 ”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 人工费等作为受托企业存货核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存货;
3)已经取得商品所有权,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
4)已经发货但存货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买方的发出商品;
5)委托加工物资;
6)委托代销商品。
(3)对于受托代销商品,由于其所有权未转移至受托方,因而,受托代销的商品不能确认为受托方存货的一部分。所以填列资产负债表 “存货 ”项目时 “受托代销商品 ”与 “受托代销商品款 ”两科目一增一减相互抵销,不列为受托方存货。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在符合定义情况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1、购买价款
指企业购入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相关税费
是指企业购买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以及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
采购成本的税费。
【点拨与提示】
1、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货物相关的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
2、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相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的不计入成本;不能抵扣的应计入成本。
3、其他相关费用: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
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二)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点拨与提示】
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不是期间费用。
制造费用: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损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损失等。
(三)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
1.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借:库存商品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差额)
2.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执行相关准则。
(四)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点拨与提示】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4)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