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后还能让别人叫曾用名吗(改名以后还能使用曾用名吗)
改名后还能让别人叫曾用名吗(改名以后还能使用曾用名吗)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申请书
近日接到一位咨询者电话,表示一年前因为各种原因改名字了,现在想用原来的身份证到银行开户 银行不同意,到派出所去改回曾用名也没有通过,自己应该怎么办才能改回原来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
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律师建议】
改名以后会有很多不方便之处,需要慎重,已经改名了的是不能使用之前的身份证办理任何业务的,需要用曾用名的需要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及审核通过以后重新发放身份证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