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张家口两地发布通告)
张家口市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张家口两地发布通告)举报投诉电话:公安部门 110 城管执法部门12319免疫服务电话:7561177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七、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公安、城管、农牧、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或强制处理。八、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养犬人应当定期携带犬只到农牧主管部门指定的犬只免疫接种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领取免疫证。
(十一)养犬人发现饲养的犬只感染或者疑似感染狂犬病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向辖区农牧主管部门报告。犬只因疫病死亡的,应当按照犬只防疫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有权对违法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批评、劝阻、举报、投诉。
六、禁止进行大型、烈性犬只交易。小型观赏犬交易须在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犬类交易市场内进行,犬只须取得《犬类免疫证》,未经检疫的不得交易。
七、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公安、城管、农牧、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或强制处理。
八、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投诉电话:公安部门 110 城管执法部门12319免疫服务电话:7561177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主城区内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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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犬只不得妨害干挠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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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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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广场、公园以及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犬只禁入的区域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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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虐待、遗弃犬只;犬只死亡的,养犬人不得随意丢弃,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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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依法承担相应费用。
请广大市民文明养犬,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张家口市万全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来源:综合美丽宣化、厚德万全
编辑: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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