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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据说是谁编的(诗经麟之趾)

诗经据说是谁编的(诗经麟之趾)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繁体字为“麐”,音与“麟”同。在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里,把“麟”解释为大牝鹿,也就是大母鹿,从鹿粦声。其繁体字“麐”,则解释为“牝麒”,即雌性麒,从鹿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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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母鹿

如此看来,麒麟在早些时候实为鹿,雄性称“麒”,雌性为“麟”。是后来才被“神化”为瑞兽,并成为一种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牛尾于一身的吉祥之物。还跟子孙繁衍、兴旺牵扯起莫大干系,比如“麒麟送子”、“喜得麟儿”、“麒麟才子”之流。


这种神化“麒麟”以成为一种文化现象的过程,具体是怎样的呢?这还得从《诗经·国风·周南》里的《麟之趾》篇说起。该诗原文如下: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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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麒麟

如果仔细翻检过先秦古籍,你就会发现,关于“麒麟”的神话,实际上是汉代才被创造出来的。老实说,在笔者写上古神话研究系列文章的时候就发现,汉代是个喜欢创造神话的年代,尤其是西汉时期。

粗略地说,这也许是秦朝始皇帝一把大火的缘故。先秦典籍被焚烧殆尽,汉时的很多后起之学,急于在各方面建立自己的文化传承体系,但又多有缺漏,只能靠脑补。这一点在《毛诗序》试图建立一个“诗教体系”中也有所体现,鲁、齐、韩三家诗偏好的“谏政说《诗》”传统也是一个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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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石像

思绪翻腾,说多了点,回归正题。为什么说“麒麟神话”是汉代创造的呢?它和《诗经》中的《麟之趾》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即:麒麟神话是汉代创造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在甲骨文、金文中,没有麒麟二字,《诗经》中也只有“麟”字而无麒麟并举,这说明春秋中叶以前还没有以麒麟为名的动物。要知道,在《诗经》中,是毫不避讳使用草木虫鱼鸟兽全名的,如“螽斯”,如“芣苢”,如“雎鸠”等。所以,《麟之趾》中的“麟”是否等于神兽“麒麟”,还有待商榷。

即便是不少人认同的属于麒麟起源典故的“西狩获麟”事件,在《春秋》的记载中也只出现一个“麟”字。不过,此事件对后世的影响极大,麒麟作为“仁兽”的观点大抵便出于此。后人为了纪念此事,也多番修葺“获麟台”,历代文人也先后接棒,写下相关诗词无数,麒麟便是不成神兽也成神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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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陵一般神圣的方式

第二个原因,在先秦古籍中第一次用“麒麟”一称的是《孟子·公孙丑上》,但它的观点确是“麒麟之于走兽,类也”,只不过麒麟更加出类拔萃而已。换句话说,在《孟子》成书的时代,麒麟还属于“走兽”的一种,并非玄而又玄的“仁兽”。直到比《孟子》稍晚些的《礼记·礼运》篇,才开始宣扬麒麟为灵物,即后来常说的:“麟凤龟龙,谓之四灵”。

我们知道,《诗经》中最晚的诗歌是春秋中叶时期的作品。而在前述中,“麒麟”一词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的《孟子》中,它变成神兽则更晚,是在战国末年或秦汉之际的《礼记·礼运》篇中。那么,用神兽“麒麟”来解释《诗经·麟之趾》中的动物“麟”,不是很荒谬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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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

当然,我们得承认《诗经》中的“麟”发展成“麒麟”之称的可能性,就像《诗经》中的“芣苢”改称为“车前草”一样。毕竟,对物的称呼是人类不同群体因地、因时制宜而命名的,同一事物叫法不同太正常了。只要你想,你可以不把桌子称作“桌子”,你可以自主命名它,只不过与人交流的便利就没有了。你也可以与人共享,获得部分群体的认同,那你的创造就成了一定圈子使用的“黑话”或“暗码”了。

不过,这可是一件很考验你创造力和影响力的事情,也是一个很简单又容易被忽略的道理。此处且不说命名的具体道理,回到“麟”与“麒麟”上来。如果说“麟”就是后来的“麒麟”,那必定涉及某种动物的名字变化,那这种动物也一定是现实中存在的一种动物。而且,就诗歌文本内容来看,这种“麟”也是客观存在的,否则不可能具体详细地描写出“麟”的“趾、定、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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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为首的独角兽称为麒麟或麒麟雕像

所以,有理由认为,麒麟神话是汉代才被创造的:其发端是与孔子相关的“西狩获麟”事件,其最早作为“灵物”记载的是《礼记·礼运》篇,但真正与君主“仁政”联系起来的是司马迁的《史记·孔子世家》。东汉以后,其神话程度更是越来越高,逐渐成为今天所熟知的“仁兽”形象。

“麟”被神化为“麒麟”的过程,其实就是儒家“仁政”等思想与具体动物相结合的产物,是儒家政治思想体系构建的一个环节。


那它和《诗经》中的《麟之趾》又有什么关系呢?

上面说过,“麟”不是麒麟,而是一种现实中的动物鹿,如果对它加以细分的话,那它应该是指鹿中的佼佼者——比较大的鹿。它和麒麟的关系很密切,说成是麒麟的动物原型也不为过。这一点反倒好理解,单从“麒麟”二字的偏旁“鹿”字,也能得出结论。这两个字都是形声字,形旁为鹿,声旁分别为“其”和“粦”,根据“形旁表意,声旁表音”的一般规则,可知“麒麟”与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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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

那麒麟的神话形象和《麟之趾》的鹿为什么会有关呢?从“喜得麟儿”、“麒麟送子”、“麒麟才子”之类的词可以看到,麒麟与家族子孙繁衍、兴旺、发迹有关。而《麟之趾》恰恰反映的就是祈盼子孙兴旺的诗歌,核心诗句为每章诗歌的第二句,即“振振公子、公姓、公族”句。

根据《诗经·螽斯》,“振振”理解为盛多的样子,解释为子孙兴旺。而公子、公姓、公族,三者并论,实为同类。

公子,先秦时期称诸侯的儿子为公子,便是女儿也称为女公子。所以,此公子实指诸侯家的孩子,此公即诸侯。那么,公姓,便是指诸侯或君王的同姓;公族即诸侯或君王的同族。虽分子、姓、族,总是一个公。换言之,此三句诗,大概都等同于今天的振兴家族意。从小家到大家,都要振兴。

诗经据说是谁编的(诗经麟之趾)(8)

驼鹿

这就是诗歌《麟之趾》的主旨情感。而它表达情感的方法比较特殊,具体是:三次借用“麟”之物(趾、定、角);三次借用公之“子”、之“姓”、之“族”;三次吟咏“于嗟麟兮”。关于“麟”的部分,都借助了同一个起兴对象“麟”,即全诗六处用“麟”字。

于是,“麟”自然发展成子孙兴旺、子孙有为的代名词。经过岁月的沉淀和积累,“麟”也由单纯的“傻鹿”神化为“仁兽”麒麟,也吸纳了更多的儒家文化及其他文化,最终演变成如今模样。

至于“麟”之“趾”,则是脚趾的意思;“麟”之“定”,则是额头;“麟”之“角”,就是角。这三者与“公子”、“公姓、“公族”三者,可一一对应。后三者作为周时宗法制下大家族的一份子,便如同“麟”的部分身体一样,起着支撑家族生存繁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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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鹿

当然,这最后一点或许有些过度解释的嫌疑了。不过,这都是笔者一家之言,敬请斧正!

关于《诗经》中的《麟之趾》篇,笔者想说的暂时就是这些!欢迎来信探讨、交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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