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进口操作知识(货代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国际海运)
货代进口操作知识(货代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国际海运)2) 门到站(Door to CFS)交接方式。门到门交接方式,是指运输经营人到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受货物,负责将货物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 二. 散货的运输模式1. 散货的运输模式按货物的交接方式可分为如下几种:1) 门到门(Door to Door)交接方式。
海运散货拼箱
一. 散货的定义
1. 如果一家货主的货物不足一整箱,需送至集装箱货运站(CFS-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由承运人把不同货主的货物按性质、流向进行拼装,称为拼箱货(LCL-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2. 货到目的地,拼箱货(LCL)送至货运站由承运人拆箱后分别由收货人提取。
二. 散货的运输模式
1. 散货的运输模式按货物的交接方式可分为如下几种:
1) 门到门(Door to Door)交接方式。
门到门交接方式,是指运输经营人到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受货物,负责将货物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
2) 门到站(Door to CFS)交接方式。
该方式是指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受货物,并负责将货物运至卸货港码头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在内陆地区的货运站,经拆箱后向各收货人交付。
3) 站到门(CFS to Door)交接方式。
指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码头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内陆的集装箱货运站接受货物(经拼箱后),负责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
4) 站到站(CFS to CFS)交接方式。
指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地区的集装箱货运站接受货物(经拼箱后),负责运至卸货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内陆地区的集装箱货运站,经拆箱后向收货人交付。
2. 按货物运输路线情况可分为直拼和转拼
1) 直拼一般是在CFS,如到达同一目的港的货物足够装一个柜,则此柜将会直达目的港CFS才拆柜分放给收货人。
2) 转拼则是在深圳CFS所收取的货到同一目的港的货不足一个柜,此情况下只能把货根据目的港的不同分别发往货流量大的港口,如HONG KONG 或SINGAPORE,再分别转拼往最终目的港。
三. 散货的成本计算
散货产生的费用基本构成如下几点:
1. 海运费 : 按R/T(重量和体积)为单位计费,除美国内陆中转1CBM=363KGS计费外,其他地方均以1CBM=1000KGS为标准,按大者计。
例如:有1400KGS/2.4CBM的货 如运往美国MIAMI(美国内陆一般经LOS ANGELES或LONG BEACH中转) 海运费则为(SHENZHEN—LOS ANGELES:单价X2.4CBM) (LOS ANGELES—MIAMI:单价X1400/363) 如是运往其他港口 海运费则为:单价X2.4CBM;如货物为2400KGS/1.2CBM 费用则按单价X2.4计算.
2. 文件费—USD15/BILL
3. 报关费—RMB270/BILL
4. 海关监管费:货值的万分之五
5.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拖车费、检疫费、到付手续费等,视实际情况定
按国际正规散货的收费,LOCAL CHARGE中应该还包含CFS(含仓租、装卸、ORC、THC等附加费用)此项费用,但深圳散货市场较乱,许多庄家会将所产生的附加费分别摊到海运费中去而不单独报此项费用,造成许多当地客户一般不接受此项报价,所以在给客户报价时,视客户情况决定是否单独报此项费用。
四. 散货的船期计算
1. 送深圳监管仓报关拼柜
1) 深圳一般的散货均在笋岗海关周边的监管仓 如外运监管仓、梅园监管仓、603维利达监管仓、清水河湖北仓拼柜。
2) 国外一些指定货散货送往指定盐田监管仓
3) 在资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笋岗海关报关一般需要半天到1天时间,监管货需监管一晚后才能出仓。
4) 如需送往香港拼柜的货(深圳同行一般每周二、五把货送往香港),须最迟于香港散货截关前一天将货送往香港,开船时间一般为截关后两天;
5) 如为深圳直拼柜,在给客户报截关时应为做柜前一天,开船为截关后两天;
2. 自送香港拼柜的货
1) 此种方式成本较高
2) 一般是如入深圳监管仓报关赶不上船期和只有集出单报关方式的客户采用。
3) 货应于香港散货截关当天将货送往香港,在特殊情况下,
4) 可向船司申请LATE COME至截关次日12:00(香港一般在散货截关次日下午做柜)前货到仓库。
5) 开船时间一般为截关后两天;
3. 有关到达目的港的时间计算,
1) 如是直拼柜,可根据开船日按目的港预计到港时间
2) 如是经SINGAPORE中转的货,因在中转港需拆柜后再重拼柜,如按正常时间,船到SINGAPORE后一般一周左右可配上二程船,但需要向所定舱的CO-LOADER紧密跟踪二程船的配载情况。
五. 散货操作流程
如下为将货CO-LOAD给同行的散货操作流程
1. 接单
1) 接到业务员的业务联系单及客户的委托单
2) 审核委托单详细资料 包括货名、唛头、重量、体积、件数、运费以及目的港和客户要求的起运港;
3) 如目的港为偏港,如INCHON、BELFAST等,最低为3CBM起收费,须提醒业务员;
4) 如是运费到付,一般目的港将有USD20/BILL的到付手续费
2. 与CO-LOAD联系
因我司现在的散货仍将CO-LOAD给同行,根据客户委托的情况,了解
1) 向合作的同行了解其的截关时间及船期
2) 了解是深圳直拼或是经新加坡中转或是送往香港,
以便我司可选择船期最合适、运费最便宜的同行合作;
注:现我司常合作并可做月结的CO-LOADER有伟成船务和天津海峡深圳公司,其采用的监管仓库分别是603维利达监管仓和梅园仓,美国线一般采用COSCO公司,其采用的仓库为清水合湖北仓
3. 联系客户及定舱
了解船期后及时与客户联系,
1) 了解货何时可入仓,是否需我司收货;
2) 联系过程中避免客户与同行的接触,
3) 在取得入仓号码后,以我司抬头的入仓单连同报关所需详细资料传给客户,
4) 电话确认并询问有何问题,
5) 提醒客户适合的入仓时间;
4. 货物入仓
对货物的入仓情况要紧密跟踪
1) 向仓库确认货物入仓后并要求其把入仓单传真我司
2) 核对仓库所量体积、重量、件数是否与客户提供的资料相符,如有不符,应尽快通知客户。
5. 报关
1) 确认报关资料有无到达仓库,
2) 如到达则询问报关员报关资料有无问题,以便及时与工厂沟通解决问题可尽早报关;
6. 装柜
目前深圳的散货大部分都在笋岗海关报关,在资料齐全无误的前提下,一般情况一天就可报出关,但须第二天才可出仓。
1) 每天下午约17:15左右,向CO-LOADER或其报关员确认每一票货的报关情况,如已报好,要确认货什么时候装柜;
2) 在装柜当天早上,须向CO-LOADER确认我司的货是否确实已安排入柜,以避免CO-LOAER因意外情况漏装我司的货而耽误船期;
7. 制作提单
因我司的有些代理反映过,目的港的散货操作获利较少,有些代理不大愿意操作,因此目前散货暂时用同行提供的AGENT,如有特殊情况,如CO-LOADER的AGENT服务太差,为避免收货人直接与其接触,则用我司AGENT。
1) 确定货已装运后,及时向CO-LOADER询问船名(如有些客户急需船期资料,可提前向CO-LOADER询问),并尽快与客户对单。
2) 美国线,客户如需出正本,则要出CO-LOADER的提单,其他线CO-LOADER都可凭我司HB/L放货;
3) 如不是直拼货,则需要询问何时可以得到二程船期信息,以便届时向其索取船期并通知客户;
4) 与客户对好提单后,如凭我司正本提单放货并没有用我司AGENT的,将已出好的ORIGINAL复印件传给CO-LOADER并注明凭我司B/L放货(如做到付,需CO-LOADER退我司运费的,还应注明到付所应收取的费用,并把应退我司的DEBIT NOTE传真过去),并及时将MB/L及HB/L复印件交给做电放工作的同事,
5) 如有与AGENT之间产生费用,还须将INVOICE或CREDIT NOTE一起交齐;
6) 如是同行货,MB/L上的收货人一般是同行在目的港的AGENT,除非同行指示不用其AGENT,所以在做此类单证时务必注意。
7) 将对好的提单及该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发票及时交给客户。
8) 许多香港FORWARDER和指定货的单子,CFS大部分都要向工厂收取,在发放提单前,务必尽早先收回CFS。
8. 联单
货出仓后,所产生的费用就可向CO-LOADER确认,及时做好联单交到财务处。
9. 放货
资料做完后及时将有关文件交到做电放工作同事处,以便货到港前做好有关放货申请工作(如需扣货的客户,须注明清楚),如是凭我司提单放货,在补料时就先将ORIGINAL复印件及给CO-LOADER。
六. 附:如下为在网上下载的一些行家对于散货的意见,可作为参考资料
拼箱货在贸易洽谈和托运时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运输服务的不断延伸,集装箱的拼箱运输被广泛地采用,但拼箱运输不同于整箱运输,它的运输要求有其特殊性,独立性,现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这里提出和大家共商讨。
1、拼箱货一般不能接受指定某具体船公司,一般船公司只接受整箱货物的订舱,而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只有通过货运代理(个别实力雄厚的船公司通过其物流公司)将拼箱货拼整后才能向船公司订舱,几乎所有的拼箱货都是通过货代公司“集中办托,集中分拨”来实现运输的,很少能满足指定船公司的需求,因此在成交拼箱货时,尽量不要接受指定船公司,以免在办理托运时无法满足要求。
2、在与客户洽谈成交时,应特别注意相关运输条款,以免对方的信用证开出后在办理托运时才发现无法满足运输条款。日常操作中我们时常遇到L/C规定拼箱货运输不接受货运代理的提单,因船公司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船公司的海运提单是出给货代的,而由货代再签发 HOUSE B/L给发货人,如果 L/C规定不接受货代B/L,那么实际运输办理时就无选择空间,就会造成 L/C的不符。又如,我们在办理运输时,发现一份托单注明:Goods must be shipped in container on LCL basis and Bill of Lading to evidence he same and to show that all LCL. handling charges THC and delivery order charges at thd port of discharges are prepaid. 从上面这段L/C的原文可以看出,收货人将本应由他承担的费用统统转嫁到了发货人身上,这是贸易洽谈时发货人与客户并未就运输条款详细磋商所致。
3、拼箱货的计费吨力求做到准确。拼箱货交货前,应要求工厂对货物重量和尺码的测量要尽可能地准确,送货到货代指定的仓库存放时,仓库一般会重新测量,并会以重新测量的尺码及重量为收费标准。如遇工厂更改包装,应要求工厂及时通知,不要等到货送到货代仓库时,通过货代将信息反馈回来,往往时间已经很紧,再更改报关单据,很容易耽误报关,或产生加急报关费和冲港费等。
4、有些港口因拼箱货源不足、成本偏高等原因,专做拼箱的货代公司对货量较少的货物采取最低收费标准,如最低起算为2个运费吨, 即不足2个运费吨,一律按2个运费吨计价收费。因此对货量较小,港口较偏的货物在成交时要多考虑到一些这样的因素,以免日后被动。
5、对于一些航线及港口较偏僻,并且客户提出要交货到内陆点的拼箱货物,成交签约前最好先咨询,确认有船公司及货代公司可以承接办理这些偏僻港口、内陆点交货及相关费用后再签约。
一. 海运操作流程图解:
三、客户下单需提供的资料
1.所需资料
1) S/O或运输书面委托书
2) 货物名称/重量/体积
3) 报关方式及相应的报关资料,转关的是否需要“三对照”
4) 确认报关单位(转关的请客户提供封关海关)
5) 装货时间/地点/联系人
6) 其它特殊要求
2.注意事项
第一:装货地点(包括厂名),装货时间,联络方式和人。
第二:货物名称:如果是木制品或是含木制品包装的货物,且这些货物是销往澳新或是美加的方向的, 这些货物是要做植检或是薰蒸。
第三:货物的重量(考虑我司是否可以承载)
第四:如是小柜,柜子要放拖架的哪个位置/或是否用小拖架,如果是2个小柜,结合实际情况,是否可以双拖。
四、报关作业
报关形式我们大致分转关和清关(通俗一点就是要司机本和不要司机本),同时了解客人是否要求我司代报关,如是客户自已报关,则要求提供报关行的资料。
转关(附件1)的要了解以下几点:
主管海关(转关地点)
是否要三对照
是否要备案、过磅等
是否要IC卡
清关的(由我司代报关/附件2)要求客人提供以下的报关资料:
正本合同(或是手册)
正本发票(INVOICE/盖公单)
正本装箱单(PACKING LIST/盖公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如是来料加工要加盖外经章)
报关委托书(有固定格式)
在收到以上单据后还要了解下面一些厂方经常会忽视的简单问题:
是否退税(退税地址),退税分两种情况,如是自产自销,要提
供税务登记证明;如不是自厂自销,则要提供增值税发票。
成交方式(如是CIF还是FOB)
结汇方式
有无品牌/品名/规格/
经营单位的十位数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