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北影研究生国奖博士3万硕士2万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北影研究生国奖博士3万硕士2万一、奖励对象根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现将我院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上个月我们小结过一些赚钱的事情,为新生开学定下小目标。现在是二年级以上同学兑现目标取钱的时候了!关于开展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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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们小结过一些赚钱的事情,为新生开学定下小目标。
现在是二年级以上同学兑现目标取钱的时候了!
关于开展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现将我院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凡在我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外国留学生以及港澳台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根据国家下达名额,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5人,其中博士生3人,硕士生12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各科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在读期间在学术、创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博士生至少在国内权威期刊或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成果2部(含人文科学/学术书籍)(截止到2017年9月1日);根据本校研究生自身特点,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在影视作品创作、学术文化交流等方面表现优秀,至少有1部作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者;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有一定影响力的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在本学科有高水平学术著作正式公开出版(申请者为主要著作人)(截止到2017年9月1日));申请者在影视创作表现出色,创作作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者;作品在国际性、全国性电影节取得优异成绩者;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专业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至少有2部作品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同一部作品分别获得2个省部级以上奖项;至少有2部创作作品中入围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性、地区性电影节。
6、符合上述五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评选: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院、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
(2)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研究生院、财务处、纪监审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并根据当年国家下达指标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院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保存本院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各系(二级学院、研究所)主任(院长)、支部书记、两名导师代表和一名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各系(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由系秘书负责申请材料的收取、初期审核。各培养单位(院、系、所)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院(系、所)研究生导师、负责研究生学生工作的教师的推荐意见。
五、评审程序及办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采取研究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由本人向系(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可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学生所在系(院、所)的评审委员会。
3、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讨论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候选名额的分配数上报学院。
4、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裁决;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部。
5、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院规院纪或学术造假等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院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院。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
同时,更重要的事情是,2018招生简章正式公布了。
没有太大悬念。毕竟,志存高远的关注本微信和北京电影学院微博的同学们早已经知道今年的招生计划,做好规划。
报名时间是全国统一的,
考生应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教育网址:yz.chsi,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bfa.edu/yx/yjsb/2016-07/26/content_95133.htm)。
4.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18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
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全文见>>招生简章t/Rpa3Ekz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本校指定回答研究生招生问题途径,评论留言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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