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继承公证公示期:情况复杂的继承案
公证处继承公证公示期:情况复杂的继承案公证参与诉讼调解,解决当事人继承疑难案 例 参与诉讼保全配合保障执行辅助送达工作
徐汇区司法局开设【公证故事】专栏,更新徐汇公证处案例。今天带来第七讲,公证保障诉讼证据材料真实性。
根据徐汇区司法局与徐汇区人民法院签订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创新服务”合作协议》内容,明确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5项主要内容(今天的案例中公证处发挥了第二项职能):
对接处理纠纷案件
开展静态证据调查
参与诉讼保全
配合保障执行
辅助送达工作
案 例
公证参与诉讼调解,解决当事人继承疑难
【案例背景】
2018年12月,徐汇公证处在静态证据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在家事领域特别是在继承领域的专业优势,为法院的继承类调解案件全面核查相关证据材料,并出具《调查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法官调解或之后断案的有效而全面的证据依据。
“
我是民庭徐法官,现需要对原告陆某诉李三、李五、吴一、吴二继承其父母遗产的继承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材料立马送到。
”
根据法院的要求,徐汇公证处对接的公证人员王依在接到案件后,首先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了该继承案件涉及的继承标的物的产权情况,房屋产权人、发证日期等,发现该房产证是2015年换发的房产证。
该房屋产权登记在原告父亲一人名下,产权证核发日期是2015年。如果按此日期考虑的话,原告母亲早在1995年就已死亡,原告未提及当时有该房屋产权,也就不应该发生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但进一步核实,该房产早在原告母亲死亡时已经存在,系原告父亲1991年买入的商品房,1992年已经取得产权证,当时是两套房301室和302室,2015年将该两套房分立产权证,于是出现了2015年才核发该房屋产权证的情况,因此,从该产权的历史情况来看,其中仍有原告母亲的份额。这起继承案件牵涉到转继承以及代位继承,情况比较复杂。
因为原告递交给法院的资料比较少,王依为了解原告陆某的家庭情况,与陆某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电话沟通。
“
“公证员,您好!我家情况很简单,我陆某是独生子女,我父亲陆一、母亲李一均已去世。我父亲陆一给我留下了一套房产,可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让我办理继承登记,我愁呀!我家庭关系融洽,他们对我继承都没意见的。我家庭情况是爸爸陆一刚刚去世,奶奶在世,爷爷去世了,爷爷奶奶就生了我爸爸一个,但我妈妈李一有一个弟弟李二,弟弟有一个女儿李五,我妈妈还有两个妹妹,大妹妹李三,二妹妹李四的丈夫是吴一,有个女儿吴二……
”
公证员王依又分别与被告人李三、李五、吴一、吴二电话了解了情况,证实了原告陆某的言辞,他们均表示放弃继承权,全体家庭成员都同意陆某继承此房产。
在所有的继承案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确定,保障所有继承人的继承权。
确定工作目标后,公证员王依对该案件的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之间以及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具体情况进行了审查和核实,如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证据材料,被继承人的父母情况的证据材料以及其父母与子女的情况和子女的子女情况的证据材料,包括他们的户籍资料、婚姻状况、死亡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情况以及有无公证遗嘱等证据材料。
公证人王依在确定了两位被继承人后,电话与原告陆某询问了其父母的原户籍所在地和档案所在地,并驱车前往调查其父母的死亡证明时间、遗嘱订立情况和其直系亲属成员。
再与原告和被告了解上诉成员的户籍所在地和档案所在地查询,在充分了解其直系亲属的情况后发现此案情况极其复杂。被继承人人数扩大至四名,依规必须彻查所有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在多次电话沟通和实地走访10多个地方后,终于将整个亲属关系图谱,用详实的资料给搭建起来了。本案件一共6名被继承人,涉及13名人员的彻查工作,共有6名在世的继承人,其中李父、李母的亲属情况查询时,其父母一辈时间久远,均无法考证其详细情况,都对王依的调查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整个亲属关系图谱最终确定
最后出具调查报告的时候,王依考虑到,公证处仅是受法院委托审查核实继承案件的证据材料,不能代替法院作出对案件审理的确认,也不能像办理继承公证那样对继承结果予以确认。要做到的是通过调查报告告知法院,提供的经审查核实的该继承案件的证据是符合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要求的。
“
如此复杂的继承关系,你们理清了所有的关系了吗?小编已晕!
”
因此,为了让法官能更清楚地了解其中的关系,公证员王依在报告后面附上调查取证得来的材料作为附件。同时报告中阐明某一事实的时候均注明有调查材料附在报告后面。
此外,公证员王依在法官要求以外,根据继承法的要求,向法院说明了,在调查核实中没有发现存在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除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公证员王依在调查报告中还提出一些建议,如被继承人的父母查无死亡实据,但年事甚高,几乎无健在可能的确认方法。
王依根据上述材料,撰写了《调查报告》,在报告中,详细列明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被继承人的基本信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范围、遗产情况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要点,该《调查报告》成为法院解决争议的重要证据材料。
这起情况复杂的继承案件终于水落石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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