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三起枪杀案:妻女23年前被杀嫌疑人翻供
双鸭山三起枪杀案:妻女23年前被杀嫌疑人翻供这张照片中,这是双鸭山市检察院给出的明确答复。时间已过去23年多,凶手至今仍未受到法律的制裁。起初,刘森在多次被警方询问时都承认罪行,并一一讲出杀人经过,直到1996年3月18日,“我没干”“瞎编的”刘森接受询问时改了口。1998年1月,刘森被释放。而更为蹊跷的是,所有物证,全丢了……“案件所有物证丢失,没有达到起诉标准。”
“像放电影一样,媳妇和姑娘惨死的场景,每晚都会在我睡觉前重现”……
1995年11月21日晚上,双鸭山市的王树林在自家床底下发现已经僵硬了的女儿的尸体,第二天,爱妻被焚烧的尸体也在稻田中被发现。
在案发后的第十天,
犯罪嫌疑人刘森(化名)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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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刘森在多次被警方询问时都承认罪行,并一一讲出杀人经过,直到1996年3月18日,“我没干”“瞎编的”刘森接受询问时改了口。1998年1月,刘森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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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为蹊跷的是,所有物证,全丢了……
“案件所有物证丢失,没有达到起诉标准。”
这是双鸭山市检察院给出的明确答复。时间已过去23年多,凶手至今仍未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张照片中,
后排左侧两人是王树林夫妇俩,
前排红衣他们的小女孩是王敏。
王树林和妻子朱秀文是宝清县清原镇原种场的农工。1995年的10月份,王树林开着收割机去离家1000多里地的邻县收割大豆,一个多月后,11月21日傍晚,他回来时,见到的却是妻子和女儿的尸体。
1.
妻女被杀
刚到家,王树林发现大门紧锁,等到晚上6点都没有见到妻子回来,进入小屋后在床底看到了女儿王敏的手,“我当时都懵了,再后来我又看到了她的脸,立马跑出屋踹开大门去报案。”
女儿遇害,妻子仍不见踪影。派出所的人员到现场调查后,分析朱秀文遇害的可能性很大,就组织全场的职工一起寻找。22日上午10点,在原种场南稻田中发现已经烧焦的朱秀文的尸体。
根据宝清县公安局1995年11月25日的现场勘查笔录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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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文→腹部向上至头顶均被烧焦,头部有打击伤,头部下地面有大量血迹,尸体上发现一串钥匙,尸体周围可见大量草灰,未见明显的助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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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被害中心现场是自家小屋,尸体仰卧在小屋床下,北侧墙上有一玻璃窗,窗扇内立棱上有螺丝刀压痕。
警方在王树林家中提取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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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2处、墙上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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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带血毛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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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北窗西扇窗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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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等。
据双鸭山市公安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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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文是O型血,白色带血毛巾检查出O型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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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血型为B型,2处血迹被被检出B型人血。
最后确认→
朱秀文是被人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焚尸;王敏是被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
谁是凶手
警方当时锁定了3名“关键人”→
孟宪井、孟宪井的妻子、刘森。
“孟宪井的屋离发现我媳妇的地方大约300米。他媳妇那段时间身体不舒服睡不着,会经常起来。大约是11月17日早上四五点钟,他媳妇裹着大衣到屋外,看见了刘森往我媳妇尸体的方向走,还把孟宪井也叫出来看,因为屋外冷,一会就回屋了。”王树林告诉记者。
李江律师曾是朱秀文母女遇害一案的代理律师,据他抄写的公安办案时的询问笔录记载,孟宪井和刘森有点亲属关系,后来孟宪井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看准了,那个人身高1.65左右,带着平顶帽,身穿非常旧的黄大衣,双手放下,走路非常稳,像刘森。”
警方将目光锁定在刘森身上,并围绕他开展进一步调查。
1995年11月25日,
刘森因涉嫌杀人罪
被宝清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6年6月13日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杀人罪
批准逮捕刘森。
3.
作案过程曝光
但王树林却有些意外:“我家和刘森家紧挨着,一开始根本没有怀疑到他,虽说我们吵过架,但也不至于这样。”
在王树林眼中,刘森的姐夫是场长,刘森经常在场上小偷小摸,或者骚扰一下妇女,但两家的矛盾不至于引发杀人。
1996年6月18日,宝清县公安局向宝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报送双鸭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998年1月21日,双鸭山市检察院认为在侦查中没有获取充分的证据,几经退回补充侦查仍无法查清,决定对刘森不起诉。
1998年1月24日,刘森被释放。
2001年10月,双鸭山市公安局将该案再次移送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犯罪嫌疑人刘森的作案过程大致如下↓↓
1995年11月15日23点许,刘森见邻居王树林外出打工不在家,只有其妻朱秀文和女儿王敏在家,即产生盗窃强奸杀人之念,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奶头锤子、鱼嘴钳子、螺丝刀和丈量土地用的细绳窜入王树林家院内。
刘森使劲拽房门,被朱秀文听见,她拿着手电筒出来查看,刘森转身跑回自家院子里藏起来,朱秀文骑着自行车向西追。刘森再次来到王家。
刘森在王家大屋先是掐住王敏的脖子,又用细绳勒住其脖子,直至确认死亡后把王敏尸体推到床底下。
听见朱秀文回来后,他从后面搂住朱的脖子,用奶头锤击打朱的前额,把朱秀文按倒用双手掐住脖子,直至朱不动才松开双手。在锅台上拿起白毛巾擦血时,刘森发现朱没有死,又用奶头锤子击打朱的头部,随后将尸体扛到场部南侧的稻地里,焚尸后离开。
双鸭山市公安局认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刘森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
4.
嫌疑人翻供
在李江律师抄写的询问笔录上,刘森起初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多次承认自己杀害了朱秀文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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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的是把朱秀文引出后偷她家的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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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到屋里后见她小姑娘坐在炕边看电视,我一看她认识我,就想把她弄死(因为我认为那个时间孩子该睡了,但她没睡)”。
刘森还称杀人后,他又回去看没破绽“闭电视、电灯、拿锁上门,回家”。
直到1996年3月18日,警方询问刘森时,刘森不再承认自己杀人了,以下是刘森当时的询问笔录。
警方:交代犯罪。
刘森:我没干,原来讲的都是假话,因为我受不了,瞎编的。
警方:怎么编的你再说一遍?
刘森:记不清了。
警方:你今天可以再编一下。
刘森:编不上来了,不是我干的,我也编不上来。
警方:不是你干的,你怎么说的那么明白呢?
刘森:在没抓我之前,群众之间都讨论这个事,我受不了时,就根据这些编的。
据双鸭山市公安局1996年4月19日作出的一刑事技术鉴定书记载,从刘森家提取的奶头锤可以形成朱秀文头部损伤。警方还曾从刘森家提取锤子2把、羊角锤一把、螺丝刀一个、牛仔服上衣一件。
警方:达到诉讼标准后立即诉讼
妻女已逝世20多年,凶手还未归案,王树林还未走出失去妻女的悲痛,多年来他一直在申诉。
5.
物证丢失 警员被追责
2014年9月18日,宝清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回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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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双鸭山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刘森做出不起诉决定,经审查,因物证缺失等原因,现有证据达不到重新提请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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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对此案侦审失败的原因已调查清楚,李遒、娄宇、罗文军等有关责任人员已经予以责任追究并落实到位。
2017年6月27日,宝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王树林的信访案件答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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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所有物证丢失,没有达到起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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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将继续到相关单位查找案件物证,完善证据链条,达到诉讼标准后立即诉讼。
调解协议
据宝清县人民法院(2018)黑0523民特1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9月12日,在宝清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宝清县公安局和王树林等朱秀文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宝清县公安局同意付朱秀文、王敏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人生活费约117万元,给付王树林等人生活救助费约43万元。
王树林称,在出事之前他的家庭和睦,事发后他精神崩溃,70多岁的父亲因申诉奔波劳累去世。
王树林说:“凶手没有归案,我就永远放不下,我要用我毕生的精力去办。我以前开收割机,生活条件非常好。她们走了后,我没了家,申诉多年我卖掉了车和房子,这些年一直租房住……这种痛无法表述,我只想相关单位找到案件物证,让杀人者伏法”。
来源:红星新闻(ID:cdsb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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