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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百家姓字体:蔡氏字源学释章

篆刻百家姓字体:蔡氏字源学释章由于在刻写横线(数字)时,是自上而下刻写的,因此,上部没有空白,下部可能有空白,于是就是在最后一根横线的中间刻画一个圆圈,表示刻写完毕。这个圆圈同样也是刻写一对书契上,左契保留左边的半圆,右契保留右边的半圆。因此,这个圆圈,或左右契上的半圆,是书契刻写完成的标志,也是章字的核心结构。章的金文字形其实就是“辛”加上一个圆圈。或者说,“辛”的甲骨文金文字形就是“章”去掉圆圈。 根据义项和字形,我们将章的字源认定为一对新刻写完成的书契,刻写完成的标志就是,金文字形中的圆圈。中间的竖线,是一对并排放置的书契的分界线,左边是左契,右边是右契。书契的刻写,主要是自上而下刻写一根一根的横线,这些横线是数字,指代所涉及的财产的数量或数量化的价值。 这些代表数字的完整的横线,是刻写在一对书契之上的,每只书契上保留一半。左契保留左边的一半,右契保留右边的一半。左右契分开时,其上所保留的一半的横线组,就呈现齿文


篆刻百家姓字体:蔡氏字源学释章(1)

根据义项和字形,我们将章的字源认定为一对新刻写完成的书契,刻写完成的标志就是,金文字形中的圆圈。中间的竖线,是一对并排放置的书契的分界线,左边是左契,右边是右契。书契的刻写,主要是自上而下刻写一根一根的横线,这些横线是数字,指代所涉及的财产的数量或数量化的价值。

这些代表数字的完整的横线,是刻写在一对书契之上的,每只书契上保留一半。左契保留左边的一半,右契保留右边的一半。左右契分开时,其上所保留的一半的横线组,就呈现齿文状。每只书契的齿文都是单排的,两只书契合在一起时,就成为双排契齿文。因此,双排契齿文就成为最重要的书契符号,这个符号后来不仅成为玉器、青铜器,以及贝币上的重要符号,而且是汉字的关键结构之一,成为汉字的重要造字基石。“朋、玉”的甲骨文金文字形就是直接来自这个符号。“朋”重要义项之一就是贝币的单位,“玉”则是玉器的总称。

由于在刻写横线(数字)时,是自上而下刻写的,因此,上部没有空白,下部可能有空白,于是就是在最后一根横线的中间刻画一个圆圈,表示刻写完毕。这个圆圈同样也是刻写一对书契上,左契保留左边的半圆,右契保留右边的半圆。因此,这个圆圈,或左右契上的半圆,是书契刻写完成的标志,也是章字的核心结构。章的金文字形其实就是“辛”加上一个圆圈。或者说,“辛”的甲骨文金文字形就是“章”去掉圆圈。

在书契的刻写中,不仅有记录功能,还有加密功能。加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横线(数字),一个是圆圈,实际上,圆圈的功能完全是加密。在书契机制中,一般左契是债务方,右契是债权方。具备价值的就是右契,相当于借据、债券。甚至,右契可以流通,而具备货币功能。当信用兑现时,即右方拿着右契到左方去要账时,左方会要求讨债者出示右契,并于自己所持的左契相比对,唯有右契的齿文和半圆与左契完全相合,才能证明右契为真,才会做出支付。

“三通”是我们此前提出的检测字源考释是否合理的标准,即“通义项”、“通字例”,“通义理”,核心在“通义项”。“通义项”就是所确定的字源必须能够把该字的所有义项都解释的通,所有的义项都是由这个字源派生而出。“通字例”是说,对所有以该字为结构的其他字例,它们的义项也必须能够从该字源解释的通。“通义理”是说,对字源和义项的解释,不能违背基本义理。

在对字形的实际考证中,我们又发现只要做“三通”的前两通,第三通会自动实现。即做到通义项和通字例,一定会通义理。反过来说,如果做不到通义理,违背义理,也一定做不到前两通。因此,三通可以简化为两通,故我们将“三通”原则,简化为“两通”原则。下面,就用“两通”原则来检测一下我们对“章”的字源的确定是否合理。

章字有很多义项,现在比较常用的有三个,本文就检测这个三个,其他从略。第一个义项是印章、盖章之章,即标记,而且是代表信用的标记。第二个义项是规章、章程之章,是法规、律条的意思。第三个义项是文章、章节、乐章之章,是文章、音乐的基本单位,包含着该单位终了、完结的意思。

第一个义项,作为信用标记的盖章、印章之章,就源自书契刻画时在最后一根横线上所刻画的“圆圈”。狭义地说,加刻的这个圆圈就是章。也就是说,原初的章,并非印出来、盖出来的,而是刻画出来的。同时,这还可以让我们追溯现代印章制度的起源。譬如,为什么公章大部分是圆形的,而且在合约签订时要盖骑缝章。骑缝章实际上是书契制度的现代遗存。纸质的合同拟好之后,要并排放在一起,然后骑着两个合同之间的缝隙盖一个章,每个合同保留一半,保留一个半圆。

其实,“章”一开始就是骑缝的,其字形也保留了这一特征。中间的一竖,就是两只并非放置的书契之间的缝隙,下面的圆圈(章)就是骑着这个缝的。

刻上圆圈的“章”的书契,上世纪80年代在豫东农村依然常见,我在童年时期经常见到,至今记忆犹新。正是这一记忆给了我识别章字字源的重要灵感。只不过,那是的书契已经不再刻画横线(数字)了,而只有圆圈,而且是由多个同心圆形成的圆圈组,每只书契上都保留这些同心圆的一半。这些书契只是用来标识所有权,而没有数量和价值信息。

当时,最常用的是染布。那时当衣服褪色,或想改变颜色时,不是扔掉,而是重新染色。目前这个行业已经消失了。染布匠会走街串巷,吆喝着“染布”、“染布”。需要染布的人家,将衣服交给他时,他会拿出一对刻着骑缝同心圆的书契,一只系在衣服上,一只交给衣服的主人。当染布匠把布带走染好之后,再走街串巷,将衣服送到每个主人的家门口。衣服的主人取衣服时,要把所持的书契交给染布匠,与衣服上的那只进行比对,当相合时,方可确认,取走。

第二个义项是文章、章节、乐章之章,指的已经完结的一个单元。在书契刻写时,当刻写完所有的横线(数字),并在最后,也是最下面的一根横线上刻上圆圈时,就表示这对书契的内容已经刻写完毕,成为一章。因此,“章”的原始意义应该是指一对书契的完整的内容。一对书契,就是一章。“文章”、“乐章”、“章节”之“章”,是从书契之“章”中所派生。

因此,“文章”一词的原始意义并非是由文字所组成的篇章,就是指一对书契的内容,或者合约的条款。“文”指的是契齿文,“章”是由契齿文所组成的一对书契的完整的内容。在先秦时期,出现了一个派生义,是一个人美好的行为举止,类似于现代汉语中的“风采”。《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中,“文章”就是美好的行为举止之义,“风采”之义,而非写的文章。“章”正式成为一种文体,被用来指代书写的文章,是西汉时期的事,是向皇帝呈送的“奏章”。

第三个义项是规章、章程之章,是条约、法规、律条的意思,也能通过章的书契之字源得到很好的解释,而且能够得到更多的信息,帮助我们加深对这一义项的理解。“章”是一对书契的内容,也是经过书契双方经过协商,在自主自愿的原则之下,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契约条款。这些条款一旦形成,被刻写在书契上,就对书契双方具备约束力,双方也有义务遵守之。也就是说,规章之章,在起源和本质上是契约、合同。

既然规章是契约,那么规章的形成过程,应该是双方以自愿自主为原则的协商过程,通过协商达成的共识即是规章。因此,规章不是一方基于权威、权势对另一方的单向要求。这是通过对“章”字的字源研究,所能够得出的结论。

以上是对“两通”原则中的“通义项”进行检测,结果是,“章”的书契字源,不仅可能将“章”的所有义项解释的通,而且可以增加新的信息,使我们能够对这些义项进行崭新的且更深刻的理解。


下面对“两通”原则的“通字例”进行检测。以章字为结构的字例很多,这里只选五个比较常见,或者重要的字例:障、彰、樟、璋、獐。

在障碍、保障中,“障”的意思是隔、阻隔。障是个比较新的字,目前发现的最早字形是《说文》小篆,左阜右章。阜的意思是大土山,有阻隔之义。章的字源是并排放置的一对书契的内容,也可指并排放置的一对书契,它们是分离的、隔开的。章字中的竖线,就是两只书契的分界线,这条线把左右契隔开。

“干、涯、崖”三字造字原理与障有点类似。此前我们已经考释,“干”的字源也是书契,本意也是指书契,只是更偏重物理属性和材质。而“干”由一个义项是盾,如“大动干戈”的“干”。这是让然费解的,干如何有盾的含义。其实,这里就是取一对书契分界、隔离之义。和“章”中的竖线一样,“干”中的竖线也是并排放置的一对书契的分界线,将左右契分开。盾的功能也是分界线,在自己和敌人的武器之间建立分界,让自己与敌人的武器隔离。

在“涯、崖”中,“圭”也是书契,当然是玉质书契。“圭”中的竖线与“干”、“章”一样,是一对书契之间的分界线。“厂”这里不读工厂之“厂”而读喊(音),甲骨字形是书契的左契,以后将会专文考释。“厂”加“圭”意思就是在一对并排放置的书契中,左契和右契交接分离的地方,也是左契的边界。山崖就是山的边界,河涯就是河水的边界。

“彰”即“彰显”、“彰明”之“彰”,其实章本身就是这个义项,彰的本字就是章,后来为区分加彡独立出来。“彡”的意思用羽毛或书画去表现呈现,也有彰显的意思。“章”为何有彰显之义项?“章”就是一对书契的内容刻写完毕,而书契内容则是对书契双方共识的记录,因此,“章”其实就是把双方的真实意见、意愿呈现出来,彰显出来。

在这一点上,“章”、“见”意义近似。前面我们已经对“见”做过考释。“见”的甲骨字形是上目下卩,卩为结绳之右绳,结绳和书契一样都是对契约双方共识性意见的记录。“见”因此有三个主要义项,一个是看见,一个是见解,一个显现。在显现的义项上,“见”与“章”同。

《广韵》:“樟,豫樟,大木也,通作章”。“章”是樟的本字,意思是大木,这是章的义项之一,后加樟独立成字。樟树高达30米,的确是大木。“章”为何有大木之义?“章”的本义是刻写完毕的一对书契的内容,也可之一对书契,而书契的材质是木头,而被选择用来做书契的木头一般会是好的木头,进而引申为大木。对木头而言,大就是很重要的一种好。

在古文献中,“璋”和“章”是通的,因此“章”是璋的本字。章是刻写完毕的一对书契的内容,也可指书契。“璋”中“王”是玉,这意味着“璋”是一种玉质章,即玉质书契。以玉为材质来做书契,是仰韶晚期开始出现的新的文化现象。玉质书契统称“玉瑞”,或“玉”、“瑞”。主要用于祭祀和政治和军事领域。玉瑞最主要的两种形态就是玉璋和玉圭。

甲骨文在商朝出现之前,中国是没有字的。其实,即便出现了汉字,在商朝和西周时期,汉字只是用于祭祀,并不在日常生活应用,那时的政令发布依然不使用汉字。想想看,没有文字如何发布政令?只有靠语言传达。那么如何证明这些被传达的语言是来自某位官员,包括国君。答案就是玉璋、玉圭之类的玉瑞。一道政令是对应着一对玉瑞,发令者执右契,受令者执左契。发布政令就包含两部分,一个是将政令内容告诉受令者,而是向受令者颁发代表左契的玉瑞,或璋或圭,作为凭证。

作为书契的指称,章字在在中国文明的早期,中国传统中,是一个美好的字,但是,汉字中也存在两个字例却用以章为结构的字来指称动物。一个是獐,一个是蟑。“蟑”是蟑螂之蟑,而蟑螂则是一种让人生厌的小虫子。用“章”如此美好的字,去指称“蟑”如此不好的虫子,这不符号古人造字的基本原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蟑”是一个纯粹的形声字,“章”只代表发音,没有任何意义。“蟑”就是发音为“章”的虫子。

需要指出的是,在甲骨文、金文阶段,汉字中是没有纯粹的形声字的,即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形声字。甚至在晚至《说文解字》纯粹的形声字依然没有出现。当然,那时的汉字的结构中,的确有的结构具备声旁的功能,但是,绝无只代表发言而无实际意义的纯粹声旁。

“蟑”为《说文》所无,显然是在东汉之后新起的一个字。据此可以基本下一个判断:纯粹形声字的出现在《说文》之后。只有发音意义的汉字也是出现在《说文》之后。

尽管“獐”也是指称动物,结构也与“蟑”相似,但却存在本质的不同。“獐”不是纯粹的形声字,其中的“章”是有意义的。“獐”字的出现时间远比“蟑”早,其早期字形为“麞”,从鹿不从犬,为《说文》所收。在更早期,直接用“章”代替,即“章”同“獐”。《周礼考工记》:“山以章,水以龙”。郑玄注:“章,读为章”。“章、龙”并列,也意味着,“獐”和“龙”具备同等地位,都是美好甚至神圣的动物。

作为一种动物的“獐”,如何能够与作为书契的“章”建立联系?答案在其独特的牙齿。“獐”又叫“牙獐”,足见其牙齿的重要性。獐牙很重要,并非是对獐本身,而是对人,对结绳时代的人们。獐的犬牙非常长,且成弧形,暴露在嘴唇的外边。野猪的牙也是如此。这些特征使得獐牙以及野猪牙成为当时一种非常重要的实用工具,用来帮助解开结绳的绳结,是结绳的重要工具。结绳和书契一样都是契约在中国的早期形态,两者在功能上是一样的,机制也基本相同,只是结绳比书契更早,书契新版本的结绳。作为结绳的重要工具,獐牙可以指代结绳,而章则可指代书契,由此,两者成为等同物。

獐牙、猪牙这些獠牙形结绳工具,由一个专门的名称,叫“觿(音西)”。《说文》“觿,佩角,锐耑可以解结”。《诗经卫风芄兰》:“芄兰之支,童子佩觿”。毛传:“觿,所以解结,成人之佩”。也就是说,觿不仅是实用工具,而且成为具备象征意义的配饰。作为配饰,玉觿是最重要的一种。玉觿在新石器时期就已经出现,流行于商代,历经西周、春秋、战国,至汉而不衰。

篆刻百家姓字体:蔡氏字源学释章(2)

在《芄兰》中,还有“童子佩韘(音射)”。“韘”,即扳指,套在右手拇指,射箭时用于钩弦拉弓。佩觿、佩韘都是成人的标志,佩韘代表一个人具备了射箭的能力,那么佩觿代表什么?代表具备结绳的能力,即签订契约的能力,也即具备独立的判断思考和做决定的能力。《说苑·修文》中说:“能治烦乱者佩觿”。

“童子佩韘”、“童子佩觿”都是讽刺,是说你尽管在外表上佩戴了成人的配饰,但是,并不具备成人的内在。徒有成年人之外表,而无成年人之素质。


下面一段摘自此前对“印”字的考释,以增加对章的理解。

“印”即大印之印,通常和“章”字连用,为“印章”。尽管,私人也有印章,但是更主要地是应用在政府部门,为政府权威的代表。玉玺就是最高级别的大印、印章。“印”的甲骨字形为上边一只手,下面一个卩,卩就是右绳,就是手持右绳。右绳是借据,凭信,因此,印的含义就是所持有的凭信。

秦汉以来,人们所习见的印、印章,都是刻着反体字的块状体,然后再用印泥,印章上的字印到布帛上、纸上,文件上、合同上。由此,印也有印刷之义。甚至很多人会误以为“印”的本意就是印刷。但是,从甲骨字形看,“印”的本意就是指结绳之右绳,进一步说是凭信。毫无疑问,凭信的最初形态就是结绳之右绳,甲骨文也以此造字,,没有任何印刷的意思。同时,这种凭信就是契约本身。

但是,随着契约形态的变化,凭信的形态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书契之右契象结绳之右绳一样也是凭信。后来出现了玉质书契,就是所谓的玉瑞,也被用来做凭信,用来当做印。此时的印依然是印本身,而非再印到文件上。需要印到文件上的印,是一种更新的印的形态,是随着结绳和书契两种原始形态的契约的边缘化,而出现的,时间应该在春秋战国时期。结绳和书契之所以会边缘化,原因是文字化的契约的普及。这时需要在文字化的布质、丝质契约上,加盖印章,以作为凭信。随着这种新形态的印章的普及,人们对印的此前的形态迅速遗忘,而误以为印从一开始就是这种形态。并且从“印”中衍生出印刷之义项。

“印”原本就是指结绳之右绳,指的是契约。 “印章”的的权威是基于契约的,没有任何的专制、强权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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