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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分类及解释:说文解字叙及释义

说文解字分类及解释:说文解字叙及释义《叙》文的这一段,前一部分是讲汉朝人整理文字,以六书来归纳解释造字的方法;后一部分是讲文字在周秦、两汉期间的发展和演变。许慎认为周用古文,到了宣王时,有太史名叫籀的造了一种新书体——籀文(后来又叫大篆),籀文有些与古文不同,有些与古文相同。平王东迁后,在西方的秦国继承、使用了籀文,而在东方各国的人,如孔子、左丘明等则继续使用古文。战国时,七雄不再服从周王的统治,在经济、交通、法律、制度等方面,各行其是,各地方口音不同,又因方言造字,孳乳变易,于是各国文字的形体就不再一样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在丞相李斯的提议下统一了文字,一方面废去六国文字中不同于秦国文字的那一部分,一方面由李斯、赵高、胡毋敬用秦国统一后的文字即“小篆”编辑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三本字书,积极推行新文字。 所以,许慎认为文字的发展是从“古文”到“籀文”再到“小篆”的。】【释义:六书:“六书”是指六种造字的方法,

说文解字分类及解释:说文解字叙及释义(1)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盖取诸夬。“夬扬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释义:宪象:象,有图像、想象、形象之意,事物的形象反映事物的特征,可以引申为“符号”之意,这里宪象就是指“有规则的符号”。分理、别异:“理”有条理、道理之意,“分理”在这里指不同的划法。别异,指区别不同的东西。分理、别异,是说以象形字为基础的汉字用不同的笔划表明不同的意象。:《说文》训“分决也”,引申为断决、判断、判决。:戒饬。

《叙》文的这一段,从开始到“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是许慎引用《易》讲庖牺氏(即伏羲)作八卦,八卦是一种有规则的符号,接着讲神农氏结绳为治,再讲“庶业其繁,饰伪萌生”,人们的生产、生活超来越复杂,认识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黄帝的史官仓颉“初造书契”,文字也是一种符号,是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它是字形、字音、字义三者的统一体。“百工以乂,万品以察”这是讲的文字的政治作用,“取诸夬”是讲文字的作用是用来“断决的”,“夬扬于王庭”也是引于《易》,许慎认为文字是通过国家来统一规定并推行的,王者通过文字在朝廷上宣明自己的意志,百官同样用文字将王者的意志传达到民众中去,同时用这种文字表达的王者意志来戒饬自己。】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释义::《说文》训“错画也,象交文”。字:《说文》训“乳也,从子在宀下”,生育、繁衍之意。孳乳、浸多:是讲在象形的“文”的基础上,通过孳生繁衍而“字”逐渐增多。:训“从”,指从其意志,就是表达思想内容,书就是表达思想内容的。改易殊体:指的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地域对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

许慎认为,先有“文”而后有“字”,文是“依类象形“,依照物类、事类把它们不同的形象标记出来,字是“形声相益”,文字的发展是由形象的文字发展为声符(标声)的文字的。我们需要重视“初作”和“其后”,这反映了文字的发展,由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文字依照它自己的发展规律“孳乳而浸多”。到了能够把文字连贯起来,表达一定的思想内容,记述较复杂的事态,才叫做“书”。“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这是指文字在发展过程中书体的变化。“孳乳”和“变异”(即文中的“改易殊体”)是文字在发展过程中出的两种现象。孳乳是人们对于同类的或相近的事物之间的细微区别有了认识,于是就分别造字来表现它们,是为适应语言发展日趋复杂的需要。变异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对同一个字(同一个内容、同一个意思)的不同写法。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土地上,文字形体的变化是很大的。】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

【释义:六书:“六书”是指六种造字的方法,这一说法最早见于《周礼》,六书的详细分类与具体内容,现在我们能见到的只有汉朝人的相关说法。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是指形声字,《说文》中标明“从某,某声”的就是形声字,由“意符”、“声符”两部分组成。“事”是意义,是语言的内容,“名”是字的形体。“譬”是声音,拿声音来譬喻新字的意义,用声音来表示它的内容。在形声字中,意符只是为了好分别,是小注,而声符是主要的,声符不只是标声,而且声音代表意义。指撝:就是“指挥”,意思是由此可见方向,可以看出形体所要表示的意象来。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是指“转注”的造字法,“类”是表示在内容上有共同点的文字,“首”是语根,建立这些文字于一个语根之下,而它们的互相关系是“同意相受”,相同、相关、相反都可叫“相受”,所以凡为体现表义相同、表义相关、表义相反而造的字,属于转注。古文:指先秦经典上的文字。厥意:“厥”就是“其”,“厥意”就是“其意”,这里指的是“笔意”,即文字的形体、笔画所要记述、表示的意义。

《叙》文的这一段,前一部分是讲汉朝人整理文字,以六书来归纳解释造字的方法;后一部分是讲文字在周秦、两汉期间的发展和演变。许慎认为周用古文,到了宣王时,有太史名叫籀的造了一种新书体——籀文(后来又叫大篆),籀文有些与古文不同,有些与古文相同。平王东迁后,在西方的秦国继承、使用了籀文,而在东方各国的人,如孔子、左丘明等则继续使用古文。战国时,七雄不再服从周王的统治,在经济、交通、法律、制度等方面,各行其是,各地方口音不同,又因方言造字,孳乳变易,于是各国文字的形体就不再一样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在丞相李斯的提议下统一了文字,一方面废去六国文字中不同于秦国文字的那一部分,一方面由李斯、赵高、胡毋敬用秦国统一后的文字即“小篆”编辑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三本字书,积极推行新文字。 所以,许慎认为文字的发展是从“古文”到“籀文”再到“小篆”的。】

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

【释义:隶书:这里是指秦隶,是在小篆的基础上有所简化和改变,初步具有了隶书的雏形,不同于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汉隶。:指古文在当时不通行了,并非表示绝迹的意思。刻符:是符节上用的字体。虫书:是旗帜上用的字体。摹印:是印玺上用的字体。署书:是匾额上用的字体。殳书:是兵器上用的字体。草书:指隶草,隶草的兴起,与“官狱职务繁”相关,事情太多太繁忙,官府的书记就难免要加快书写速度,于是就有了隶草,相对“今草”而言,隶草“字字区别”,显见隶法,而今草是“上下牵连”。

《叙》文的这一段,讲到了秦始皇“焚书”事件,为了反对以古非今,禁止儒家的政治观点的传播,统一思想,焚烧了除星卜、医药、种植以外的书,使古文字所写的典籍在社会上几近失传。另外讲了“秦隶”的出现,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大发隶卒,兴役戍”,造成官府公务繁忙,文牍增多,为了提高效率、便于书写,于是简化字体,产生了秦隶书。因为秦统一文字,推行篆文,再加上焚书和隶书的出现,使得古文在当时就不再通行了。秦时使用的有八种书体。到了汉朝时,为了政治上的需要,渐开献书之路,有意识地搜求旧典。当时的典籍分为两种,一种社会上残存的(没有被烧掉的)或地下、古建筑中挖掘出来的,这种典籍是用古文写的,称为“古文经典”;另一种是由儒生根据记忆整理出来的,用今文(汉时用的书体有篆文和隶书)写成,称为“今文经典”。汉朝时,开始有了草书,即隶草。】

《尉律》: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今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莫达其说久矣。孝宣时,召通《仓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扬雄采以作《训纂篇》,凡《仓颉》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

【释义::诵也,指认识且能解说其意义。:掌书者,管记事、起草文书类,为帝王记事的是史官,各级官员下属的书记员也叫“史”。元士:即博士。

《叙》文的这一段是讲,汉朝时法律规定读书人十七岁以上参加考试,能够识诵、解说九千字的一篇文,“乃得为史”,就可以做官府的书记员。然后再考试秦八体文字,成绩好的由郡荐送至中央,由太史再以同样的科目复试,成绩优秀的可以担任“尚书令史”和“史书令史”一类的官。他们的职责是审阅官吏上奏的书表中有没有错别字,有错别字的就弹劾他。许慎感叹当时(即他本人所处的东汉)关于文字的这种法律规定虽在,但实际上已经废弛不执行了,文字学不被重视,缺少人研究,不能依据正确的理论解说文字已经很久了。汉宣帝、元帝时,曾召集一些精通文字之学的人到中央讲学,并设立了小学元士,张敞曾经跟一个被皇帝召到中央的“通《仓颉》读者”学习。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他们也是当时精通文字之学的人,爰礼为小学元士。另外,扬雄收集整理了宣、元年间爰礼等人讲学的内容,编辑了新的字书《训纂篇》,收集了《仓颉》以外经籍中的文字,这些文字加在一起有五千三百四十字,六国文献上的文字基本都收集到了。】

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

【释义:壁中书:是古文的别名,它的得名据说是因为西汉时鲁恭王为了扩建自己的宫殿,拆毁了孔子的故居,在夹壁中得到了用古文所写的经籍。佐书:又作左书,书佐之书,书佐是主办文书的佐吏。段玉裁认为“左(佐书)之所以命名,因“其法便捷,可以佐助篆所不逮”的缘故。据段玉裁注,“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这句话,应该是接在“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之后,相传隶书是程邈所创,程邈曾是狱吏,也曾获罪入狱,隶书的名字是因其是徒隶之书。鸟虫书:就是秦八体中的虫书,本来的秦篆的手写体,由于其笔画有弹性,活动顿挫多姿似鸟、虫而得名,后来只用于书写幡信。

《叙》文的这一段主要是讲,西汉末年,王莽以安汉公摄政,改元“居摄”,国号为“新”,甄丰是王莽的心腹,新朝改制文字,甄丰负责校订文字,人为地把古文提到各种书体中最主要的位置,并据自己的想象“改定古文”,如《说文•七卷上•晶部 》的“曡”字,释文即说:“……亡新以为曡从三日太盛,改为三田。”新莽时,有六种书体,排在第一位的是古文。】

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伦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虽叵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

【释义::指铭文,又叫金文、钟鼎文,是铸刻在青铜器上的古老文字。《说文》中没有讲“铭文”这种字体,主要是因为当时发现的青铜器非常少,铭文甚是少见,加之当时没有摹拓技术,如不见实物就无法见到铭文,所以许慎就没有讲铭文这一字体,把铭文归入“前代之古文”类。

许慎是古文家,他非常看重古文,“厥意可得而说”,他认为古文的笔划记述、表示了事物的意象,从古文形体中可以找到解释字义的根据。后面发展的篆书、隶书,其形体、笔划已经由“笔意”演变成了“笔势”。笔势是指文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文字的笔划已经从“表示意象”演变为一种形式,一种符号,本身并无意义,这种演变是出于书写的便利或美观。因为文字的这种发展演变规律,可以从古文中找到篆文和隶书笔势变化的来源。“虽叵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意思是说,见到了用古文写的“壁中书”和鼎彝上的铭文,虽然不能找到比这更久远更原始的文字,但已经可以大概的说明上面这些问题了。】

而世人大共非訾,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向壁虚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耀于世。诸生竞逐说字解经谊,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乃猥曰:“馬头人为長”,“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说律,至以字断法,“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众,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俗儒鄙夫,玩其所习,蔽所希闻,不见通学,未尝睹字例之条,怪旧艺而善野言,以其所知为秘妙,究洞圣人之微旨。又见《仓颉篇》中“幼子承诏”。因号:“古帝之所作也,其辞有神仙之术焉。”其迷误不谕,岂不悖哉。

【释义:非訾:非同“诽”,非议、诽谤;訾,诋毁,指责。正文:指当时通行的字体,篆文和隶书。:告也,讲明、指出的意思。:乱。

《叙》文的这一段,许慎批驳当时的一些儒生,不懂得文字发展演变的历史,不明白笔意向笔势的变化,错误的认为中国文字自古以来就像秦、汉隶书一样的写法,所以他们凭主观臆测去诳解字义。许慎列举了当时的儒生对“長”、“斗”、“虫”、“苛”、“幼子承诏”等字句的错误解释,说明他们把笔势当作笔意,不懂得文字理论及其形成规律,反而去诋毁古文,表面上是推求所谓圣人的微言大义,实际上全是自己的主观臆测。许慎是古文家,熟于六经旧典,深明字例之条,又有实事示是的精神,对当时这些“俗儒鄙夫”的“野言”极为不满。】

《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言必遵修旧文而不穿凿。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今亡矣夫。”——盖非其不知而不问。人用己私,是非无正,巧说衺辞使天下学者疑。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撰其说。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旨。分别部居,不相杂厕。万物咸睹,靡不兼载。厥谊不昭,爰明以谕。其称《易孟氏》《书孔氏》《诗毛氏》《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经》,皆古文也。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

【释义::在这里指文字。:同缺,指有疑暂缺的字。:同邪,不正。:音同“责”,说文训“大呼也”。通人:指精通文字之学的人。分别部居:指按部首编排。

《叙》文的这一段,许慎阐明了自己编写《说文》的宗旨和自己的治学态度,讲述了文字的功用及其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另外,讲到了他编写《说文 》所用材料的范围,全书编排的方法和说解的条例等等。许慎非常看重古文,认为古文较多笔意,反对在研究文字时凭主观臆测作穿凿附会之说,反对不知而不问。“吾犹及史之阙文,今亡矣夫”,引用这句话,是指责那些不懂装懂,任意改作的行为。许慎讲到文字的功用和其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从语言发展到文字,打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它使“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的作用在人类历史进入文明社会后更明显地表现出来,因为它是“经义之本,王政之始”,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性质。许慎作《说文》的方法,是“今叙篆文,合以古、籀”,他认为这样就包含了周秦以来直至汉代的文字了。“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撰其说”,是讲《说文》的说解。许慎于东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开始作《说文》,其间又于安帝永初四年在当时的皇家图书馆——“东观”校书并研究文字,这样到了他在安帝建光元年于病中遣其子许冲进上《说文》时,前后已经是二十一年了,费去了他半生的心血。但尽管是这样,《说文》却并不只是他个人的研究成果,他引用了古代文献,参考、吸收了别人的研究成果。许慎作《说文》,希望能起到“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旨”的作用,他按书体归纳整理了他所能见到的全部典籍中的文字,批驳、订正了一些当时流传的关于文字解说的谬误。“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许慎的治学态度是实事求是,对于不知道的,则缺而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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