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什么?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代位追偿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什么?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权属赔付的行为。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所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的利益。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因为代位追偿权是债权的转移,在债转移之前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特定的债的关系,与保险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保险人只有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以后,才依法取得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
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只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否则,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也就不存在保险人代位追偿的问题。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
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追偿。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因为代位追偿权是债权的转移,在债转移之前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特定的债的关系,与保险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保险人只有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以后,才依法取得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
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所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权属赔付的行为。
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
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 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2. 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
3. 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4. 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
小站提醒只有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代位追偿权才会产生。
推定全损处理是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而只有通过委付保险公司才能取得物上代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