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难改变的是执念(做一个有执念的人有多可怕)
人生最难改变的是执念(做一个有执念的人有多可怕)很多朋友对我说,不愿意看国外作家的小说首要原因是因为人物名字很难记,不太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模式,而且感觉上所有的名字都很像,很容易混淆,没错,这是读国外文学作品的不能规避的一个需要硬着头皮读的事实,《漫长的告别》里很多人名也都充满着中国人读起来会相对吃力的人名障碍,但这本书里就有一股神奇的魅力,你不需要去记住书里的人名,因为作者会给你写的是呈现在你脑海里的一幅幅画面,你仿佛不是在看书,而是再看电影,每个人在作者笔下仿佛一个生动的人站在你面前,那些字会在读的时候自动转换成一帧帧的场景,你会在最后结束的时候也不记得绝大多数书里的人名,但一点都不影响你被这本书的一切震撼。3、值得读的几宗“最”2、“装逼”是保持执念的表元素每个人真正的生活其实是真实和琐碎的,大部分时候甚至很无味,这本书绝对是一本自带“装逼”的书,作者的整个生平都可以看得出他是个骨子里带着执念又叛逆的人,在一九五二年的背景下,在和比
带着足够的疑惑,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耐心,和足够的执念,用时一周,读完《漫长的告别》,读完的那个下午,阳光很好,风很大,站在刚刚盛开的迎春花下,看着少许的花瓣被吹在风中,仿佛挥手在和主干“告别”,脑海里不断的回忆起作者笔下那种种的画面,终于明白为什么村上君会读它那么多遍。
1、上帝关上门的时候,会给你留更大的门
每次读完一本侦探类小说的时候,尤其是作者用第一人称完成一本推理类小说,让人禁不住会把作者本人和剧中的第一主角对号入座,他是个怎样的人?他怎么会写出这样的故事?于是,看完这本书的第一件事,是立刻找寻关于这本书作者雷蒙德.钱德勒的一切蛛丝,钱德勒本人生前曾经是个失败的公务员,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还在一家公司从小职员做到高管,然后最后因为酗酒后导致被炒了鱿鱼,穷困潦倒的时候还类似“卖身”一样上过”舞蹈中广场舞”一样的综艺类节目,娶了比自己大十八岁的女人并深爱终老,于妻子去世后的五年后也去世。当人生给这位伟大的作家开了各种玩笑后,他还是开了挂,找到了最终的定位—作家。
俗话说,上帝给你关门,总会调皮的给你留个窗,但其实事实是,上帝在给你关门的时候,都是觉得你是有潜能的人,要感恩这样的机会,因为只要你有足够的执念去找,一定能找到上帝给你留下的另一扇更大的门,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用力的去往内找寻,愉悦往往藏在足够努力的深处,摆脱世俗的你会在一次次执念坚辛的路上找到心流的方向,会找到给自己价值的定位,只要踏上够努力够勤奋够执念去抵抗漫长的孤独的找寻之路,定会找到内心的乐土花园。
2、“装逼”是保持执念的表元素
每个人真正的生活其实是真实和琐碎的,大部分时候甚至很无味,这本书绝对是一本自带“装逼”的书,作者的整个生平都可以看得出他是个骨子里带着执念又叛逆的人,在一九五二年的背景下,在和比自己大十八岁的生病的妻子床前完成的这本书,所以这本书里总是带着一种与俗世格格不入但又奇怪的接着地气的悲伤里,一个神秘优雅的酒鬼,一个孤独执念的私家侦探,一杯叫“螺丝起子”的酒,一个男人之间的承诺,一张巨额钞票,一场男人之间的友谊,还有那些在作者笔下看似漫长普通却环环相扣的谜一样的场景,不到最后,整个故事的脉络是不闭合的,只有全文结束,一场优雅的“长跑”悬疑才形成一个美丽的闭环,整本书“装逼”到读完后一定会让人反复倒带去重复欣赏笔下那些唯美的一个真正的男人的硬朗不矫情的细腻描述。他倒咖啡,损警察,喝威士忌和鸡尾酒,开车,下象棋………
负责任的说,很“装逼”,但,“装逼”真好。
3、值得读的几宗“最”
很多朋友对我说,不愿意看国外作家的小说首要原因是因为人物名字很难记,不太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模式,而且感觉上所有的名字都很像,很容易混淆,没错,这是读国外文学作品的不能规避的一个需要硬着头皮读的事实,《漫长的告别》里很多人名也都充满着中国人读起来会相对吃力的人名障碍,但这本书里就有一股神奇的魅力,你不需要去记住书里的人名,因为作者会给你写的是呈现在你脑海里的一幅幅画面,你仿佛不是在看书,而是再看电影,每个人在作者笔下仿佛一个生动的人站在你面前,那些字会在读的时候自动转换成一帧帧的场景,你会在最后结束的时候也不记得绝大多数书里的人名,但一点都不影响你被这本书的一切震撼。
这本书一直让你不想喘气读下去的另一个理由是,作者仿佛就坐在你面前,一边喝酒一边点起一根烟然后慢悠悠的给你道出一个关于告别的悬疑故事,甚至有时候,作者仿佛还会起身亲自给你演示他笔下人物的具体样子,所做的动作以及一切细节,无论是作者笔下的场景,笔下的人,笔下的心境,和那些会让你反复惊叹的带着哲科思维的哲理,就够让你忘记时间沉浸其中回味不止了。
人物的描写的“最”:
“他的搭档个子很高,相貌堂堂,收拾得干净利落,有一种考究的恶毒气质,像个受过教育的暴徒。他们长着窥伺和守候的眼睛,耐心和谨慎的眼睛,冷漠而倨傲的眼睛,警察的眼睛。这种眼睛是他们在警校毕业典礼上一人一双领到的。 ”
“他人到中年,怜悯和愤怒早就被岁月甩得不见踪影。他只想轻轻松松地上八小时班,他的世界里似乎没什么烦心事。 ”
“就在这时,一个美梦走进酒吧。有一瞬间,我觉得酒吧里没有了任何声音,时代精英停下了唇枪舌剑,高脚凳上的醉汉停下了滔滔不绝,那情形就仿佛指挥轻轻敲打乐谱架,手臂举起来悬而未落的那个瞬间。”
“我这种自尊不一样,是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男人的自尊。 ”
场景的描绘的“最”:
“他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个烟头,顶多是把空椅子。只是他视线里的一件东西,引不起他的任何兴趣。”
“我跟着他出去,关上门。关得很轻,像是房间里刚死了人。 ”
“他朝我逼近一步,撕掉了剩下的几层蜜糖。他脸上的柔和线条陡然变成坚硬的山脊。”
“一根虽小但异常寒冷的手指顺着我的脊梁从头摸到底,就像一只冰冻的小虫在爬。”
哲学思维的“最”:
“人生只是一场盛大的马戏表演。”
“很像下象棋或打拳击。有些人你必须围追堵截,让他失去平衡。有些人你只需要陪他玩,他迟早会自己败下阵来。 ”
“法律不等于正义。法律是一种非常不完善的机制。你恰好按对了正确的按钮,而且运气特别好,跳出来的答案会是正义。法律的意图也仅仅是提供一种机制。”
“永远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你生气。”
“你对待一个成年男人不能像对待一个喉咙痛的小孩。 ”
一九五二年的小说里几乎看不到六十年前时代的陈旧感,仿佛一切就发生在最近,就发生在当下的夏季,看似玩世不恭却又带着艺术气质的通俗类侦探小说,却流行了几十年,被村上春树,毛姆等无数笔耕不辍的文坛大作家连连叫绝反复拜读得侦探小说到底魅力在哪里?一本逻辑思维缜密的推理小说却时时让读者思维变慢,场景停止,节奏变缓,拉长一切的错位感,甚至凶手真的是谁最后都不再重要,人物自身的生动和作者的影子却变成整本书最重要的读点。
这样一部能被反复拿出来看的推理侦探小说,到底值不值得看,你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