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退税是从几月份开始的,首套房退税必须get的小姿势
首套房退税是从几月份开始的,首套房退税必须get的小姿势重庆市财政局、国土房管局也给出了明确解释。很多市民都在提问。按照40%的限度可以退至少4000元呢~那么,这个税怎么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记者在重庆市政府信息网中发现,
首套房退税。这个名词听起来陌生又熟悉?
在还贷压力山大的今天,退点真金白银可是好事!
记者粗略算了下,以现在的退税政策,
如果你缴税上万,
按照40%的限度可以退至少4000元呢~
那么,这个税怎么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记者在重庆市政府信息网中发现,
很多市民都在提问。
重庆市财政局、国土房管局也给出了明确解释。
接下来咱们一起来梳理几条干货,
帮您答疑解惑。
户口不在重庆如何享受首套房退税?
一位在重庆打拼多年的外地人去年在江北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且是名下唯一住房。虽然他在渝北区纳税已满三年,但户口不在重庆。是否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呢?
市财政局给出的答复是,只要在2008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诉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是符合首套房退税政策要求的。
划重点:关键是是否在重庆主城区缴税!
相对的另一封邮件中,某市民在北京工作,工资由北京公司发放、个税也在北京缴纳,但在重庆购置了首套房,这种情况不符合首套房退税政策。
购买期房一直没拿到房产证,是否影响退税?
一年前购买的期房但房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申请时可否用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的信息代替?
市财政局答复:产权人符合补助条件,因开发商原因暂未取得房产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补助年度期满之后的3个月内申办,未及时申办的,视为超期不再受理。区财政接受申报并办理审核,相关补助资金待产权人取得产权证后再予拨付。
划重点:产权证是必须申请材料!
商贷转成公积金,退税时间如何计算?
2015年1月以商业贷款形式购房,退税时间为每年2月;但今年9月将商业贷款转为了公积金贷款,退税时间以哪个为准?
市财政局回复:符合条件的申办人将住房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存在的非连续还贷时间,若非连续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则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正常申办,补助年度和补助额度的计算方式不变。
产权证上有多人名字可以申请退税吗?
在买房子的时候,房产证上同时写上了自己和家人的名字;但家人在主城区另有房屋,能不能申请退税呢?
市财政局回复: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根据您的描述,您的住房有多个产权人,且有产权人不符合主城区“唯一住房”要求,所以不能申报该政策。
划重点:不管产权证上有多少人,都必须符合“唯一住房”要求。
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现在子女买房算不算首套?
父母买房,将子女的名字一并写上房产证(房产证上为母亲和儿子名字)。现子女需购房,请问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市国土房管局回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拥有住房的或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的都属于二套房。
如果父母当时买房时子女未成年,现子女需购房为首套房;否则应属二套房。具体事项建议您咨询拟贷款银行。
划重点:父母买房时,房产证要不要写孩子的名字?得三思啊!
卖掉之前的首套房再购置商品房,算首套房吗?
2008年之前购买了首套房,但两年前将其卖掉又买了一套新房,能享受退税政策吗?
市财政局:若新购住房在主城区范围内,且是在主城区的“唯一住房”,并在主城区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三个月内到您个税缴纳地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
链接
2016年6月,重庆市财政局发出通知,原定2017年12月31日到期的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的对象不变、补助的方式和额度不变、申报的程序不变。
重庆市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
补助对象
2008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补助方式和额度计算
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申报办理程序
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超期不再受理此年度。
申报资料
1个人首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事由,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所购住房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并符合唯一住房条件,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唯一住房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每次申请均审核原件,首次申请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首次申请需提供第一次按揭支付时间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9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委托办理的委托书等)
文/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 吕恒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Emily
Shirley乐乐
———重庆商报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