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情形不用交社保:这5种情况下不缴社保
10种情形不用交社保:这5种情况下不缴社保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过这样的做法,看似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赚了“,但实则给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同时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比如:试用期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由于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工伤待遇支付责任就落在了用人单位。一般工伤事故还好,发生的费用基本局限于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事故致职工伤残,用人单位负担就重了,少则上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这样不仅会导致员工权益受损,也会让企业付出更多的代价。晓梒提醒大家,如果遇到不缴纳社保的这五大“陷阱”,一定要理直气壮的说“不”!并反手呈上一封律师函警告!不然就亏了。说到这一点,虽然违法,但确实普遍存在,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
有了医保,看病负担大大减轻;
有了养老保险,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收入稳定, 年年增长;
对于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外乡人来说,缴纳社保,还可以享受落户、购房、购车等资格;
可以说,社保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些私营企业为了省钱,获得利润最大化,在社保缴纳上也是煞费苦心,各种理由的不缴纳。
这样不仅会导致员工权益受损,也会让企业付出更多的代价。
晓梒提醒大家,如果遇到不缴纳社保的这五大“陷阱”,一定要理直气壮的说“不”!并反手呈上一封律师函警告!不然就亏了。
试用期不缴社保说到这一点,虽然违法,但确实普遍存在,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
不过这样的做法,看似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赚了“,但实则给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同时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比如:试用期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由于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工伤待遇支付责任就落在了用人单位。一般工伤事故还好,发生的费用基本局限于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事故致职工伤残,用人单位负担就重了,少则上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
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所以,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企业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以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无效!
既然无效自然也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所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纳社保人事档案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关系到升学、工作、退休等方方面面,但人事档案并不是缴纳社保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因此,单位以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为由,不缴纳社保。是不可以的!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吗?错!
就算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也是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只要你可以提供以下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向要求用人单位为你缴纳。
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表等。具体详见《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不合法!
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资税项的月平均额来确定,但当参保人月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时,则按社平工资的300%和60%缴纳。
其实,除了以上5个不缴纳社保陷阱外,如果你还遇到哪些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的情况?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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