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相关法规:抵制不文明行为
文明行为相关法规:抵制不文明行为苏州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条例》中对公共场所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和绿色环保生活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如在公共场所秩序方面,要按照安全线等引导标识依次排队,等候服务。在公共环境卫生方面,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外出时佩戴口罩。要根据疫情防控规定,依法配合相关检验检疫、隔离治疗、健康管理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绿色环保生活方面,提倡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添翼校对 徐珩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依法配合相关检验检疫、隔离治疗、健康管理等措施......”4月29日上午,苏州市召开《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该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抵制不文明行为,维护公序良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条例》明确了公共场所秩序、公共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旅游、电信网络、城乡社区生活等六个方面、三十六项需要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这些不文明行为都是社会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如驾驶机动车时随意变道、穿插、超车、逆行、加塞抢行,不规范使用灯光;携带宠物外出时未按照规定使用牵引带等安全措施,未即时清理粪便等等。
不仅如此,《条例》还规定了具体的责任条款,比如违反《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经营者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雪珍介绍,为了突出《条例》的苏州地方特色,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调研总结苏州市多年来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经验和做法,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如第二十九条文明创建、第三十九条文明创建表彰、第四十条见义勇为、第四十一条志愿服务等。同时,深入了解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将社会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确定为重点治理内容。
苏州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条例》中对公共场所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和绿色环保生活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如在公共场所秩序方面,要按照安全线等引导标识依次排队,等候服务。在公共环境卫生方面,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外出时佩戴口罩。要根据疫情防控规定,依法配合相关检验检疫、隔离治疗、健康管理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绿色环保生活方面,提倡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添翼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