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圈抵制郭敬明于正,于正郭敬明遭111位人士抵制
编剧圈抵制郭敬明于正,于正郭敬明遭111位人士抵制谁都知道,法院判决不是儿戏,这是一种严肃的事情。专业人士说,于正郭敬明没有道歉,不执行法院判决,这就是蔑视法庭,蔑视法律,应该受到制裁。狗咬狗,一嘴毛,窝里斗——这种评价暴露了一些人怎样的观念?那就是好坏不分,搅浑水!凡事要研究,才能明白。只要你愿意搜,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这么两个案例:于正和郭敬明都曾因为剽窃抄袭,被法院判决赔偿并道歉。但是,于郭二人都没有道歉。
于正郭敬明,遭到了111位业内人士的联名抵制,在今天成为热点内容,引起人们的关注。
有一种评论说,这是狗咬狗,窝里斗,一嘴毛。
持这种观点的人,是非模糊,好坏不分。
其实评论不是那么随便就可以做出的,评论的前提是搞清楚事情的真相。至少你得先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然后要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才能做出合理的评论。
狗咬狗,一嘴毛,窝里斗——这种评价暴露了一些人怎样的观念?那就是好坏不分,搅浑水!
凡事要研究,才能明白。
只要你愿意搜,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这么两个案例:于正和郭敬明都曾因为剽窃抄袭,被法院判决赔偿并道歉。但是,于郭二人都没有道歉。
专业人士说,于正郭敬明没有道歉,不执行法院判决,这就是蔑视法庭,蔑视法律,应该受到制裁。
谁都知道,法院判决不是儿戏,这是一种严肃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于正郭敬明这么豪横?
回忆当年,我们看到关于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时,支持和反对的两面意见。
我们能从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时的这场争论能够看出,郭敬明身上的资本,那就是流量和市场,书卖的好,挣得钱多,腰杆硬。
被法院判决剽窃抄袭,这可是硬伤,这是不可辩驳的污点。有人称这种污点为“疏漏”,这真是轻描淡写!
官方主流媒体对有劣迹的艺人持限制态势,毫不留情,大家一致叫好。那些吸毒的,偷漏税的,坑蒙拐骗的,不检点的……都已经遭到了封杀。
那么,剽窃抄袭的,为什么没有被加入打击之列呢?
有人说抄袭比原著更受欢迎,说明原著不行。
这真是一种糊涂的观点,好坏不分!只有外行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首先,抄袭剽窃是对原创作者的一种侵权,这就是一种偷窃。跟偷人家钱,偷人家东西的性质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剽窃抄袭偷的是别人的原创作品,性质同样恶劣。
认为剽窃有理的人,根本不懂得尊重原创作者,根本不懂得什么叫版权保护。
还有人说,这111位业内人士对于正郭敬明的抵制,没有什么用处。毕竟这111位人士代表的是民间力量,而不是官方力量。
这111一位业内人士的联名抵制真的没有用吗?
至少,这种业内人士的联名抵制是一种姿态,是一种声音,表明的是对公正创作环境的一种呼唤,是对原创作者的一种尊重,更是对抄袭剽窃行为的严厉打击,是对剽窃者的零容忍!这种抵制,至少在声势上已经形成一股力量,宣告了剽窃者的龌龊无能。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官方主流媒体和相关部门不会不注意到这种抵制。谁是谁非,我相信大家自会有公断。特别是法院的判决,那已经成为铁证!
由此,我们不得不思考,在流量为王的今天,难道其他的真的就无所谓了吗?没有什么比流量再重要的了吗?
非也!
前一阵子,那位跳梁小丑一样跳来跳去的某门派创始人马某国,在网络上散布一些负能量的东西,喧嚣一时。最终,主流媒体一声断喝,让他闭嘴,马某国从此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这就是正义的力量,这就是权威的判决!
我也相信,抄袭剽窃者,终有一天也会有像马某这样的下场。这只是个时间问题,这是个早晚的问题——因为人们对剽窃和抄袭是恨之入骨。
原创作者辛辛苦苦像十月怀胎一样才生下了宝宝,却被剽窃者抱去说是自己生的,原创作者净赚辛劳,这是对原创作者的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这种胆大包天的侵权行为,我们必须零容忍。
回过头来再看丁真的走红,我们应该倍感欣慰。
丁真也是一位流量明星,但是人家凭借的只是清澈的眼神和纯朴的人格力量。不偷不抢,靠的是朴实。丁真和那些抄袭剽窃者,不可同日而语。
说流量明星光鲜的同时,请不要把流量看得至高无上。有比流量更为重要的,那就是人的品质和道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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