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好的取保候审律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成都好的取保候审律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当然,由于司法制度以及司法理念的不同,普通法系适用地区的“保释”以同意保释为原则,不同意保释为例外,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取保候审则是以不取保为普遍现象,以同意取保为个别现象,在此不讨论两种刑事司法制度的优劣。(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成都律师事务所:什么是取保候审?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类似于香港电影和美国电影里的“保释”。《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当然,由于司法制度以及司法理念的不同,普通法系适用地区的“保释”以同意保释为原则,不同意保释为例外,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取保候审则是以不取保为普遍现象,以同意取保为个别现象,在此不讨论两种刑事司法制度的优劣。
二、是否可以通过“走关系”的方式来办理取保候审?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有许多社会人员打着“与办案警官有关系”的旗号,游走于嫌疑人家属群体中间,利用嫌疑人家属救人心切的心理,骗取了大量的钱财。
2013年11月,家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的张某通过熟人认识了高某,高某信誓旦旦称其能为张某的女婿(因犯罪被警方抓获)办理取保候审。随后,张某分7次将265万元汇入高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然而,张某的女婿并没有像高某承诺的那样“钱到位人就会出来”。于是,张某多次拨打高某的电话,然而高某不是说再等等就是不接电话。此后,张某就联系不上高某了,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因此,请勿相信任何打着“有内部关系,保证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旗号收费的人,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