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特恩18.8体验祛痘活动可信吗(体验祛痘被诱导背上)
蕾特恩18.8体验祛痘活动可信吗(体验祛痘被诱导背上)本来是想着来体验的,怎么稀里糊涂背上贷款了呢?缓过神来的刘鸣就上网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网上类似遭遇的消费者大有人在,直到这时刘鸣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套路了。于是她找到蕾特恩碧海云天店工作人员提出要解除美容贷,得到的回应是,在开具收据时就已经明确写明了“本人自愿购买,因个人原因不退不换”。或许蕾特恩店员的一番话,戳中了刘鸣和朋友的软肋。之后在得到贷款可以随时终止的承诺后,两人就同意了办理贷款。就这样在蕾特恩店员的一番帮忙操作之下,刘鸣和朋友均被办理了一笔总金额7980元分12期偿还的贷款。刘鸣告诉特搜记者,在体验之前,她曾再三询问贵阳蕾特恩碧海云天店的工作人员18.8元体验广告是真是假,是否还有额外收费项目,而对方的回答则是无其他额外收费。得到了无额外收费的承诺后,刘鸣和朋友两人一起来到贵阳蕾特恩碧海云天店。在检查脸上皮肤时,店内工作人员就告知刘鸣和朋友,18.8元体验只是对皮肤进行清洁,并不
【摘要】刘鸣的遭遇并非个例
贵州姑娘刘鸣(化名)比较介意脸上的青春痘,所以平时就有留意祛痘的信息。有次无意中在手机上,她看到了一个18.8元专业祛痘的广告,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刘鸣就预约了一个名为蕾特恩专业祛痘的门店,结果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至今是后悔不已。
刘鸣今年19岁,前段时间刚从职高毕业,目前在贵州贵阳市一家公司工作。虽然正值花样年纪,不过刘鸣却深受脸上痘痘的困扰。就在无计可施时,刘鸣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蕾特恩18.8元祛痘体验广告,于是有些心动的她就预约了贵阳蕾特恩碧海云天店体验祛痘服务。
刘鸣告诉特搜记者,在体验之前,她曾再三询问贵阳蕾特恩碧海云天店的工作人员18.8元体验广告是真是假,是否还有额外收费项目,而对方的回答则是无其他额外收费。
得到了无额外收费的承诺后,刘鸣和朋友两人一起来到贵阳蕾特恩碧海云天店。在检查脸上皮肤时,店内工作人员就告知刘鸣和朋友,18.8元体验只是对皮肤进行清洁,并不能治疗好脸上的痘痘。如需祛痘,就要额外购买套餐并办理VIP会员卡。
刘鸣向特搜记者表示,当时听了店员的介绍后,就询问了购买套餐的价格,得到的答复是至少要买个五六千元的套餐。刘鸣和朋友当场表示负担不起,但对方表示如果不及时进行祛痘治疗,后果会非常严重,并且会影响女孩子的将来生活等等。而她们这个套餐价格非常划算,如果无法付全款,还可以帮忙办理分期贷款,贷款可以随时终止,无其他额外费用。?
或许蕾特恩店员的一番话,戳中了刘鸣和朋友的软肋。之后在得到贷款可以随时终止的承诺后,两人就同意了办理贷款。就这样在蕾特恩店员的一番帮忙操作之下,刘鸣和朋友均被办理了一笔总金额7980元分12期偿还的贷款。
本来是想着来体验的,怎么稀里糊涂背上贷款了呢?缓过神来的刘鸣就上网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网上类似遭遇的消费者大有人在,直到这时刘鸣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套路了。于是她找到蕾特恩碧海云天店工作人员提出要解除美容贷,得到的回应是,在开具收据时就已经明确写明了“本人自愿购买,因个人原因不退不换”。
回家后,刘鸣和朋友商量来商量去,两人刚参加工作不久收入非常有限,每月还要还600多元的贷款,经济压力非常大。最后两人还是决定要取消美容贷款,但遭到了蕾特恩碧海云天店工作人员的再次拒绝。
万般无奈之下,刘鸣和朋友只好拨打12315进行投诉。刘鸣表示,在投诉的第二天,贵阳蕾特恩碧海云天店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她称可以来店里退款。刘鸣和朋友赶到店里时,却发现对方附带了一些要求,比如要取消12315平台上的投诉,签套餐解除合同需承担1490元的违约金,并且要求不能在公众场合、媒体、网络平台等谈论该事件,如经发现,视同构成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
刘鸣告诉特搜记者,商家的这些退款条件让她无法接受,于是再次向12315进行了投诉,目前尚无回复。
针对刘鸣反映的情况,特搜记者也联系了蕾特恩总部,客服的回复是以政府执法部门调查结果为准,不做任何回复。
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记者检索到蕾特恩祛痘的投诉有2041条,投诉重点集中在贷款办卡、诱骗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
对此,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林冰律师认为,店员如果声称“不及时进行祛痘治疗,后果会非常严重”等说法,我们可以认为是通过诱导以及欺骗的手段让消费者办理贷款。这种情况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贷款行为无效,同时刘女士在投诉后,对方提出的要求也是不合理的。“不能在公众场合、媒体、网络平台等谈论该事件,如经发现,视同构成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这也是商家认为消费者对相关法律不够了解,变相“威胁”消费者的一种手段,实际上这根本不可能构成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
林冰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广告,最好利用网络搜索功能搜索一下商家是否可靠,是否有其他消费者吃过亏的案例在前,这样才能尽量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注:本报道截稿日期为2021 年10月9日,因审稿流程会适当迟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