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属于百兵之王吗?枪是百兵之王
枪属于百兵之王吗?枪是百兵之王枪乃“百兵之王”的确是主流说法,不过毕竟是民间的说法,传播时可能会出现偏差。但称枪为武艺之王与诸器之王的还是很好找到出处的,表意上也差不多。明朝《武备志》:“阵所实用者,莫枪若也。”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写道:“三箭当一刀,三刀当一枪”。类似的说法还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宁挨三刀,不挨一枪。”意思是说长枪伤是创口较大的贯通伤,致命性非常强。贯通伤极易伤及内脏,致命性一般强于劈砍伤。实际上戚继光使用鸳鸯阵是为了对付倭枪,而不是用于对付倭刀。《纪效新书》中详细描述了用鸳鸯阵对付倭枪的做法,却并未提到用其对付倭刀。长枪能造成致命的贯通伤。劈、扫之类的动作威力也很大。为了保证安全,现代兵击比赛基本禁止枪使用刺击以外的攻击方式,但在异种兵击切磋中,它仍比刀剑的胜率高得多。唐朝时,武举出现,将马枪列为考核重点。《太白阴经》记载五十人一火的军队装备五十把长枪,枪的数量是“十分”,也就相当于
首先提一点,这些年日本武士刀似乎被捧得有些过了,导致一些人对日本古代战争出现了错误的认知。实际上日本人也说:“剑道三倍段,长枪九倍段”(日本刀剑不分)。日本古代战争主战兵器是枪,很多练刀的武士上战场都改用枪了,日本名将、剑圣上阵大多用长枪,甚至火枪,而不是用所谓的日本武士刀。
对正史有一定了解的人也会发现,很多在演义或评书中使用其他兵器的武将在正史中也是用的枪矛。
现代有一项兵击运动。参与者穿着护具使用各种兵器对打。长枪总是能取得非常巨大的优势。因为它兼具了一寸长一寸强的特性,却又不失灵活。甚至连只练过一个月长枪的兵击新手都能在兵击单挑中击败练了多年刀剑的老手。
打兵击时,单刀进枪总是九死一生。
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写道:“三箭当一刀,三刀当一枪”。类似的说法还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宁挨三刀,不挨一枪。”意思是说长枪伤是创口较大的贯通伤,致命性非常强。贯通伤极易伤及内脏,致命性一般强于劈砍伤。实际上戚继光使用鸳鸯阵是为了对付倭枪,而不是用于对付倭刀。《纪效新书》中详细描述了用鸳鸯阵对付倭枪的做法,却并未提到用其对付倭刀。
长枪能造成致命的贯通伤。劈、扫之类的动作威力也很大。为了保证安全,现代兵击比赛基本禁止枪使用刺击以外的攻击方式,但在异种兵击切磋中,它仍比刀剑的胜率高得多。
唐朝时,武举出现,将马枪列为考核重点。《太白阴经》记载五十人一火的军队装备五十把长枪,枪的数量是“十分”,也就相当于人手一把长枪了。
明朝《武备志》:“阵所实用者,莫枪若也。”
枪乃“百兵之王”的确是主流说法,不过毕竟是民间的说法,传播时可能会出现偏差。但称枪为武艺之王与诸器之王的还是很好找到出处的,表意上也差不多。
程冲斗说:“枪为艺中之王,以其各器难敌也”,“世人尊枪为艺中之王,盖亦以长技无逾此”。
《手臂录》中写道:“枪为诸器之王,以诸器遇枪立败也。降枪势所以破棍,左右插花势所以破牌镋,对打法破剑、破叉、破铲、破双刀、破短刀,勾扑法破鞭、破锏,虚串破大刀、破戟。人惟不见真枪,故迷心于诸器。一得真枪,视诸器直儿戏也。不知者曰:血战利短器。夫敌在二丈内,非血战乎?真枪手手杀人,敌未有能至一丈内者,短器何所用之?唯劫营巷战,宜用刀鞭棒耳。至于弓弩鸟铳之发,必在二十步外,牌盾可御,大炮不能命中,付诸天数。二者虽更长于枪,而非所畏也。”
注:虚串破大刀、破戟是说枪画枪圈伺机进攻,头重的长柄兵器不好回防,可以发现用枪的武将极多而用戟的武将很少。正史里吕布其实也是用的长矛,而他投掷的手戟是短兵器。《汉末英雄记》:“汜、布乃独共对战 布以矛刺中汜。”《后汉书》董卓传:“布应声持矛刺卓,趣兵斩之”(所以史书中吕布用来捅死董卓的也是长矛)。
不过用长柄大刀的武将其实也不少(但其实史料中关羽并非使用青龙偃月刀),可能骑兵用以砍杀步兵效率更高,但对力量的要求也是很高的。《大刀说》:“夫大刀利于马战,乃将家之技,非步士之所宜……盖用大刀者,必有力之士,兼以快马。”不过也有的兵书对长柄大刀的评价很低。日本曾使用薙刀这样的长柄刀,但最终还是由长枪取代了其主战兵器的地位。欧洲其实也曾出现长柄刀,但似乎并未开辟出其实战用途。由于笔者并未使用过长柄大刀,暂不详谈。
至于中国古代鞭锏锤之类的钝器,其实一般是单手用的副武器。使锤的李元霸其实是《隋唐演义》的虚构人物。《隋唐演义》中用双锏的秦琼在正史中记载的也是“跃马负枪而进”,将太宗下令斩杀的敌将刺于万众之中。
当然,不同的兵器有不同的用途,使用者水平与使用环境也是要考虑的。不过“百兵之王”这种说法的确体现了古人对枪这种近战兵器的重视。从史料统计,长枪与弓弩也的确是武将与士兵使用得最多的兵器。
此外,有一点我想说一下。关于枪矛槊等在不同古籍中的解释一直很模糊。《说文解字》:“槊,矛也,亦作矟。”《博雅》:“矟,矛也。”《释名》:“矛长丈八尺曰矟。”《正字通》:“矛长丈八谓之槊。”《长枪法选》:“器名枪者,古之丈八矛也。”《登坛必究》:“长枪乃矛之属。”《武备志》:“枪,古之矛也”,“历考诸说则矛矟槊皆枪之类也”。三国正史中其实并未提到槊,《赤壁赋》却说曹操“横槊赋诗”。可以看出这些词可能常常处于被混用的状态,一些人用严谨的现代分类法思维强行给枪矛槊作区分可能有些武断了。唐朝官方典籍《唐六典》和明朝重要兵书《武备志》都把枪作为对矛槊的统称。
十八般武艺有将刀放在首位的做法,导致一些人认为刀是十八般武艺之首。正确的解释其实是,十八般武艺分九长九短,刀为“九短之首”,枪为“九长之首” 。而且这个“十八般武艺”的说法是近代戏台出现的,是戏台上的说法。要想用于讨论实战方面,实际上可信度不高。
与此同时,也有将枪称为“百兵之贼”“兵中之贼”的说法,这种说法实际上也是出自现代的评书、小说等。而并非出自哪本兵书或武术典籍。
古籍中一般是将长枪称为“诸器之王”,“武艺之王”。其实也有将弓和鸟铳称作“第一”的说法。但“王”这个字在古籍中一般都用在“枪”上。此外,也有给其他兵器起绰号,称其他兵器为“百兵之王”的说法,不过这些说法可能是民间误传或出自现代小说,在古籍中是找不到出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