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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中比较经典的故事:资治通鉴读评23缇萦救父

资治通鉴中比较经典的故事:资治通鉴读评23缇萦救父“现在人们一旦有了过错,在施以教育前就处以刑罚,这样有的人想改变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以缇萦事件为起点,探讨法律的合理性)五月,文帝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我非常悲痛伤心,死人不能复生,受刑后残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没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赎我父亲该受的刑罚,使他得以改过自新。”(世上少有)文帝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赦免了淳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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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67年。

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当处以肉刑,拘押在长安诏狱(被诬陷)。

他的小女儿缇萦向皇帝上书说:“我父亲做官,齐国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他犯了罪,按法律应判处肉刑。”(没有儿子,所以小女儿挺身而出)

“我非常悲痛伤心,死人不能复生,受刑后残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

“我愿意没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赎我父亲该受的刑罚,使他得以改过自新。”(世上少有)

文帝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赦免了淳于意)。

五月,文帝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

“现在人们一旦有了过错,在施以教育前就处以刑罚,这样有的人想改变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以缇萦事件为起点,探讨法律的合理性)

“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

“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

“此外,依据犯罪的人罪名的轻重,只要不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以此来制定法令!”

资治通鉴中比较经典的故事:资治通鉴读评23缇萦救父(1)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制定这样的法律条文:

“原来应判处髡刑(剃去须发)的,改为罚作城旦、舂(筑城、舂米等体力劳动);

应判处黥(以刀刻面,以墨涂之)髡刑的,改作钳为城旦、舂;

应判处劓刑(割掉鼻子)的,改为笞三百;

应判处斩左脚的,改为笞五百;

判处斩右脚以及杀人之后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贿、枉法、监守自盗等罪名已被处置但后来又犯了应判处笞刑的,全都改为公开斩首。

已被判处为城旦、城旦舂的,服刑到一定年数后赦免。”

文帝批准。

这一时期,文帝谦逊自守,将相大臣都是老功臣,少文采而多质朴。

朝廷上下都以秦的弊政为鉴诫,论议国政讲究以宽厚为本,耻于议论别人的过失;

这种风气影响到全国,改变了那种互相检举、攻讦的风俗。

官吏安于自己的官位,百姓乐于自已的生业,府库储蓄每年都有增加,人口繁衍。

社会风俗笃实厚道,禁制法网宽松,有犯罪嫌疑的、从宽发落。

所以,刑罚大量减少,一年之内只审判了四百起案件,甚至出现停止动用刑罚的景象。

缇萦救父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东汉班固特意写了一首诗歌《咏史》,歌颂缇萦尽孝道和汉文帝除肉刑。

缇萦舍身救父,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然后在这一段的历史中,缇萦不是主角,一提而过,主角是汉文帝。

由一个特例而推广到制度,汉文帝由上书而想到法律本身的问题,痛感“教未施而刑已加”,“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由此进一步简化刑罚,注重教化,开创了历史有名的“文景之治”。

史称“化行天下”,“德莫盛于文帝”,是对文帝的盛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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