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统一要求安装智能锁(公租房装上智能锁)
公租房统一要求安装智能锁(公租房装上智能锁)对于只能通过刷指纹入户这一问题,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解决不能入户技术问题的运营人员,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智能锁的生产厂商,解决不能开门的技术问题。至于住户要求持有密码和钥匙的问题,不归他们管,具体需要联系物业。物业:目前规定是上级统一要求今年7月份,入户门锁统一被换成智能密码锁了,凡是公租房的住户只能刷指纹开门。“刚换锁时经常有指纹失灵的情况。”小魏说,“钥匙和密码统一由物业保管。”11月30日,智能锁再次升级,12月1日小魏出门,晚上回家就发现进不了门了,只能在公租房的群里发消息,后来负责智能锁运营的厂商技术人员来给她开了门,由于原先录的指纹无法用,连续叫了几次运营人员后,对方给了她一个临时密码,并表示回头再重新给她录入指纹,但不能提供钥匙和密码给她。华商报记者看到小魏所在的香醍北地铁公租房超300人的微信群中,12月以来,反映不能进门的住户不少。12月4日,有住户反映,因为进不了门前
租住的公租房入户门是智能锁,但密码和钥匙都不在自己手上,仅能通过刷指纹进入。12月1日,小魏出门后发现回不了家了,当天她无奈发朋友圈,“来的时候好好的,回不去了”。
现象:智能锁升级后不能进门频发
小魏2019年入职西安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入职后没多久接公司通知,没有住房的员工,符合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可申请公租房,向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后小魏通过申请,能享受待遇三年,期限到2022年8月。
小魏申请到的公租房在西安市长荣路与沁水路十字的龙湖香醍31号楼,面积40平方米,分到房子的她也顺利拿到了房屋的钥匙,所有的手续都是与公司签订的。
今年7月份,入户门锁统一被换成智能密码锁了,凡是公租房的住户只能刷指纹开门。“刚换锁时经常有指纹失灵的情况。”小魏说,“钥匙和密码统一由物业保管。”
11月30日,智能锁再次升级,12月1日小魏出门,晚上回家就发现进不了门了,只能在公租房的群里发消息,后来负责智能锁运营的厂商技术人员来给她开了门,由于原先录的指纹无法用,连续叫了几次运营人员后,对方给了她一个临时密码,并表示回头再重新给她录入指纹,但不能提供钥匙和密码给她。
华商报记者看到小魏所在的香醍北地铁公租房超300人的微信群中,12月以来,反映不能进门的住户不少。12月4日,有住户反映,因为进不了门前一天刚处理完,第二天又进不去了。12月12日,华商报记者在小区采访,下午3时又有一位住户反映指纹再次失灵了。
物业:目前规定是上级统一要求
对于只能通过刷指纹入户这一问题,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解决不能入户技术问题的运营人员,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智能锁的生产厂商,解决不能开门的技术问题。至于住户要求持有密码和钥匙的问题,不归他们管,具体需要联系物业。
根据小魏签订的协议,龙湖香醍公租房项目的物业管理为西安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报记者联系公司找到了负责该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安装智能锁是上级统一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住户转租转借,只能是本人录入指纹。龙湖香醍项目是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一栋楼内有商品房也有公租房,智能锁也不是物业安装的,而是由厂商安装调试。这样的项目按照要求都会逐步安装智能锁,而整个小区都是公租房项目的,也有采用其他方式,比如通过人脸或者身份证识别。
另外,现在安装的智能锁还没有正式交付,钥匙也不在物业手中,目前仍属于安装调试期,其他问题他们也不是很了解。
租户:不能拿到钥匙太不安全了
钥匙不在自己手里,小魏认为此举非常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也给生活造成很大不便。
小魏说,为了尽快要回钥匙和密码,12月1日她向市民热线反映,经过7天的处理,物业表示是上级指示,无法归还,所有公租房住户钥匙都由物业统一保管。
“担心享受公租房待遇的人把自己的房子转租转借。”小魏说,虽说不能将公租房挪用,但为了防止此行为也可以用其他办法,而不能简单粗暴地收走钥匙,她了解到有的公租房是通过人脸识别和身份证入户,让人觉得还能安全点。
公租房都是如此管理吗?华商报记者随机问了在新兴南路一公租房项目租住的一位住户。这位住户表示,他们的公租房未正式交房时是由物业代为保管,正式交房后住户就得到了全套钥匙,并不会为防转租等情况将钥匙统一管理。
小李大学毕业后通过中介租了一套单元房内的一个单间,房子的钥匙她也没有,“房租每个月一交,进门都是输密码。”小李说,曾经有房客没及时交租金,中介直接更换密码导致住户无法进入或发生中介清理住户物品的情况。
小李表示,从中介租房,中介都会统一管理钥匙,就是从房东处租房房东也会保存钥匙,公租房防止转租如此做法也能理解,但理解是一回事,住户心里还是会觉得怪怪的,很可能产生不少安全问题。
律师观点:不得强行统一管理钥匙
物业或者公租房的管理方有权利将公租房的钥匙收走统一管理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租户对钥匙失控,就存在陌生人擅自闯入租户房间的安全隐患,根据《民典法》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为保障租户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租户完全有权决定钥匙交于物业掌控与否,除非租户自愿将钥匙交于物业,物业不得强行统一管理钥匙,否则构成民事侵权。
日常能看到中介公司运营的出租房有这样的情况,中介有智能锁的钥匙,租客只掌握密码或者使用指纹开锁,不再租房后中介会收房后更改密码。
赵良善认为,不管是保障性公租房还是普通的租房都不能强行统一管理钥匙。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