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小常识(我告诉你怎么申请呼叫中心许可证)
呼叫中心小常识(我告诉你怎么申请呼叫中心许可证)(四)发放受理通知书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二)在线填写表单申请者需在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申请材料审核
十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办理基本流程
(一)注册登录系统
申请者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
注册登录,因该行政许可有独立系统支持,申请者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会自动跳转至《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该系统内提交申请。
(二)在线填写表单
申请者需在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材料审核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四)发放受理通知书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五)受理后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受理后审查,且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六)领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
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名单及领证通知将公布于《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目,申请者按照通知要求前往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领取。领取时,企业一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十三、办理时限
本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应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有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申请之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第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80 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
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管理需要,可以组织专家对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 日内审查完毕,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 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