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哲学的三大基本原则(现实世界遵循四个原则)
叔本华哲学的三大基本原则(现实世界遵循四个原则)另外,叔本华认为,时间和空间的构建方式,决定了我们世界存在的方式,因此时间和空间是存在的充足理由律。任何现实世界的对象和抽象的概念,都需要借助时间和空间去把握,比如知性和理性不可能纯粹靠概念来把握,只有先天的纯粹直观,也就是时间和空间可以让我们理解它们,因为仅靠概念不可能解释清楚上下、左右、前后、过去和未来等等概念,抽象概念也是基于时间和空间的。好了,介绍了认识律,接下来,我们介绍时间和空间,也就是存在律。叔本华说,时间和空间是所有表象的形式部分,它也是一种表象,但是是比较特殊的表象,时间和空间是一种纯粹直观,它们和感性直观不一样,感性的直观是我们直接感知到的现实世界,而时间和空间是我们感性直观的前提和基础,是先天赋予的内外感官形式,我们能看到周围的事物,都是以时间和空间为基础,因此时间和空间是彻底的表象。在康德的哲学里面,时间和空间是先天纯直观,显然叔本华也借用了康德的这个思想。第二,经
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分享叔本华的哲学思想,前面一期内容,我们分享了叔本华在《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中的第一个充足理由律:因果律,说的是现实世界的一切变化,都遵循因果律。接下来我们继续分享其他三个充足理由律:认识律、存在律和动机律。
首先是,认识律。叔本华说,逻辑主导着一切抽象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关于认识的充足理由律,也就是说,概念和概念之间形成的判断,都遵循着逻辑必然性。人和动物唯一本质区别是,人拥有理性,而理性思维能力的本质是抽象概念能力,或者说是形成概念的能力。叔本华说,人类拥有任何动物都没有的一种表象能力,这就是对概念的表象能力,当然,这里的表象是和直观的表象相对应的,是对概念的表象。概念是抽象的,但概念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当概念和概念之间形成某种关联,形成某种判断,并且表达知识的时候才有意义,但任何判断关联的真假,都要用到逻辑思维能力。
逻辑思维就是一种判断力的活动,逻辑是判断的充足理由律,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判断要表达某一类认识,或者说获得某种真理,那么它就必须有充足的根据或者理由。叔本华把构成真理根据的理由分为四类,也就是说,存在四类真理:逻辑真理、经验真理、先验真理、超逻辑真理。
第二,逻辑真理的判断,表示这个判断是基于另一个真理的判断为根据的,比如著名的演绎法的三段论,其中最后的结论,就是基于前面两个前提而得出的真理,比如那个著名的三段论,两个前提是:人固有一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结论是:苏格拉底也会死。这里的结论是基于前面两个前提的,如果前提是真理,那么结论就必然是真理。
第二,经验真理的判断,这个很好理解,表示一个基于现实对象的判断。比如说,桌子上有个苹果,这是我们当前看到的的一个事实,这是一个真理,是因为它基于一个事实。
第三,先验真理的判断,表示一个基于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的存在或者性质之上的判断。比如说,“两条直线不能围成一个空间”,是一个先验真理,它基于空间的性质;比如:“若无原因,则没有事件能够发生”也是一个先验真理,它基于因果关系的性质,另外,物质既不产生也不消灭;3×7=21,都是先验真理判断的例子。
第四,超逻辑真理判断,或者说元逻辑真理判断,表示一个基于全部思想的形式条件的判断,也就是形成逻辑的底层逻辑,叔本华认为,真正属于这类超逻辑判断的只有四个: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实体永恒。
好了,介绍了认识律,接下来,我们介绍时间和空间,也就是存在律。叔本华说,时间和空间是所有表象的形式部分,它也是一种表象,但是是比较特殊的表象,时间和空间是一种纯粹直观,它们和感性直观不一样,感性的直观是我们直接感知到的现实世界,而时间和空间是我们感性直观的前提和基础,是先天赋予的内外感官形式,我们能看到周围的事物,都是以时间和空间为基础,因此时间和空间是彻底的表象。在康德的哲学里面,时间和空间是先天纯直观,显然叔本华也借用了康德的这个思想。
另外,叔本华认为,时间和空间的构建方式,决定了我们世界存在的方式,因此时间和空间是存在的充足理由律。任何现实世界的对象和抽象的概念,都需要借助时间和空间去把握,比如知性和理性不可能纯粹靠概念来把握,只有先天的纯粹直观,也就是时间和空间可以让我们理解它们,因为仅靠概念不可能解释清楚上下、左右、前后、过去和未来等等概念,抽象概念也是基于时间和空间的。
最后,我们来聊聊动机律,人类的行为都遵循某种动机。从表面上看,动机和行为之间的关系,就等同于现实对象中的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但是,它们是有区别的,现实对象的变化我们是可以认识的,比如我推动杯子,杯子向前移动,它们遵循着因果律;但是人的动机是无法直接认识的,它深藏在每个人的意志里面,现实世界的变化遵循因果律,而人的行为遵循动机律。
叔本华说,意志对理智的影响完全不是以因果律为基础,而是依赖于认识与意志主体的统一。这是什么意思呢?叔本华认为,动机律也描述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主体是我们的身体,而客体是人的行为。但人的身体是受意志驱使的,人的身体也是自我意志的表象,这个思想其实也引出了叔本华的经典代表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什么是意志,意志是如何影响我们的行为的呢?我们在下一篇文章接着聊。
好了,叔本华的《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就介绍到这里,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叔本华认为,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表象,都是在有规则的联系中相互依存的,而且这种联系是先天决定了的,没有任何表象可以独立存在,每个表象的存在都有其充足的理由,世界的表象由四类对象构成,每类对象尊重一种律或者原则。
第一类是现实的对象,比如山川河流,花草树木等等,每一个现实对象的变化都有一个原因,现实对象的变化遵循因果律。
第二类是概念和概念与概念之间形成的判断,比如“这个苹果很好吃”,“今天天气很热”等等,我们认识世界需要借助于概念和判断,而每个真理的判断都有逻辑必然性,逻辑必然性是认识的充足理由律。
第三类是时间和空间,它们是一类特殊的概念,也是一种表象,时间和空间是一切存在的基础,它们是存在的充足理由律。
第四类人的行为和动机,每一个行为都有动机,动机和行为之间有某种必然性,但人这种对象和现实对象不同的是,人的行为是受自我意志驱动的,人的身体和行为是自我意志的表象。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后面我将继续分享更多叔本华的哲学思想,如果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小播读书”,我们下一篇文章见。